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样式(精选6篇)_承诺书和委托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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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授权委托书样式
关于2011年申报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
为配合六月份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推进施工企业贯彻标准化管理和开展绿色施工活动,提高我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现将二○一一年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2011年6月25日止,为各区县住建委集中接受创建文明安全工地工程申报时间。各施工企业应按照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有关规定和条件,申报填写《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到创建工程所在地区县住建委进行初审考核确认。
二、填写《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请按照申请表格下方的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其中施工单位名称按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名称准确填写,工程名称应根据施工许可证上载明内容或工程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工程所在地点应详细具体,施工许可证号和开工竣工日期必须按照施工许可证项目内容如实抄录,施工部位和已完成工作量须按照在施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建筑层数或市政工程的工程量造价。
首次考核项目下的评定结果栏施工企业不必填写,由创建工程所在地区县住建委考核检查确认后填写。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和本市集团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在“集团总公司、进京施工企业管理机构意见”栏处签字并加盖机构章。
三、各区县住建委在上述期间收到施工企业填报的《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时,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认真审核申报表格填写的内容,对企业申报的创建工程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签署意见并盖章,一份留存区县住建委备查,另一份报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汇总。
各区县将辖区内的申报工程汇总后,填写《区县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工程汇总表》(附件三),并制成WORD表格文档电子版同《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纸质表格一起,务必于2011年6月28日前报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以便于汇总整理、安排检查。为联系方便请区县具体负责申报工作的负责人将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传真到市住建委施工安全处。
三、区县住建委在收到施工企业提交的《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后,应及时对施工企业申报的创建工程现场进行管理状况考核评审,并将结果告知创建工程。通过区县住建委考核评审的工程应当在工地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立“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标志牌提请社会监督。创建标志牌由施工企业自行制作,具体式样和文字规定见附件四。
四、市住建委收集各区县住建委汇总的《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后,对所申报的工程情况进行逐项审核、汇总编组后,按照计划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建工程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检查结果整理后将及时与区县住建委交换意见。
五、在全市建设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贯彻绿色施工管理的要求下,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要根据京建发„2011‟42号文件规定,在管理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年的创建活动中必须重点突出三项内容:
1、施工围档要贯彻新的标准,围墙的高度、设置式样和形式必须达到要求,工地大门整洁规矩创建标志齐全明显。
2、绿色施工设施齐全,工地主要大门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
3、对工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必须加强,垃圾站的建立参照垃圾管理条例和有关要求设置,达到规范实用,分类和清运要求。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垃圾分类、减排、清洁运输和无害化处置方式。
为系统化的贯彻标准化和绿色施工,十项检查表内容中的环境保护检查推荐使用《北京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附件二),这张表结合绿色施工规程对原环境保护检查表进行了修订补充,增加了绿色施工和节能减排的相关内容,对工地加强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六、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组织安排,如有具体问题请与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联系。
附件:
一、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
二、北京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三、区县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工程汇总表
四、创建工程标志牌示意图
联系电话:59958835 传真电话:59958844
联系人: 杨纯仪
(有关附件请登陆市住建委网站下载)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第2篇:行政执法委托书样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样 式)
委托单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委托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委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将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改正、暂时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受委托单位代为行使。
上述委托事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委托期间,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均应做到以下要求:
1、委托单位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单位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委托单位应当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单位应当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4、受委托单位应当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不得越权行政。超委托范围的行为,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权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
6、受委托单位须定期参加由委托单位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制业务培训;
7、受委托单位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单位存档,另一份由受委托单位存档。
第3篇:保证书和委托书样式
保证书
昆明市卫生局:
本人向昆明市卫生局所提供的资料和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保证人(签名和印章):年月日
委托书
昆明市卫生局: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因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变更及注册手续,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代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名和印章):年月日
第4篇:异地年检委托书样式[材料]
异地年检委托书样式
异地年检委托书有时候我们需要用到,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什么叫异地年检委托书吧!
基本简介
本地车辆,在外地长期使用,需要在外地验车,办理异地验车手续要求持行驶证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强险原件,以及注明车辆号牌,车主姓名,委托验车的省份车管所名称等信息的申请书。到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车管所为你出具的汽车申请外地年检的证明就是汽车异地年审委托书
所需证件
异地年检委托书办理所需证件
1、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委托检验通知书;
2、机动车定期检验表;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车属单位、车主委托他人办理的要开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出具居民身份证;
6、车架号码的拓印件、车辆相片、路费单;
7、检测报告、年审地待检车辆的交强险合同;
范例举证 异地年检委托书样式范例
办理机动车业务委托授权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所有人)办理(委托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
本委托有效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开具异地年检委托书车主切记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深圳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
另外,办理车辆异地审车委托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原注册地代办,再寄送回车主所在地即可。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去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
异地年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
(二)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为大型载客汽车的。
第5篇:用电业务授权委托书样式
用电业务授权(委托)书(样式)
广西电网公司桂林供电局:
(客户名称)
现授权(委托)(被授权(被委托)人姓名)
为本人(/本单位/本公司)(用电业务)的经办人,代表本人(/本单位/本公司)办理该项用电业务以及与此相关的事宜。
此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用电业务)
办结之日。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 被授权(被委托)人签字:(公章)
被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应包括授权(委托)范围、授权(委托)期限、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内容;供电局核对授权(委托)书一般应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授权(委托)的权限、授权(委托)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的期限。
2、若供用电合同的签字人非用电客户本人(指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或法人代表(指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则应要求客户出具授权(委托)签字人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授权(委托)书。
第6篇: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委托书参考样式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现婚姻状况:______(未婚离婚丧偶)现在外的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因办理____________(例如:贷款、房产、户口迁移等)需要,特向乐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由于本人无法亲自到场,现全权委托受委托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所签署的声明书,本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 年 月 日
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须知
一、受理范围:
1.负责受理常住户口在乐清市区域内的公民。
二、审查要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未婚者: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3.离婚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如果是初审判决书,还须出具生效证明书)。
4.丧偶者: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或医院出具)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5.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联系电话:0577--6207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