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月志(11)_实习律师月志12

2020-02-27 实习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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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月志

姓名:

实习单位:

书写时间:2014年2月26日

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劳动纠纷案件,在深入和老师探讨后,有了更多的想法。案件简要回顾如下:张某搭乘朋友李某的车去公司开会,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颈髓受伤,颈部以下瘫痪。经过社会劳动保障部作出认定,张某构成工伤。张某系一个个体经营的面包房的员工,公司并没有给其缴纳保险。后经过鉴定,张某构成一级伤残,全部护理依赖。家人遂向所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家人也向法院起诉了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我和王律师为张某提供了法律援助。在仲裁组织多次调解后,我们对公司的想法有了清楚认知,即公司现在无法满足家属的一次性要求,同时将压力尽量推向了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中肇事方无力履行判决,家人将重心转向了工伤。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分析如下:职工因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职工因公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一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 1

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正常退休年龄。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每月伤残津贴:3400*90%=3060元

伤残津贴数额:3400*90%*12*(60-28)=1175040元

护理为完全依赖,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护理费:41480/12*50%*(75-28)*12=974780元

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12*3400=40800

在案件开始,考虑到家人的需求,和公司要求在一个期限内付清全部工伤赔偿,但是由于公司能力有限,加之对病情等各项的考虑,公司坚持要按每月支付。后公司通过努力为张某缴纳社保,在其家人的要求下,我们申请中止了此案,待办理结果出来后再继续审理。

这个案件引发了我诸多的思考。我们的委托人年仅27岁,家里为了救治他倾尽了所有。本案中如果公司依法缴纳了社保,或者肇事车辆买了商业险,甚至哪怕其乘坐的车辆买了车上人员险,都能为其提供多一层的保障,但是这诸多的如果没有一个得以实现。

实习律师:

2014年2月26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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