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毕业实习_艺术设计毕业实习
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毕业实习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艺术设计毕业实习”。
广播电视艺术专业
毕业实习说明暨动员会
一、实习目的 根据广电艺术类专业(编导、播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特点,毕业实习是教育部要求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必须完成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对大学三年来专业学习的总结和升华。同时为大学毕业就业意向作好铺垫和准备。
提升学生对于本专业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社会责任感。
1.进一步理解广电传媒的本质,提高运用广电媒体发现问题、用镜头语言和有声语言表述事件的能力。
2.培养独立完成策划、拍摄、制作、播音、主持、评论、配音等业务能力。
3.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进一步了解广电传媒工作者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用。4.增加对本专业的理性认识,巩固并梳理所学过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构思毕业作品及报告书。5. 在实践中逐步寻找自己的职业定位和就业意向。
6. 培养从业的纪律观念和职业精神。
二、实习要求
在实践过程中以宏观传媒的思路,进一步了解媒体当前的发展水平、态势及
动向。1.了解和熟悉与媒体相关的实践知识与理论,在实践中增进对本专业的感性与理性认识。2.通过实习,达到能够独立完成或参与完成策划、拍摄、剪辑、播音、主持、发布等广播电视业务的水平。
3.在实习过程中,要不断对所学业务及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实习结束时,形成实习报告。 4.实习作品原则上要求:参与新闻专题或栏目、节目策划,不少于3期(集、部);
原则上不指定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网络等公开媒体,只要专业对口,都5.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新闻中心、网络媒体、独立广告公司等单位实习者,需提交所承担工作成果、案例以及单位鉴定,实习作品数量及要求参照第4条。6.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等,不得胡编乱造,如有发现,严肃处理。7.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弄虚作假。8.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参与现场短消息、采写或出镜报道、广播报道,不少于15条; 未达到以上要求者,实习总评为不及格。另外实习作品应注明质量等级。
可以作为实习单位。不限地区。要求经营管理比较规范,有利于学生承担一定的任务,能满足教学要求;业务较正常,对学生实习较重视的媒体。学校择优推荐,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媒体。实习角色不限,记者,编辑,编导、播音主持、配音等与媒体相关的岗位皆可。
三、实习纪律
1.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保密制度,门卫制度等)。特别要遵
5.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给实习单位打招呼或未办理实习结束手续不得擅自结束实习,如有违背者以实习成绩不及格论处。6.按时返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开学报到时间。7.清廉自律,严禁实习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采访对象收取和索要财物。自觉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8.实习期间,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情况,及时和所在实习单位或学
校值班老师联系。
四、实习成绩的考核
实习鉴定(占总成绩20%,主要由实习指导老师评定)。实习报告(应是对实习过程中对某一专业问题的思考)(占总成绩30%)实习作品(占总成绩50%)成绩合格记6学分,并记入总学分。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文明礼貌,谦虚大方,尊重实习单位人员,认真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和建议。3.在实习中未经许可随意使用实习单位的一切物品,不准妨碍他人的正常操作,严禁在工作场地嬉笑打闹。4.使用实习单位的专业器材一定要加倍小心,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情况,后果自负。
实习期间的注意事项
1.视情况不同,可在实习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业务训练,也可由实习单位分配一定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
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的采编任务独立或参与完成。2.实习鉴定表要求加盖所在实习单位公章,并要有实习指导老师评语和签名。3.实习报告应在第八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连同实习作品复印件,实习鉴定表一并汇总后交编导教研室或播音主持艺术教研室,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者,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及格:(1)不服从安排不参加实习者;(2)下学期开始后两周内不打电话告诉辅导员实习单位者;(3)违反新闻真实性,做虚假报道者;(4)参与赌博、收礼、行贿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者;(5)违反宣传纪律者;(6)实习单位及导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7)严重违反文明规范,有损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形象者;(8)不按时上交实习鉴定表、实习作品复印件和实习报告者;(9)所发表作品存在抄袭他人者。(10)弄虚作假,欺骗教师和指导委员会者;(11)评审老师认为其它属于成绩不及格的情形。
联系教师
毕业实习联系教师的确定与毕业作品指导教师为同一教师。 毕业作品的指导教师待学生选题确定后由学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