公章备案申请书(精选7篇)_公章查询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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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章备案委托书
公章备案委托书范文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现居住址: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受托人:性别:
出生日期: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现居住址:
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申请刻制公章与刻章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第2篇:公司公章备案
公章没备案(独立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在上面签名写上电话号码
3.需由企业出具刻章申请(见样稿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工商局变更核准书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里面有股东的明细,就不需要提供下面第7项)。
6.旧章
7.工商局开业通知书或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刻章申请》要公司全体股东签名,如果股东是个人就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单位就要盖股东单位的公章并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盖章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
办公电话:020-34829855
传真:020-28276973
邮箱:784627783@QQ.COM
QQ:784627783
地址: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广州大道北491号虹宇商务中心 3楼(沙河白云区医院右侧)
尊敬的客户请注意:到我司刻章及备案的客户较多,如果你无需业务人员免费上门服务,亲
自来本司办理的话,为了节省你的宝贵时间,请务必先致电业务预约联系人预约,以方便按排专
业人员接待及办理。谢谢你的合作!业务预约联系人:陈先生手机:***办公电
话:020-34829855
可乘公交车30路51路56路136路 140路175路 B12路 B16路 252路 271路 B6路502
路508路540路804路808路808A路 836路841路到车站(白云区医院)
(样稿1)
保证书
越秀公安分局: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成立,本公司没有经公安局备案私自刻制了“****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现申请销毁该壹枚没备案之印章。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私自刻制该公章所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现申请刻制****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现委托(身份证号码:)办理刻章有关事宜。未备案印章
****有限公司
法人签名:(右手食指指模)
股东签名:(签名按右手指摸,股东是企业盖股东公司公章法人右手指摸)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3篇:公章刻制备案
公章刻制备案
发布日期:
2010-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上饶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
信息名称: 公章刻制备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142号令);《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行政机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单位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章、税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见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及内部下设机构的公章(含钢印)需提交批准建制机关的文件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社会团体的公章,需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申办材料: 和民政部门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单位和民营非企业单位公章,需提交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4、损坏公章的更换,另需提交损坏的公章
5、公章丢失重刻,另需提交县级以上政府报纸(刊登了公章丢失声明)一份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费用情况: 承办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到公安窗口提交申报资料,随到随办
不收费
上饶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
0793—8076600
第4篇:公章备案办理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Xx市公安局局:
兹委托xxx同志,性别: 男(身份证号码:410xxxxxxxxxxxxxxx),为我办理公章印刻、备案手续事宜。
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手续办理完。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公章刻制备案说明:
公章刻制备案说明:
2、公章刻制企业应对用章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公章刻制备案要求的当场告知不可办理;对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当场告知须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公章刻制备案要求的,当场受理,采集经办人身份信息,登记用章单位相关信息和公章刻制信息等。
3、公章刻制企业制作完印章后,须将用章单位证明材料、成品公章的印模等信息和图像资料上传印章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芯片印章备案通过后,激活成品公章内部嵌入的电子防伪加密芯片。
4、公安机关负责公章备案工作监督和印章信息管理维护,用章单位如需对已经备案的公章信息进行修改,须到属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
一、新刻公章证明材料
(一)党政机关、人大、政协
1、有关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原件1份;
2、成立批文或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群团组织、工会
1、有关机构或上级组织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原件1份;
2、成立文件或单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事业单位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原件1份;
2、成立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法人企业
1、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企业分支机构
1、母公司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个体工商户
1、本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单位、组织的部门章和专用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章刻制证明原件1份;
2、相关部门设置文件或登记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民政部门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印章
1、社会团体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教育(含幼儿园)、培训机构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非盈利性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盈利性卫生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二)商业性银行、金融机构
1、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三)宗教组织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四)各类基金会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成立文件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五)村民(居民)委员会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2、成立文件及复印件1份;
3、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六)业主委员会
1、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成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七)律师事务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成立文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八)媒体机构
1、登记机关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行业许可证或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九)外地机构组织驻本地办事机构
1、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登记证、注册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十)解放军、武警部队
1、部队司令部(军务部门)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部队负责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部队经办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十一)社会临时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复印件1份;
3、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公章更换、缴销证明材料
(一)法定名称变更更换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原法定名称公章的公章刻制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变更登记通知书》或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变更法定名称后的相关登记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遗失重新刻制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的书面遗失情况说明。法人企业应有股东签名或盖章,并附股东身份证明;
2、企业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证明1份;
3、相关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公章被抢、被盗重新刻制
1、报案证明(受案回执)及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法人企业应有股东签名或盖章,并附股东身份证明;
3、企业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证明1份;
4、相关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6、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公章损坏重新刻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法人企业应有股东签名或盖章,并附股东身份证明;
2、须持已损坏的原公章;
3、相关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机构注销缴销公章证明材料
1、《注销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缴销原公章。
注意事项:
1、用章企业提供的批文(批复)、登记证照、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原件查验后退还,收取复印件。
2、提交的公章刻制证明,须写明刻制公章的全称(包括章面刊刻的文字与符号等印文内容)、经办人、联系电话,字(印)迹清晰,不可涂改、增删内容,用蓝、黑钢笔书写或电脑打印。
3、公章刻制证明及各种复印件均使用A4纸,身份证明须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第6篇:公章申请书
汽油使用申请书
至叶城派出所领导:
现因我司(上海中青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宇豪物业管理处绿化草坪修剪需使用汽油40升,一次使用完毕,特此说明。
上海中青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宇豪物业管理处
2014年9月18日
第7篇:刻制公章备案受理范围
刻制公章备案受理范围
国家党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定名称章以及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和内设机构章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北京市公安局审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工作规范(试行)(2008年4月1日执行)
3《印铸刻字业管理暂行规定》(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1951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
4、《北京市刻字业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政府制定,1987年颁布实施,2002年修正)
5、《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年25号)、6、《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京政发1993年44号)
备案条件
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申请人提交全部所需纸质材料
1、刻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公章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关、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公章,应持有编制或人事等相关部门正式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上级单位介绍信。
2、刻制事业单位公章,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举办单位介绍信。
刻制事业单位各级内设机构公章,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批准成立该机构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该事业单位介绍信。
3、刻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应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登记管理机关或主管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刻制基金会公章,应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主管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刻制企业单位公章,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经办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
刻制企业集团公章,应持《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母公司介绍信。
刻制企业内设部门公章,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企业法定名称章的介绍信办理。企业有权刻制人力资源、保卫等内设部门公章,刻制内设部门公章应符合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外文材料中文译文。
企业刻制冠具体名称的项目部公章,应持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隶属企业介绍信。
企业刻制境外机构公章,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发的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企业介绍信。
企业刻制中外文对照的法定名称章,应另行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外文译本。
企业变更名称后重新刻公章的,应加持工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6、驻京军事单位刻制公章,应持上级政治、军务、警务部门的刻制公章介绍信。
7、外省、市单位来京刻制公章,应持所在地区县以上公安机关证明信。
外省市驻京联络处刻制公章,应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介绍信。
8、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刻制公章,应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9、电影、电视剧摄制组刻制公章,应持拍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拍摄单位介绍信以及证明拍摄资格的相关材料。
10、报纸(期刊)编辑部刻制公章,应持新闻出版总署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主办单位介绍信。
11、律师事务所刻制公章,应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主管单位介绍信。
12、刻制业主委员会公章,应持区县建委小区办出具的介绍信及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13、举办各种经贸、文体等临时性活动需要刻制公章的,凭批准活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活动主办单位介绍信。
14、银行、证券、保险企业因工作需要需在筹备期间刻制印章的,需持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备的批准文件及相关部门介绍信。
15、刻制个体工商户公章,应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经营者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无法亲自办理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经办人应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者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
6、刻制村民委员会公章,应持乡(镇)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介绍信办理。
提交材料
1、证明合法成立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授权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
海淀分局治安支队
办公地点:
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一层120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68465220、68465259
办理结果状态:
服务中心窗口办结。企业可自行在服务窗口公布的《承制公章企业一览表》中选择任意一家单位刻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