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级学生毕业实习格式规范_毕业实习报告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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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系
关于2008级毕业实习工作相关要求的规定
一、毕业实习班级
200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2个班,共82人;2008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2个班,共82名学生。
二、毕业实习有关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2011年11月9日——2011年12月31日(第11周至第18周,共8周)。
2、毕业实习完毕返校集中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下午15:00。提请同学注意毕业实习返校时间,学院集中布置毕业论文、就业指导、分数清查等相关事宜。
3、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于2011年12月31日交到各自的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处。
4、实习成绩评定: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毕业实习方式
采取分散实习与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1日前在本班学习委员处进行登记,并把登记名单交到各系的系主任处,否则后果自负。
四、毕业实习报告格式(见附件及毕业实习报告要求部分)
五、毕业实习要求和管理
1、实习分组安排:为了方便,原则上本人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即为自己毕业实习的校内指导教师(详细名单附后)
2、集中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单位
目前正在统计联系中,2011年11月19日之前确定,另行通知。
3、实习期间与学院的联系制度
(1)离校实习前,各班学习委员统一把每位同学最可靠、最方便的联系方法(家庭电话、手机、小灵通、通讯地址、Email、QQ等)登记好交给本班班主任老师,以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2)各班同学联系方法(包括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由班主任老师制成全班联系表格一式三份,交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一份,学团办公室一份,实习指导小组保留一份,以备工作和就业推荐联系、实习检查使用。
(3)实习学生必须与各自的校内实习指导老师相互留下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便于指导老师对实习进行督导和管理。
4、实习期间的工作要求
(1)实习单位的落实
原则上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确实无法落实实习单位、愿意到学院实习基地或友好单位实习的同学,在各班学习委员处报名,名单及时上报学院,由学院根据实习基地和友好单位的要求和个人特点确定最后的实习名单。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及工作岗位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具有相关性。
特别注意:在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时,务必提高警惕和辨别能力,谨防误入涉嫌传销的公司或涉嫌诈骗的公司,以免承担刑事责任。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办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特别要注意为实习单位保守包括机构秘密在内的各种机密。
(3)参加实习教学活动的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按照学院统一组织的实习指导小组制定的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实习程序和内容。
(4)在实习前,各班以班为单位由学习委员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学院实习指导小组签发的《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委托书》,到实习单位报到后,交给实习单位负责人员,并于2011年11月27日前将回执(回执贴切在本报告中)、实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告之班主任处,并告知自己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实习的考核依据,也便于实习指导小组检查实习情况。班主任老师负责把回执交给该生的校内指导教师,装入档案袋中。
(5)在实习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将以违反实习教学纪律论处;未经实习单位的允许,不得私自动用实习单位的设备设施,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损失,一切后果由实习学生自己承担。
(6)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员工,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不折不扣完成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行为举止得体。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和旷工,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主动参加实习单位和地区的公益活动。实习期间一般不应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凡超过一天的请假,实习教师应报实习指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7)实习学生应经常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沟通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坚持写好实习日记(实习日记不得少于30天),实习完成后与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等一并上交学院,接受实习指导小组的检查。
(9)为实习单位撰写的各种工作报告、活动策划书、社会调查报告等实务资料,除了提供给对方之外,请作为实习成果上交学院。
(10)实习结束时,每位学生均须由实习单位做出书面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11)实习学生应结合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选择实习考察的重点项目,根据所学的理论和实际材料,写出毕业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或返校时交给学院。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安排毕业实习报告评阅和毕业实习报告交流。
5、实习期间的纪律要求
(1)实习学生离开实习单位活动,必须向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和去向。如果实习单位安排有住宿,学生不得外宿,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
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实习期间,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参加任何非实习单位及学院、学院实习指导小组安排的活动,如课题调研、社会调查、勤工俭学等,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自己负责。
(3)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中游泳,不得酗酒、斗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有无驾驶执照,均不得私自驾驶汽车外出,也不得乘坐任何以私人名义驾驶的车辆,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4)实习期间,要与家里和学院保持联系,让其知道其行踪;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发生。实习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和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学院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5)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按实习进度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工作,虚心接受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作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写出实习报告和实习个人总结并按期返校。
(6)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意识到自己身上所承担的责任,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文明礼貌,要有集体荣誉感,注意维护学校形象。实习中应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勤观察、勤思考,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自己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7)实习期间缺勤天数超过七天以上的,其毕业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8)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泄露实习单位的机密。
(9)学生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纪律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6、实习日记、毕业实习鉴定与毕业实习报告
(1)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实习日记(每个学生必须准备一个专门的软面抄实习日记本,也可以打印成册),记录天数不得少于30日。
(2)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每位同学认真进行自我鉴定和总结。
(3)实习结束时,请实习单位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上写出实习鉴定意见,并签字盖章。
(4)实习结束时,必须认真、规范地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不少于4000字,一律使用A4纸打印)。如果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应当拒收,学生视为没有提交毕业实习报告。
(5)上述材料,返校后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交给各自的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否则,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只能随下一年级学生重修,实习教学环节不能免修。
(6)完成本文档中学生应完成的资料(含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回执等),并用蓝颜色硬面封皮装订成册。(特别提醒:建议同学们以班为单位联系打印点,以便装订规格与格式的统一。)
7、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结束后,所有材料按时上交,开始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2)评定程序为:实习指导小组成员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品德、实习纪律、实习专业业务、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给出评语和成绩,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审核。
六、毕业实习指导小组
1、毕业实习指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另而告之,不需打印)
组长:李 孜张毅
副组长:周昌祥李晓红杨代贵侯明喜王 鹏
成员:张干李晓琴俞萍谭晓辉吴国锋纪杰余建华唐晓平赖长鸿周重阳 袁俊萍 唐礼武夏涛唐晓平陈琳红唐仕军 王科辉
2、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拟定毕业实习计划、方案、及其他教学文件;
(2)进行毕业实习动员和管理要求说明;
(3)与学生和实习单位建立联系,融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会同实习单位共同负责教育、指导学生的日常实习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与综合评定;
(5)组织、协调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6)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代表学院对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鉴定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实习班级、学生进行总结鉴定;
(7)负责学院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8)毕业实习结束,应于指定的时间收齐自己指导的学生的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回执;如果学生提交的相关资料不符合统一格式要求,指导教师应拒收;逾期不交者,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11月5日
附件
(一)毕业实习报告的撰写
毕业实习报告应不少于2000字。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实习报告名称:XXXXXXXXXX实习报告
(2)实习生与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X X X 专业X X X指导教师 X X X
(3)实习单位简介:(对实习单位的性质、总体发展状态作简要报告)
(4)实习专题报告:(对实习过程及实习中感受最深的内容,写出专题报告。)
(5)实习小结:(实习的总体体会与建议等)
附近
(二)毕业实习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
一、毕业实习成绩考核的机构是学院毕业实习指导小组;
二、考核标准与方法
实习结束后须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收获和体会,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鉴定须有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语、实习单位的评语,并须有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签名、加盖实习单位的行政公章,并及时递交相关实习材料。本专业的学生由实习指导教师记录学生考勤,并按实习要求结合实习材料和实习单位评定意见,给每位学生撰写毕业实习评语,做出实习成绩评定并存入个人档案中。
评定标准:实习成绩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校外实习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07】228号)的规定办理,按照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90-100分):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80-89.5分):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70-79.5分):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60-69.5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不及格(60分以下):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者,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可根据具体情况给分:
(1)不服从院安排或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和实习时间者;
(2)旷工(旷课)时间累计达3天者或请假时间累计达10天者(延长实习时间补回请假时间者不计),或者一边实习一边做家教等事务者;
(3)参与赌博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者;
(4)泄露实习单位机密者;
(5)实习单位及导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
(6)严重违反文明规范,有损于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形象者;
(7)不按时上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者;
(8)实习报告结构混乱、内容空洞、错误明显者;
(9)弄虚作假,欺骗教师和实习指导小组者;
(10)院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认为的其它属于成绩不及格的情形。
三、考核依据
(1)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出勤情况及组织纪律性方面的表现。
(2)学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
(3)学生的工作量和工作能力。
(4)学生的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指导老师的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