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_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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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级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
实习是学校进行专业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专业教学过程的延伸,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的具体体现,为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培养学生适应岗位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以达到提高学生对接企业岗位群的能力,为学生“零距离”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教高﹝2006﹞1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1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毕业实习目的根据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两年半的专业知识学习,学生已基本掌握系统理论知识,但还需在实践中得到检验。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运用其所学的理论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设想,从中培养专业技能,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预演和准备就业工作。通过实习,使学生找出自身能力与社会实际岗位需求的差距,并在随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二、成立2009级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亚菲
副组长:张漫清、黄克进、迟筱娟、成员:余佳,伍锐、熊小庆、蔡杰、陈曦、翟长江、韦薇、曾雁、何荣友、蒲丽灵、韦国庆、李林秋。
三、毕业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毕业实习时间为2011年 月日——2011年月日。
四、毕业实习内容
1、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所学专业知识有密切联系,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深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熟悉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组织管理情况。
3、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解决在实习单位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五、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做好毕业生实习动员和实习单位联系工作
1、组织召开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大会和实习安全教育,要求各二级学院于毕业班外出实习之前召开。
(1)学生实习以自愿为原则,各二级学院不允许强制性的安排学生实习。
(2)各学院在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须通知教务处相关部门参与。
2、学生的实习单位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或由学生自主联系。为确保及时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各二级学院的人力资源,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如需要经费支持,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申请相关经费)。教务处和学工处如有实习单位推荐,应及时向二级学院推荐。
(二)做好毕业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并在2011年12月中旬以前制订出本学院的2009级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并安排落实好本学院各专业各班级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和实习管理等工作事项,于2011年12月20日前交到教务处实习实训管理科存档。
2、对于毕业生的实习管理和跟踪调查,要落实到个人。要求将每个毕业班的分成若干个实习小组,每个小组应有学生为组长,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名单于12月前交到教务处。
3、要求全体2009级毕业生均要填写《2009级毕业生实习跟踪调查表》(见附件1),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各班辅导员将《毕业生实习跟踪调查表》汇总后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和学工处存档。
4、要求负责每个实习小组的指导教师每周对毕业实习生小组进行跟踪调查至少1次,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身体状况,在岗出勤情况,并随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5、要求各班指导教师每月2号之前负责汇总各个实习小组学生上个月的实习情况,并上报教务处和学工处备案,教务处定期公布各二级学院实习汇总情况。
6、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不定期的会同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7、各二级学院在学生毕业实习结束之后,要做好本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并连同工作计划于2012年5月30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做好毕业实习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毕业实习结束后,各班辅导员要及时将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鉴定、毕业论文等材料收集整理,上交
至各二级学院处备案。
六、毕业实习要求
1、学生毕业实习在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下进行,实习生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注意安全。
2、学生实习报告应用蓝黑、黑色笔填写(或打印)。若实习单位需要出示相关证明的,学生可到教务处、学工处办理。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在毕业实习报告上对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3、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实习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二级学院反映,经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变更情况备案,并报教务处和学工处备案。
4、实习期间学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与毕业班有关的各类通知和就业信息请密切关注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网站(网址:)。
5、毕业生实习须知、实习报告格式和内容要求等详见附件2—3。
附件:
1、2009级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2、毕业生实习须知
3、毕业实习报告格式和内容要求
4,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广西外国语学院
教务处
201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