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相关规定及要求_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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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进行的顶岗实习的实施过程管理
1.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要向系提交由企业单位出具的《接受分散顶岗实习单位函》(附件二)、《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审批表》(附件三)及相应附件材料,经系同意后方准离校实习。
未提交上述材料的学生需参加院系集中组织的顶岗实习
二.顶岗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顶岗实习实行企业为主、学院为辅的考核制度。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24周),并提交《顶岗实习报告书》。《顶岗实习报告书》记录学生完成每项实习任务的情况,学生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兼职教师、专业指导教师和学工干部评价、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要求学生每月提交不少于两篇《顶岗实习报告书》。
2.顶岗实习考核由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实习结束时在企业单位完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劳动态度、组织纪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任务及《顶岗实习报告书》完成情况等。考核以自我总结、回答问题、小组讨论评议等形式进行,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总结评定,实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并盖公章。
3.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根据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评定结论、实习单位签署的鉴定意见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4.顶岗实习按每周1学分计算;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顶岗实习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顶岗实习报告书》详实,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独到见解。实习态度认真,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顶岗实习课程标准中规定的要求,《顶岗实习报告书》详细,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全面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顶岗实习课程标准中规定的主要要求,《顶岗实习报告书》简单,但能基本反映实习内容,在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尚可,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顶岗实习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基本要求,《顶岗实习报告书》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完整,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但有错漏。实习中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处:
①未达到顶岗实习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顶岗实习报告书》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②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③实习中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虽属一般违纪行为,但教育不改者。
5.顶岗实习期间因故请假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作。否则,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补足或重作顶岗实习的成绩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允许重修。补足或重作、重修顶岗实习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三、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数,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2.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的特长和实际,提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求,专业教研室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
3.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及进度计划,撰写开题报告。
4.坚持科学态度,独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遵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包括从网上下载他人成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按时完成设计(论文)。
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虚心接受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
6.记录完整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做好阶段总结,每周至少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论文)情况。
7.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做到设计合理、计算准确、图纸正确清晰,论文和说明书简明扼要、文字通顺、书写工整。
9.学生不得擅自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外传。如确需外传,必须在严守国家机密,经指导教师、系和学院同意方可。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和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包括审阅、评阅、资格审查和答辩四个环节,大致程序为:
(1)审阅: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附件按期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写出审阅意见,评定审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附件7)的相应部分,并表达是否推荐该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一周交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安排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评阅,写出评阅意见,评定评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的相应部分,并表达是否推荐该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意见确定该生是否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态度不认真,违反考勤纪律,缺勤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学时三分之一。②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如找人代绘图,抄袭他人成果等)。③未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末按规定时间上交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未推荐参加答辩。
(4)答辩:
①答辩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最后一周进行。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学
生总数的30%以上进行答辩,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应提前三天向学生公布,同时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教务处备案。
②答辩前两天,指导教师应把毕业设计(论文)发还给学生,由学生写好答辩报告提纲。答辩报告包括:a.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b.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c.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d.结论、成果和对自己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报告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③答辩提问一般十五分钟左右。提问内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有关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原理,鉴别其实践能力,综合分析、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等。④答辩完成后,答辩小组经集体讨论在《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答辩评语栏内写出评语,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评阅、答辩三部分成绩合计并折算成五级计分制(见下一条),上报专业教研室审查。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含学生平时成绩)、评阅教师评阅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百分制记分,然后折合成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及以下)。
3.必须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严格掌握标准。一般来说,获得“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答辩,且只能占学生总数的15%以下。毕业设计(论文)的优、良率控制在60%以内。凡经过全面考核,确实达不到及格标准的学生,应坚持原则,作不及格处理,不及格率控制在学生总数的2%以内。对优秀和不及格的学生要认真审查,答辩小组讨论,保证准确。
4.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标准(附件8)
(1)指导教师审阅(60分):①学生平时成绩(30分),包括:出勤,学习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情况,查阅资料、工程设计、数据处理、工程绘图、实践动手及独立工作等能力。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30分),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图纸质量,文字表达水平;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设计计算、数据采集正确;设计准确、符合国家标准,工艺可行或程序运行可靠。论文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结论可靠。
(2)评阅教师评阅(30分):评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实际意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设计方案或论文立论的正确性、先进性;设计计算或论文论据的准确性、严密性,充分性;设计结果或论文结论的应用性、创新性。
(3)答辩(10分),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内容包括:答辩报告表述清楚,报告时间掌握得当;基本问题、综合问题与补充提高问题回答正确;有创新意识或独特见解。没有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计答辩分。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论文)应评为不及格
(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差,或有原则性错误。
(2)毕业设计(论文)计算书、论文、图纸、数据处理达不到基本要求。
(3)答辩时论点表述模糊,不能回答基本问题,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基本技能。
6.凡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内可申请随下一届补做一次。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