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监科实习报告(精选6篇)_侦监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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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实习报告
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实习报告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 郭群
大二与大三间的暑假,我有幸到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近两个月的实践学习,在这工作期间,我被安排在侦监科做助理,在这里我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书本上学习的法律知识有一个更为客观理性地认识,另一方面,也希望在亲身体验中去寻找自己的定位,希望毕业以后可以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是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领域,突然间才意识到法律与犯罪原来就在离我们日常生活很近的地方,甚至贯穿于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简单的活动中!有了这样的的感受,又觉得现实生活中的是非黑白竟会是如此沉重与残酷。
由于我非本专业出身,所以我所做的工作并不是直接参与案件侦查处理,我主要负责信息录入,并用计算机进行数据资料管理。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需要了解检察院办案流程,相反的我也要运用学习的法律知识整理案件内容,跟随侦监科与公诉科的办案人员去派出所、看守所提审犯人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我觉得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模式,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而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书本上。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很多案例就是这样,让人很心痛,我认为,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实习期间,我看的所有卷宗都会让我深思好久,除去那些好逸恶劳不惜犯罪,还有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合同诈骗的种种罪行,给我印象比较深的还有就是一些业务员吃回扣的犯罪行为,保持好的销购关系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这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或许一些人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危害到他人,但归根结底最终还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这些人的行为不符合商业竞争的规则,造成商业界的不公平竞争,已经变相的在破坏经济市场,由此我们可以吸取教训,并且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行为的对错与否我们不仅仅从在事发的当时有没有对人产生直接的侵害,而要看事情的长远发展态势是够乐观,当你怀着侥幸的心理企图再获利一次的时候,你离犯罪就不远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在办公室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面对犯人,从一开始的手足无措,心有不忍,到最后渐渐学会控制自己,去判断去观察他们背后的真实面。接触过很多很多的案例(出于对纪律的遵守,我不能拿来细细例讲,),一开始时是对人性的反思,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然后是对社会的反思是,什么让他们变成这样,接着也会反思自己,是不是在有些人事面前也会经不住诱惑铤而走险,感慨很多。
在检察院的日子,真的要谢谢那些带我的检察官。他们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东西,现实还会给我讲解一些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手法,甚至会翻出旧卷宗来,教教我分析案子。其实我实习的日子真正帮忙的成分很少,还是以学习为主,但是他们能尽心尽力的去帮助我指导我,我真的很感激,这将是我的一笔宝贵财富,也是我以后从政或者从事国家公务员工作的一个经验积累。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做人首先要明理,我想,不管我将来留在这个领域的机会有多高,会不会有什么建树,我相信,中国人民的素质不断提高,中国的法制会更加健全,中国的社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环境学院 设备101班
郭群
第2篇:侦监科个人工作总结
侦监科个人工作总结
侦监科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本文为侦监科个人工作总结范文,让我们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
一、具体工作表现:
九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是检察院业务科室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同级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的案件;对侦查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对侦查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XX年11月26日至XX年10月25日,侦监科共计受理各类案件67件111人,其中自侦案件3件3人。经审查,共批准或决定逮捕84人,不批准逮捕13人,公安机关主动撤回3件14人,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10件15人。无错捕漏捕案件及捕后不诉案件。
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追捕犯罪嫌疑人1人。
自九里区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以来,本人积极响应,带领全科同志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建设者和捍卫者”专题教育要求,针对我科工作和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科执法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意见箱的形式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广发征求了群众对我科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对于群众和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意见和问题作了分析与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改进。
根据执法评议活动要求,我带领全科同志对我科在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执法问题进行了剖析,重点对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公正司法的素质方面及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和排查。
关于执法情况,我科排查到每个干警,并没有发现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情况;没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没有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情况;没有侵犯人权、刑讯逼供情况,没有非法查收、侵犯人权、刑讯逼供、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
关于执法能力建设,我科对每位干警均已建立并落实了严格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评等措施,办理的案件质量和水平均较高,所有案件均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办结。没有出现超时办案、超期羁押的现象。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情况。
关于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情况,我科能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院规定的办案工作流程和办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办理案件,对办理的案件均进行三级审核,每个案件均能做到做到主罪主证复核,每件案件均有案件审结报告,对办理的案件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基本上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杜绝了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关于工作流程建立情况,我科均能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院规定的办案工作流程办理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和相关证人进行讯问和询问前,均能将其权利和义务书告知其人并按规定要求其签字认可。对未成年人案件,均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今年办理的案件经照徐州市检察院考评,所有案件均为百分卷,在全市侦监部门卷宗考评中名列前茅。
对于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公正司法的素质问题,我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党组设立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没有出现违反“六条禁令”的情况。
通过努力,XX年我科被徐州市检察院评为XX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徐州市检察机关首届“十佳”检察官。
通过基层执法评议活动,本人及科里其他同志在廉政、勤政意识,执法水平和能力、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公正司法的素质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一切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要建立正确的权利观、服务观,要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疲沓、懈怠心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工作流程监督和制约办案人员,通过对案件的三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人能够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按照侦查监督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带领全科同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办理的案件质量较好,效率较高。能够带领全科同志以公正执法为前提,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侦查监督检察职能,为“平安九里”、“法制九里”“和谐九里”的构建努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以此次执法评议活动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和修养,促进自身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九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侦监科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措施,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各项工作职责,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XX年1-5月份,我院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件9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8件9人。批准逮捕8件9人,移送起诉5件5人。向我院自侦部门建议立案1件1人,该1件1人均立案,后滁州市院已批准逮捕。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坚持“双重”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2、全面把握逮捕标准,正确执行刑事政策
XX年,我们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从打击犯罪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按照“四立足、四确保”(一是立足个案情况,确保制度准确适用;二是立足公正司法,确保法律依法实施;三是立足少捕慎捕,确保人权保障到位;四是立足社会效果,确保教育有力有效)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采取刑事和解方式处理案件9件9人。及时修复了因刑事发案而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立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立案监督总的要求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根据这一精神,我科依法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不断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如我科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毕生文强奸案件中发现,毕生文涉嫌强奸证据不足,但其还有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
立案后及时找准侦查方向,收集和调查其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后以故意杀人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我院已批捕。
(三)规范与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1、全面实行重大案件介入制度
审查逮捕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往往也成为社会矛盾调处的交织点,信访矛盾缠诉的聚焦点,执法办案应对矛盾多、信访多、风险大,成为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审查逮捕工作中,我科注重刑事和解,将矛盾化解的视角向捕前介入延伸,将矛盾化解在案前。
2加强捕诉衔接 依法纠正漏捕
XX年1月至5月,我们共纠正漏捕13人。通过加强完善捕诉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防止了漏捕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推动了侦查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开展各项专项活动
XX年1月至5月,我科积极参加我县开展的“严打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我县社会秩序。积极开展巾帼志愿者送法下乡,服务三农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回访活动。在办案中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社区、校园延伸,拓展维权空间。还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今年3月,我院侦监科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时,发现该起案件的受害人属于未成年人,且加害人是被害人亲身父亲,现已被批准逮捕。该受害家庭经济条件确属困难,除现还被关押的加害人之外,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带着受害人三姐弟毫无谋生门路。为此,侦监部门立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领导了解案情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将元救助款及时的送到被害人的监护人手中,给被害人读书提供了帮助。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们侦监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人少事多,一些工作疲于应付,未能深入开展。
2、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视不够,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分析不足。
对照市院考核要求,我们下一步工作思路及目标是,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观,切实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做到无错捕和错不捕,力争全年无捕后不诉、无罪案件。
2、继续认真落实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加强捕诉衔接,控制捕后案件轻刑率。
3、加大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力度,并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批捕率、侦结率、起诉率和判刑率。
4、加强理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3篇:侦监科个人工作总结
侦监科个人工作总结
【篇1:案件侦查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案件侦查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篇2:刑事侦查检验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刑事侦查检验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3:2011年侦监工作总结】
2011年侦监工作总结
我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侦监处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侦监工作座谈会及全市侦监工作半年总结会暨下半年侦监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和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更新司法理念,努力推动我院侦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2011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5件84人,批准逮捕42件80人,不予逮捕3件4人,其中:盗窃案14件33人, 寻衅滋事5件10人, 赌博案2件4人,抢劫案1件6人,抢夺案1件1人,故意杀人案1件1人,故意伤害案6件6人,过失致人死亡案1件1人,过失致人重伤案2件2人,交通肇事2件2人,非法经营案1件1人,失火案1件1人,诈骗案4件12人,贷款诈骗1件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件1人,贩毒案1件1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件1人。
我科始终坚持把提高批捕案件质量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衡量审查逮捕工作,强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准确掌握逮捕条件,特别是“有逮捕必要”这项条件。敢于行使、善于行使不批捕权,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因素,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有无逮捕必要,对确无逮捕必要的,坚决不予批捕。如今年7月1日歙县公安局报捕的孙中林,罗治平,杜云鹏等人赌博一案,我科经认真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治平、杜云鹏是受孙中林的指使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罗治平实施了召集参赌人员,犯罪嫌疑人杜云鹏在赌场只是负责监督抽头等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犯罪嫌疑人罗治平系老年人,有胃溃疡、高血压等疾病,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发生,不予羁押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没有逮捕必要。经过科室集体讨论后,最终对犯罪嫌疑人罗治平、杜云鹏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
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提前介入机制的优势,积极介入案件侦查,大力推进侦查监督工作的两个向前延伸。一是将侦查监督延伸到受理提请批捕案件之前的发案、立案阶段,及时了解发案、立案动态,通过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从源头上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其及时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批捕案件质量。三是严格控制有瑕疵、较轻的刑事案件进入批捕程序,从而有效的保证了批捕案件质量。
此外,适用刑事和解是我科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所做的一种有益探索。在批捕环节,针对一些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好,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刻认识,取得被害人充分谅解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免处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我科尝试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使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降到最低。如今年2月11日歙县公安局报捕毕光明故意伤害一案,基本案情为:2009年6月5日上午8时许,被害人毕光达在长陔乡长陔村深坑组红叶树自家田中垒田埂时,挑着猪粪的毕光明路过时(两人系亲兄弟)将刚垒好的田埂踩坏,两人遂为此事发生争吵并导致互殴。犯罪嫌疑人毕光明用随身携带的锄头打中毕光达的左眼,造成轻伤。案发后,毕光明的家属项银子于2011年2月9日同被害人毕光达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医药费等项40000元整并履行。被害人毕光达也以书面形式表示不愿再追究毕光明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我科受理该案后,承办人经过认真仔细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一系列工作查明双方当事人系同村亲兄弟,此案系民间纠纷直接引起,且犯罪嫌疑人系初犯,主观恶性小,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愿意赔偿,被害人毕光达也以书面形式要求不再追究毕光明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取得被害人谅解,具备刑事和解的条件,遂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双方矛盾,我科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我科认真组织干警通过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条款、以案释法、疑难案件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其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努力提高侦查监督能力。2011年,我科组织科室干警集中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
及其他与侦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20余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侦监队伍,为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打下坚实的侦监人才基础。
2011年我院批捕案件均未出现捕后撤案、不诉、判无罪等情况。
二、结合侦监专项调研活动,不断强化立案监督。
结合今年3月份开展的“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集中专项监督活动、5月份开展的“2010年立案监督案件复查”活动、7月份开展的“关于开展黄山市监所在押人员羁押情况专项调研活动”,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的转变。主
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到公安、看守所走访调查和调卷审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二是通过内外配合协调发现案件线索;三是通过审查批捕案件,从中发现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案件。特别注意从另案处理、在逃、共同或团伙犯罪等方面的挖掘线索。认真做好从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详细审查证供之间,供与供之间,证与证之间是否存在问题,查明有无遗漏,对案卷中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分析,对明显错、漏的就刨根究底,对反常翻案的察微析疑,以防错捕、漏捕。2011年,共调查立案监督线索30件次,立案监督12件12人。
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推进侦查活动监督。
2011年,我科对侦查机关(部门)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及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复查,针对侦查中存在的一些证据收集不规范、不到位及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准确运用《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形式,监督公安机关准确、快速、严厉地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同时,积极加强与侦查机关联系,提前介入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适时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快速开展侦查活动,有利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参与分析案情,准确定性定案。我科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作用,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了严格监督,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2011年,我科共提前介入疑
难、复杂案件19件次,督促侦查人员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从而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犯罪。
四、侦监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两项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
1、立案监督工作案源少,线索发现难,我院主要是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发现,特别是对另案处理、在逃、共同或结伙犯罪等情形进行跟踪,但往往陷入“失踪比跟踪快”的局面,而且侦查机关当立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不破不立、以罚代刑、立而又撤的情况具有隐蔽性,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很难在这些问题上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存在对侦查行为存在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从公安报捕的案件材料中,很难发现侦查行为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在提审过程中,虽然偶尔有犯罪嫌疑人反映存在违法侦查活动,但往往因为时过境迁,而很难查证。而且大多是监督程序性问题,如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有无见证人签名、拘留24小时内未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有无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等,在实体上却很难发挥作用,此外,提前介入的范围、时机等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监督手段单一,侦查机关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适用随意性较大,但检察机关在实体上发挥监督职能的可操作性低。
2、公安对建立刑事案件监督协调沟通机制长期以来不够重视,信息交流不通畅,沟通有缺陷,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难度高。
侦查、检察、审判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应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情况和侦查活动是审查的源头,是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开始,检察机关只有通过审查公安立案情况和提前介入案件,才能及时掌握刑事案件发案、破案和侦查活动情况,同时通过审查,从中发现有案不立和违法侦查活动的线索,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从而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侦查的问题。为加强和规范立案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依法建立健全信息畅 通、衔接紧密、配合默契、协调高效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机制。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公安机关对贯彻落实这一规定不够重视,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不积极,很少有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立案情况主动向检察机关立案监督部门备案或者进行协调沟通,甚至有的以内部档案资料为借口谢绝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对建立健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机制的不重视、不积极造成了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信息渠道严重不畅,开展立案监督工作难度大。
(二)、建议及对策。
1、加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的认识。宣传应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县情,以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容易理解的方式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此外,还要结合县政法系统“四进四送”、市政法系统“千名干警进万家、化解矛盾促和谐”等活动进行谱法,定期和不定期宣传相结合,着力提高宣传的效果。2、建立与控申、监所、公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控申、监所、公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的应移送侦监部门,特别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公诉部门应积极配合侦监部门,由侦监部门统一行使侦查监督权,理顺侦查监督权行使过程中检察机关内部的工作关系与流程,进一步确保了侦查监督权的依法行使。近年来,根据市院《黄山市检察机关自侦、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我院自侦、公诉、监所等业务部门积极加强内部联系、沟通和协调,建立和完善了刑事司法相衔接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出台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捕诉衔接及备案审查等多项制度。建立了网上衔接信息平台。这些机制和工作制度的建立,推动了案件工作的开展。
3、建立投诉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并严格执行立案程序和侦查活动中的权利告知程序。侦查机关对群众报案、举报、控告的案件是否立案应告知报案人,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侦查人员在每一次讯问时都应该明确告知被讯问人其自身权利,并记录在讯问笔录开始部分;每一次讯问结
第4篇:某年关于毕业生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
XX年关于毕业生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
导语: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关于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要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收集整理提供的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XX年关于毕业生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
周记年7月9日星期一 提审
今天是来到检察院的第三天,在大家看来繁琐的整卷工作是那么的无味,可我还在那有条不紊的干着,和我相处时间久的人都会知道,我这人不喜欢抱怨,一旦自己着手做了,不论是难是易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完成它,也许你觉得我傻,可我就是这样的人。科室里的人大约看出了我的脾气说要让我放松一下,决定带我去提审。
虽不是第一次实习,也不是第一次去提审,但是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兴奋劲儿。还是像往常一样,提审前先仔细的阅读卷宗,拿到卷宗,看到封面上写着某某故意伤害,让我联想到也许是因为打架而被刑事拘留,可仔细阅读了卷宗却不然,明明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怎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报请逮捕呢,于是我仔仔细细的抠着每一个细节,最终我发现在卷宗的最后附着公路管理部门的道路封闭通知,而恰巧这起交通肇事案就发生在这段封闭道路上。于是我仔仔细细的询问办案人员这样定罪原因是否是自己认为的那样,结果是肯定的,可这样的案例在学习中却很容易被误导为交通肇事,虽然这两个罪名的惩罚程度相当,但这全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么好的案例也许只能在实习中发现。
来到看守所,看到犯罪嫌疑人是个身强体魄的中年男性,这一得知他应该是家庭的顶梁柱,而如今却由于一时的疏忽沦落到此程度,让人不禁为他而惋惜,等他坐下后我才发现他在瑟瑟发抖,在工作人员的讯问过程中,他不停地在怨恨着自己的疏忽大意,可事已至此已经无法挽回,孙姐告诉他如果家里愿意给死者家属陪一些钱的话是很有可能判缓刑的,可他低下头很诚恳的说,我一辈子农民,没有这么多的钱,而且让我倾家荡产老婆孩子也会跟着我受罪,我不如就在这里判刑,家里的钱还够他们花一阵子的,等我出来后我继续挣钱养活家里,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会连累家人的,我认罪,你们就判我吧!几句话说的我很心酸,法律在任何人面前都是无情的,即使他在无辜,法律依旧会按他之前的规定走下去,毫不留情面,这就是法律。
周记年7月能20日 庭审现场
今天说来自己很幸运,本在侦监科实习应该是没有开庭机会的,就是因为寒假在公诉科实习跟科里的李哥很熟悉,想让他带着我去看看庭审现场,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兑现了。
由于自己之前从未见过庭审现场,所以就一直向在公诉科实习的同学打探旁听的规范,我一直觉得我们不是工作人员是不可以坐在公诉席上的,可就在今天,让我吃惊的一幕发生了,这位李哥却把我从旁听席上喊了上去让我坐在公诉人的旁边,一下子所有人的目光扫向了我,从没有这么威风过,自己心里还美滋滋的,心想我只需在这里好好地享受着这次威风,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开庭“!期待已久的庭审现场开始了,就在我享受这一刻的时候,李哥从旁边拿出了起诉书,让我宣读,一下子我有点蒙了的感觉,案情是什么样的我都不知道,更何况去宣读这张从未见过的起诉书。
李哥的这一个要求让我不知所措,也只好答应,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好,这是我一贯的做事风格,在这么庄严地地方宣读真的是第一次,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放松,稳住,张会雅很棒的,就在我思考的功夫,该轮到我宣读起诉书了,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放松,然后我用普通话大声的读了起来,刚开始难免有些紧张,可读到中间自己竟然没有感觉了,读着读着竟发现马上要读完了却那么的不想让这一刻结束,终究我还是很流利的读完了起诉书,那一刻自己别提有多么的兴奋,李哥点点头说,很好,字正腔圆,珠圆玉润,哈哈,当然听到这话我们满足,李哥说,第一次像这样的经历是值得珍藏的,当你以后回忆时,你会觉得很难忘,是的,我记得自己的这次经历。今天也许我终生难忘,可这背后我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给我这次机会的李哥。
周记年8月20日星期一 独立接案
这几天办公室的董姨因为家里的事情在忙碌,因此一些简单的小案子都会交给我去办理,再交给我之前,董姨就告诉我:“不要紧张,细心办理,通过这几天手把手的教你,这样的案子你是可以完成的”。
就在今天,我独立的接了一个盗窃的案子,首先第一步就是阅卷,我仔仔细细的阅读了卷宗,发现他就是一起很普通的盗窃之后,我开始准备讯问提纲,下午就要提审这位犯罪现在一人,不大,只有18岁,刚刚成年就去盗窃,很为他感到遗憾,一中午,心里就是不放心,害怕把复杂的案子简单化了,我不敢再去午休,一直在思考着自己还有需要问的吗,虽然我们的询问只是审查,但是还是丝毫不能漏掉细节的。
经过一中午自己紧张的准备,第一次的独立提审开始了,我用大声嘹亮的声音按照自己的思路讯问着犯罪嫌疑人,讯问很快结束了,自己还算满意,可是作为已经过了18岁年龄的人来说可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惋惜吧,我开始教育这位刚刚成年的孩子,当我问到,你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为什么想着去盗窃时,这位孩子大声地哭了起来,我知道他的背后一定有很多不可告人的辛酸经历,之后他向我讲述了因为父母离异,就跟着父亲生活,可父亲再婚后就不管他,也不给她生活费,他饿了,被逼无奈只好盗窃,听后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自己此时在表达什么,是法律的无情,还是亲情的无奈,我真的不清楚,我只是一下午心情都沉寂在不快乐之中,我只是想知道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为人父为人母,究竟都怎么了?
XX年关于毕业生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
首先,感谢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南汇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谢谢你们!一个月的南汇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1X年7月15日,我们来到南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过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南汇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角色。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南汇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别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煳、贴封条······到最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煳、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天都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面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快乐着······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XX年关于毕业生检察院侦监科实习心得
从20XX年7月19日至9月21日,我在A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简称“侦监科”)度过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虽然这段时间并不长,但却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与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所以在此我首先要感谢我的两位实习指导老师——A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副科长熊科长与检察员雷姐,是他们的精心与耐心让我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学到了许多非常实用的知识。另外我还要感谢侦监科的科长冯科长和科员胡和王,是他们的亲切与关怀为我的实习生活添了几许温馨与快乐。
记得第一天到达市检的时候,紧张忐忑的心情让我无心欣赏市检气派十足的大门,高高耸立的办公楼,绿翠可人的松柏。在政治部华科长与我们一番交流之后,我们一起来到这里实习的八个人被分成了六组,而我被分到了侦查监督科。后来在两位指导老师的指点下,我渐渐明白我所在的侦监科的基本职能。
A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主要有两个职能:一是对A市各县(区)的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与审查逮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一是对A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反渎职局移交过来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不予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我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主要学到了如何对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移交过来提请批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这整个过程可称为“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现将经验总结如下。
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主要经过以下六个步骤:一是办案人(承办人)对公安局、反贪局、反渎职局移送过来的案卷(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案件形成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二是就案件的相关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三是在前两个阶段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也即“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该意见书主要反映承办人决定捕或不捕的决定与理由。四是承办人将其承办的案件向上级主管人(就我们科而言是指检察院的胡副检察长)汇报案件并与其它承办人一起讨论案件,然后一起作出捕或不捕的决定。五是承办人将决定通知(书面通知)提请批捕方。六是承办人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卷宗。
这六个步骤看似简单,但其中有很多细节是值得注意与深究的。
一、在对公安局、反贪局、反渎职局移送过来的案卷(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阶段。
这一环节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可直接影响承办人作出捕后不捕的决定。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承办人要在案卷中找到有用的证据并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而由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反渎职局承办的案件都是一些案情较为复杂,标的较大的案件,所以收集的相关证据也较为多。这样,承办人往往需要在一大堆的证据材料中寻找有用的证据并形成一个证据链。就我在市检学习到的知识告诉我:要想快速有效地找到有用的证据,可先看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与证人证言,再从口供与证言出发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书证、物证和鉴定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较为理性的初步决定。
二、在提审阶段。
在提审阶段首先要准备好提押证与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纸,如对提审这部分还不是很为熟练可先准备好一个讯问大纲。再次,要明确侦查监督部门派出检察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于收集证据,而是在于复核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并对公安机关前期的审讯工作进行监督(如每次提审都会问犯罪嫌疑人这样的问题:公安机关在讯问你时有无刑讯逼供行为)。
三、在形成书面材料阶段。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包括五部分。一是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涉嫌的罪名以及家庭的基本组成情况。二是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一般写明公安机关或反贪局、反渎职局是如何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于何年何月何日提请批准逮捕。三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这一部分内容是直接截取侦查机关移交侦监部门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的案件事实部分。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
这一部分则是由承办人在整理所有证据之后经过理性分析认定的案件事实,其中证据部分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书证。在这里要注意的地方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翻供行为存在,那么在意见书的这一部分就要体现出翻供这一情形。
如在我参与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汤某就存在有翻供行为,在指导老师熊科长的指导下,我在书写“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的这一部分内容时,就将其分成五个段落进行书写,即“XX年7月28日向公安机关供述”、“XX年7月31日向公安机关供述”、“XX年8月3日向公安机关供述”、“XX年8月13日向公安机关供述”和“XX年8月14日向公安机关供述”五部分。四是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部分内容主要写明对公安机关的一些建议,如对案件部分问题应进行进一步补充侦查。另外,如果在案件中出现证人改变证词、犯罪嫌疑人翻供情形时,承办人应对此进行说明。
四、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就是承办人对整个案件作出的最后的建议捕或不捕的决定,为整篇意见书的结论部分。
五、在汇报案件阶段。
这一阶段要做的首先是由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一般包括侦监科所有人员与上级主管人胡副检察长)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与会人员对案件和承办人的意见发表见解;最后综合所有与会人员的意见得出捕或不捕的最后决定。
第5篇:工作总结之检察院侦监科实习总结
检察院侦监科实习总结
【篇1: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报告】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报告
——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实习生:沈建伟 学号:0804042026 实习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9月23日,我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实习期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现在,我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报告:
一、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 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这一个月,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偶尔也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
第三、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做好讨论案件笔录。这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承办人审核了卷宗材料之后,由检察长主持的对案件进行研究的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人简单介绍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由大家共同讨论,得出结论。最后由检察长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环节尤为重要,特别是大家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行为方面的认定时,可能会持不同的意见,同时,主观行为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的重要证据,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大家的意见,然后把问题和结论都写清楚。
第四、法律文书的写作。在检察院这一个月,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是批准逮捕决定书,还有其他文书,如检察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逮捕决定书等。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这种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执组成的四联填充式文书。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第五、登记案卡。从工作流程来看,这是工作的最后一项,即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登记在互联网上,以备后查。这一项也要求细心,因为案卡要在互联网上公布,一旦公布,就会成为查看犯罪嫌疑人有无前科的重要依据。
三、实习心得:
在检察院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使我对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首先,学习法律的必要性。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整个社会对法律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也了解到普通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案件是行为人对法律认识不够才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在全国开展普法教育,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作为一个法科生来说,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树立起强烈的正义感。法律本身对司法工作者的自身素质要求较高,一部良法在高素质的司法人员那里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并且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则会与法律背道而驰。所以,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其次,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赋予了其监督权,就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再次,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
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最后,从具体工作来看,第一,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作为法律职业人员一定要细心,法律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学科,由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将法律运用于实践时一定要细心,否则,将漏洞百出。第二,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人要融入社会就必须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便是重要一步。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知识的不对称会导致工作的被动,降低工作质量;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培养团队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展。第三,分清轻重缓急,有条理地做事。
三个月的实习,在学到很多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识以外,还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各种利益的驱使会使人性变得扭曲,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每天发生在身边的小事。
四、结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这一个月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三个月的实习时间不可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但使我对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务过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将有更大的意义和指导作用。在此,谢谢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一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同事,科长以及检察长。谢谢!
【篇2:检察院监察科实习总结】
实习总结
今年暑假,即2011年8月29日至10月21日,我有幸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2个月。在这期间,我深感自身法律基础的欠缺以及法律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不早退、不迟到,不懂得地方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院干警求教,获得了许多亲身的体会。同时也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对人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律运用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对于即将毕业的我,实习是一门重要的必修课,也是我们毕业走向社会迈出的试探性一步。总之,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江干区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进行追捕;3、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以及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
进入侦查监督科,老师简要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介绍了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的书籍和学习资料。经过翻阅,我对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查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侦查监督科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承办人员办理批捕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工作,如帮老师打印一些有关的案卷材料。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检察院有关实施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规定,明确了批捕工作的法律依据,了解了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翻阅卷宗。
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都必
须一一审查。曾跟随老师对嫌疑人进行提审。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自习得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江干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有的案件简单,有时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由于提讯在审查起诉阶段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提审犯人是检察员在办理公诉案件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人在二个月实习工作中,曾跟随承办人员到看守所提讯并承担讯问笔录的记录工作。由于检察机关日常的工作量比较大,因此,为了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检察员一般会在特定的工作日到看守所集中对若干案件的嫌疑人讯问,核对案情。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第一次区看守所的感觉是非常压抑,见犯罪嫌疑人之前,也有一种恐惧感。在讯问中,办案老师以义正严词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讯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出悔过自新的态度。这是我深刻感到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能够代表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令其悔改,是无比神圣而又光荣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法律文书的写作方面,法律文书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和其他文书。审查逮捕案件意见的格式是,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发案、立案、破案经过;3、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4、需要说明的问题;5、处理意见。在阅读预审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时必须要一一进行
核对,以确保据以做出处理意见的证据的合法性,同时也要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一一予以采纳并予以充分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权的职能。制作好的法律文书经反复审查后,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四)整理案卷材料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归档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也了解了许多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的审查报告以及做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等。另外,在装订卷宗进行归档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司法机关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了解到司法机关具体是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的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巩固了平时在课堂及书本中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五)参与讨论案件,制作案件笔录
侦查监督科几乎每天都要讨论案件,有时是很正式的全科讨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随意的探讨,我有幸参与了几次讨论并制作了讨论笔录。讨论案件是在侦查监督办案过程中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我从中获益良多,很多大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的见解。
三、实习心得
经过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了许多,感触了许多。首先,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其次,要在工作中注重沟通、协调。同时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感,懂法的重要性。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在实习期间发现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大多数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
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同时在实习期间,我意识到扎实的法律功底的重要性。深知自身的法律知识的欠缺。实习给了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的机会,使我获得宝贵的经验财富,同时,我对法学的兴趣也更加深厚了。在此,深深感谢江干区人民检察院给我的这个机会。
【篇3: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报告】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今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二十五日,根据xx大学x学院本科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排,我有幸在xx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暑期社会实践。在这期间,我深感自身法律基础的欠缺以及法律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不早退、不迟到,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多看多学,多想多问,获得了许多深刻的体会。与此同时,我也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对人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律运用也有了大致的了解。为今后的法学专业学习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首先,介绍一下实习单位xx人民检察院的概况:
委、县人民政府先后授予xx县人民检察院“五好检察院”、“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严打整治先进集体”、“追捕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在逃嫌疑人集中统一行动二等功”、“全国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24个。2002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市容管理委员会又授予xx县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称号;2005年,控申接待室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市级文明接待室”称号;2006年,xx县人民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此外,院内一大批干警先后荣获“严打”先进工作者、优秀侦查员、优秀共产党员、xx县“十佳卫士”、重庆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先后有两人次干警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记功表彰,正不断谱写着检察史新的篇章。
再次,简要介绍一下检察院的职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xx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重庆市xx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二)依法向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依法对本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 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四)对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民事与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五)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七)依法对本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八)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意见。(九)接受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开展法制宣传,对在检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对管辖范围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十一)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和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收集、固定、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十二)负责全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的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十三)管理本院经费、物质装备。(十四)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同时,简要介绍一下xx县检察院的部门划分及其职能。xx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职侦部门。重庆市范围的检察机关是将反渎职部门和反贪污部门合二为一的。主要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审查逮捕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4、审查起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5、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6、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 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7、检察技术部门。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8、纪检监察部门。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我实习的部门是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进行追捕;3、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以及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
进入侦查监督科,老师简要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介绍了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的书籍和学习资料。经过翻阅,我对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查机关提讯犯罪嫌疑人,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在这三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在侦监科许伟老师的管带下,主要从事以下的工作:
1、录入案卷材料。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都必须一一审查。公安机关将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材料送达侦监科后,内勤先负责分案,收到案件的承办人接手案件后,就要先进行阅卷工作。由于移送的案卷材料都是纸质的,就需要先进行计算机录入工作。案卷材料包括文书卷和证据卷,文书卷里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资料,案情;受案登记表;立案时间;刑事拘留时间以及延长拘留时间;犯罪嫌疑人前科记录(如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卷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同案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陈述;指认笔录、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等。案卷材料录入虽然看似一项机械的文字处理工作,其实里面还是有不少
学问。特别是对新人来说,录入案卷材料的同时,也是在进行一个阅卷工作,对案件整体会有一个把握。并且在录入案卷时,就可以尝试初步发现材料中是否有不规范的地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有瑕疵等等。这都是侦监科的本职工作。我开始录卷时,对录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材料最为头疼,因为供述材料一般占证据卷的大头,内容很多也很重要,而且多次供述内容有时前后雷同,有时又反复翻供,前后大相径庭。在吕老师的指导下,在科室的刘用玲师姐的帮助下,我逐渐掌握了录入供述材料的技巧:其实就是一个道理,磨刀不误砍柴工,录卷前就以办案人的心态进行阅卷,在对嫌疑人的供述有了整体把握后再进行录卷工作,这样往往事半功倍。并且,每录完一个案件的材料,都经过了自己的思考,虽然还不够成熟,不够缜密,在办案老师办理完案件后,将自己的意见与其作对比,可以取得不少的经验和心得。因此,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虽然是小小的录卷,但其实让我受益匪浅。
2、笔录工作。老师的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要去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而有时一些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会到检察院来接受询问,我就负责进行笔录工作。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主要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一开始,从事笔录工作最大的障碍就是手写文字的速度太慢。由于现在计算机的普及,手写这项技能越来越生疏,而目前我实习的检察院的笔录工作还没有完全采用计算机记录。不过,经过不断的练习和实践,我还是习惯了手写笔录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笔录的任务。同时,在做笔录时,也从吕老师那里学到了不少讯问的技巧和方法。
3、法律文书的写作。法律文书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和其他文书。审查逮捕案件意见的格式是: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发案、立案、破案经过;3、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4、需要说明的问题;5、处理意见。现在重庆市的检察机关实行阳光检务后,批捕案件都要在网上公示。因此对办案人员的法律文书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主要只是负责填写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办案老师办结一个案件,进过科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的层层审核批准后,就分别制作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包括正副本各一份,回执一份。制作好的法律文书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虽然比较机械化和简单,但其实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需要十分的细心和严谨。
第6篇: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述职述廉报告
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自然情况及简历:
***,男,1970年11月出生,汉族,中文、法律大学学历,自1988年至今在**市**区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现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2008年8月主持全科工作至今。现在本人在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中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述职,请大家评议。
二、具体工作表现:
**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是检察院业务科室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同级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的案件;对侦查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
查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对侦查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0月25日,侦监科共计受理各类案件67件111人,其中自侦案件3件3人。经审查,共批准或决定逮捕84人,不批准逮捕13人,公安机关主动撤回3件14人,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10件15人。无错捕漏捕案件及捕后不诉案件。
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追捕犯罪嫌疑人1人。
自**区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以来,本人积极响应,带领全科同志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建设者和捍卫者”专题教育要求,针对我科工作和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科执法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意见箱的形式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广发征求了群众对我科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对于群众和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意见和问题作了分析与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改进。
根据执法评议活动要求,我带领全科同志对我科在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执法问题进行了剖析,重点对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公正司法的素质方面及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和排查。
关于执法情况,我科排查到每个干警,并没有发现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情况;没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没有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情况;没有侵犯人权、刑讯逼供情况,没有非法查收、侵犯人权、刑讯逼供、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
关于执法能力建设,我科对每位干警均已建立并落实了严格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评等措施,办理的案件质量和水平均较高,所有案件均在法律
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办结。没有出现超时办案、超期羁押的现象。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情况。
关于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情况,我科能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院规定的办案工作流程和办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办理案件,对办理的案件均进行三级审核,每个案件均能做到做到主罪主证复核,每件案件均有案件审结报告,对办理的案件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基本上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杜绝了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关于工作流程建立情况,我科均能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院规定的办案工作流程办理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和相关证人进行讯问和询问前,均能将其权利和义务书告知其人并按规定要求其签字认可。对未成年人案件,均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今年办理的案件经照**市检察院考评,所有案件均为百分卷,在全市侦
监部门卷宗考评中名列前茅。
对于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公正司法的素质问题,我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党组设立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没有出现违反“六条禁令”的情况。
通过努力,2008年我科被**市检察院评为200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市检察机关首届“十佳”检察官。
通过基层执法评议活动,本人及科里其他同志在廉政、勤政意识,执法水平和能力、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公正司法的素质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一切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要建立正确的权利观、服务观,要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疲沓、懈怠心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通过规范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工作流程监督和制约办案人员,通过对案件的三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人能够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按照侦查监督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带领全科同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办理的案件质量较好,效率较高。能够带领全科同志以公正执法为前提,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侦查监督检察职能,为“平安**”、“法制**”“和谐**”的构建努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希望在以后的工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