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邮寄业务声明协议书090703_快递寄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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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邮寄业务协议(090703)

一、仪器快递邮寄,存在着损坏及丢失的不确定风险。若要邮寄时请作妥善包装,并办理保价运输手续,运送过程中若造成丢失或物品损坏,快递、物流公司将会按投保声明价值受理赔偿,否则如有发生意外时仅限于按重量快递保价费赔偿金额1000~5000元的80%以内。

二、易破损的玻璃类仪器、无锁紧装置的指针类仪表、能晃动的表盘式仪器等如确需寄来时,完检后请派员自行前来提取,收到或寄回时发生的损失责任自负,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三、代办仪器接收邮寄业务为有偿服务。每一票次收取邮件处理费20元,自送后需代寄回的邮件处理费收10元,按重量保价费:代收5~25元(10~50kg及以上保价1000~5000元)。

寄回快递运费:①、省内珠三角地区重量3kg内收10元,超重部份每kg加收1元;②、省内其他地区重量3kg内收15元, 超重部份每kg加收2元;③、外省各地区域重量1kg内收15元,超重部份1kg加收10元;④、20公斤以上超重件或偏远地区的仪器经协商后可交由中铁快运或物流货运公司(运费可到付)或邮政EMS运回(邮费另计),派送时效不能保证。

实际应收费 = 检定费 + 代办费(邮件处理费+保价费+及返回的运费[按重量计算])

四、需保价运输时按声明价值的 5‰(千分之五)代收缴保价费用,请填写投保声明价值¥:元,最低投保声明价值为人民币1000元起计。

五、计量器具完检时间:自收到邮件日起计一般为10天左右。一般不办理加急业务,特殊情况的经协商后3-4天内完检将加收20-30%的检定费,但无法保证送回时间,敬请谅解。

六、仪器完检后,我院将电话通知或传真收费通知单,请按实际应收费用总额办理银行汇款手续,并将汇款底单传真到本院收发室(020-26297153),经我院财务确认有效后方能将发票及仪器一齐寄出运回。

七、我院的联系信息:收款单位名称: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广源西路支行账号:360 200 900 900 038 0142 通信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松柏东街30号部门:仪器收发室传真:020-26297153 联 系 人:蒋培生 手机:***/020-26297224郭亚和 手机:***

八、请在本院网站.cn下载《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上门/邮寄专用)》表单(或另列送检明细清单目录)及确认可接受本声明内容后填写以下联系方式后附同仪器一并寄来。如有需要上门取件、到付等业务,可预先联系与我院签约的独家代理快递回寄公司受理:广州鑫飞鸿物流有限公司,电话:广州020-86391801 网址:www.daodoc.com网页公布(本次更新09.07.03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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