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细则_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六

2020-02-27 实习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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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细则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规范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教学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采用学校评价和企业 评价相结合,实习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师傅相结合多元制评价方法。

第三条 对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采用形成性学分与鉴定性学分相结合的评定办法。其中,形成性学分包括实习前学分和实习过程学分,实习前学分包括:岗前培训、手机端实习的平台捆绑、三方协议签订、顶岗实习知情书提交等内容;实习过程学分包括返校教育、实习周志、实习状态、师生交流等内容。鉴定性学分包括思想考核、业务考核、实习业绩等内容。

第四条 形成性学分借助实习管理平台,根据相应的栏目和要求生成成绩。鉴定性学分借助《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以及有关佐证材料交实习指导教师,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并有实习班主任老师将鉴定性学分内容登录到实习管理平台综合成绩表。

第五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实施激励学分制管理,推进实习管理学分制改革,充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理论基础好、专业技能硬、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职业应用人才。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对于实习期间学生获得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等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可以替代学分。替代学分,可以直接计入实习综合成绩。

第五条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形成性学分、坚定性学分和替代学分等情况,完成“顶岗实习综合成绩表”(见附表1),并评定学校考核成绩。第六条 形成性学分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标 准如下:

(一)实习前考核(10分)

1、参加岗前培训(2分):参与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就业指导、实习动员、毕业生报告会、实习欢送会等活动。参加学校组织全部活动记2分,缺席1次-0.5分。

2、手机端实习的平台捆绑(2分):完成手机端绑定实习管理平台,记2分。

3、三方协议签订(4分):完成三方协议书并提交实习班主任老师,记4分。

4、顶岗实习知情书(2分):实习知情书家长签名后提交实习班主任老师,记2分。

(二)实习过程考核(50分)

1、返校教育(8分):每次返校教育、体检等记3分,毕业返校计2分

2、实习周志(20分):考核标准:实习周记认真、质量高;收获、心得体会具体翔实;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分析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提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出合理化建议。每次周志校内实习实习指导教师批阅优1分,良0.8分,及格0.7分。

3、实习状态(20分):每实习满一个月得 2分,每次变更实习单位扣3分

4、师生交流(2分):每次师生有效交流记0.5分,累计满分2分。

第七条 企业实习指导师傅根据学生的劳动纪律、实习态度、业务考核、实习绩效等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表2),并评定实习单位鉴定成绩。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如下(供实习单位参考):

(一)思想考核(20分)

1、劳动纪律(5分)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病事假很少。劳动纪律表现优5分,良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

2、实习态度(5分)

考核标准:服从实习指导老师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与指挥,能吃苦耐劳,对工作安排没有抱怨;实习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业务培训,成绩优秀优5分,良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

(二)业务考核(15分)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1、工作能力(10分)

考核标准: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服务礼仪规范;对所在岗位知识技能接受较快;勤学好问,向有经验的员工学习;能很好地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在岗位上;在实习指导教师的允许下能够独立完成任务,有主见或创新精神;同学、同事关系相处融洽。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上述要求,表现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不及格4分。

2、实习报告(5分)

考核标准:实习报告能认真归纳实习单位的经营与管理情况;对实习内容进行完整、系统地总结;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理论对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总结、分析;能认真总结在实习中的收获;能提出 一些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优5分,良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

(三)实习绩效(15分)

考核标准:能够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无顾客投诉;临时性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完成;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主动承担额外 的工作。该项目企业指导师傅考核10分,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不及格4分,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考核5分,优5分,良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第八条 对于实习期间学生获得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等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可以替代学分。替代学分折算具体见(见附表3)。替代学分,可以直接计入实习综合成绩。

第九条 实习报告等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规定格式完成。实习单位鉴定表必须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实习有关佐证材 料必须真实、可信。

第十条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顶岗实习综合成绩评定表、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替换学分折算表等,按照“形成性学分+坚定性学分+替换学分”计算评定学生最终实习成绩。

第十一条 最终实习成绩分为优秀(90以上)、良好(89~80)、及格(79~70)和不及格(69以下)四个等级。顶岗实习评定不合格学生,毕业证书暂缓发放。

第十二条 对发生以下几种情况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处理:(1)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实习者;

(2)不服从校、二级学院实习安排,中途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3)未经实习单位及校、二级学院领导同意擅自终止实习者;

(4)因个人问题被实习单位退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5)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累计达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 者;旷工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 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6)实习期间不遵守纪律,违反实习单位和学校纪律,造成恶 劣影响者。第十三条 凡实行“2+1”或“2.5+0.5”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均适用本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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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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