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协议保证书_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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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品质协议保证书 品质协议保证书 立协议书人:(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代表:
品质部负责人:职位: 日期:
采购部负责人:职位: 日期:
供方详细资料:(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 负责人: 签约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签约日期: 为确保甲方向乙方购买之产品获得适当之权益与保障,乙方经甲方承认甲方品质需求之条件下,双方协商同意依据以下品质及服务条款进行合作.一、适用范围
本品质保证协议书适用于乙方交付或提供至甲方及其他甲方指定地点之产品或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物料”),乙方品质及准时交货为双方交易约定之一,同意履行本协议书之约定,并担保产品无外观、功能、规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质缺陷;二、定义
2.1 品质瑕疵保证:指乙方产品提供予甲方后一定期限内担保其产品无任何品质瑕疵(即外观、功能、规格、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以及环保隐患);2.2 品质资料:指乙方有关产品设计、制造的技术或样品,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面、作业标准(sop)、制程控制计划(pmp)或qc工程图、检验标准(sip)、材质资料(物理/化学)、检测报告等;2.3 制程不良率(dppm):制程不良率=不良品总数/生产总数*1000000 2.4 批合格率:批合格率=合格批数/来料总批数*100% 2.5 重大品质异常:影响产品功能或影响产品组装,在制程中不易发现、流出后引起客诉之不良
2.6 vdcs:vendor defects correction sheet(供应商纠正与预防记录表)
2.7 关键制程(核心工序):在产品整个制程中技术含量高对品质影响大或含环境管理物质的制程
2.8 环境管理物质:指rohs指令中的六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铅、镉、汞、六价铬、溴化耐燃剂(pbb/pbde)三、品质与服务标准
3.1 产品担保期间: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产品后,乙方确保产品无外观、功能、规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质缺陷;
3.1.1产品保固期限:甲方销售成品给客户安装使用后,乙方产品在五年内,其功能、安全、可
靠度等不能有任何缺陷;3.1.2 产品担保期间,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发生瑕疵之产品提供免费更换或退货, 并且若该情形已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1.3 产品担保期间因产品品质瑕疵而退货或换货之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3.2 乙方对其所供应或承制甲方的所有产品必须建立并维持完善的品质保证体系,甲方对乙方建立的品质保证体系有监督核查的权力,当甲方认为乙方的品质保证体系不足以保证其产品品质时,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品质改善;3.3 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以分包产品的部分非关键制程,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分包商遵守此约定,同
时此分包商应经过甲方认可;3.4 甲方有权依照本约定有关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品质要求、环
保要求到乙方营业场所、生产场所及乙方的分包商或供应商,检查品质体系、产品制造过程;本条款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使甲方客户实施检查,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的设备、品质资料及服务;3.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充分的书面资料证明其所供应或承制的产品符合甲方工程规格及质量要求,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产品的品质检测报告和品质资料.四、验收准则
4.1 乙方每次交货时,必须随货附送该批物料的出货检验报告;首批送料时,还应随附材质资料(物
理/化学)、安规资料、环保资料等相应资料(材料承认时已有,并未过期,可不附),如果不提供或不齐全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物料;4.2 若物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有环境温度、湿度及其它特殊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在外包装箱上作出
对应的标识;4.3 为了保证甲方对物料的管理,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该批物料;4.3.1 外包装标识:物料名称、甲方料号、数量、生产日期、乙方名称及外包工序厂家、环保标
识、检验标识;4.3.2 内包装(最小包装)标识: 甲方料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乙方名称、环保标识、检验标识;4.3.3外箱必须为统一标准包装; 4.4 甲方验货标准: 4.4.1 抽样方案:按mil-std-105e ⅱ aql=0.65抽样
4.4.2 检验依据:甲方相关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制工具的评估报告、工程图面;甲方qe 制订的检验规格、标准样品、检验治具等;4.5 来料品质要求: 4.5.1 乙方提供的物料经甲方iqc检验的每月批合格率≥99%;4.5.2 乙方提供的物料经甲方制程生产后制程不良率(dppm)<乙方来料经甲方制程 挑选之不良品属乙方造成之不良现象,甲方需退回乙方。
4.5.3 甲方每月对乙方的交货品质状况配合度及交期进行综合评比,连续三个月被评为d级者,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取消乙方之供应商资格,取消已经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而不 负任何责任;连续两个月被评为c级者,甲方sqe将对其进行辅导,并视情况派驻sqa;4.5.4环境管理物质必须符合欧盟最新rohs指令中对人体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溴化耐燃剂(pbb/pbde)等)的含量要求; 五、信息反馈
5.1 乙方应设有专人对甲方的品质信息接收和处理,并保证联络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为最新资 料;5.2 乙方必须针对甲方的每个料号制订相应品质控制资料和环境管理物质控制资料,如:制程管制计
划(pmp)、作业标准(sop)、检验标准(sip)、sgs报告等,内含详细的生产工序流程及每个工序的管制项目等内容,此资料甲方需要时能立即提供;5.3 乙方一旦发现交付甲方的产品存在任何品质瑕疵或环保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
一起制定补救措施;5.4 品质异常信息管理: 5.4.1 甲方发现乙方所交物料有品质异常时,立即通知乙方并保存不良样品;乙方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到甲方确认不良状况并取回不良样品进行分析;5.4.2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的异常信息后,应按甲方要求紧急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造成的扩大损失将由乙方承担;5.4.3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的异常信息后,在3天内向甲方回复真实、有效的书面改善对策,未回
复或回复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料号产品或提出对品质有保障的其它 处理方案,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执行;5.5 变更信息管理: 5.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所有制程、设计、图面、生产场所、原料成份、生产工艺、环境管理
物质、产品性能等与产品相关的环节均不能自行变更;若需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重新评估样品及相应技术资料,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5.5.2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而变更的产品,甲方有权视为不合格品而拒收,若因乙方自行变更而造
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承担;5.5.3 甲方的任何工程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要求提供样品和相应技术资料经甲方评
估合格后,正式通知乙方变更;乙方应按收到的正式通知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未依照正式 通知内容及规定时限进行相应变更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5.4 乙方对变更前后的产品作相应管理: 5.5.4.1 若变更为自然切换时,乙方将旧品送完后方可送新品,若送新品后再送旧品甲方 可视为不良品而拒收;5.5.4.2 乙方送变更后的物料时,必须在前三批内、外包装上标识“ecn+变更内容”,否 则,甲方可将其视为不良品而拒收;5.5.4.3 乙方送交变更后物料的前三批,必须随货提供甲方对此物料的变更批准资料,供 甲方iqc确认;5.6 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六、不合格处理6.1 进料不合格处理: 6.1.1 同一料号因同一不良原因连续两次退货时,甲方有权进行扣款处理,每次扣款金额500~
5000rmb(视不良项目,不良比率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扣款数额由甲方视情况而定;6.1.2 同一料号因同一不良原因连续三次退货时,甲方有权暂停此料号物料的交货,乙方应在甲
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真实、有效的改善对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并取消 有关该料号已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6.1.3 来料检查不合格原则上需整批退回乙方,但因甲方急需物料,处理方式如下: 6.1.3.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派人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挑选或重工,挑选或重工完毕后,甲 方iqc再次检验;6.1.3.2 若因生产时效原因,乙方挑选或重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采购和生管可协调 生产单位代为处理,乙方应按实际的处理工时费用补偿予甲方(按每小20 rmb 计算);6.1.3.3 无法挑选或重工的物料,而出货紧急,甲方采购提出特采,经甲方制造、品保、生 产等相应单位确认后实施特采,特采物料按该批货款的10%~20%扣除乙方货款, 具体扣款比例由甲方视情况而定;
6.1.3.4 甲方iqc验收乙方交付的物料不合格时,向乙方发出vdcs通知乙方改善,处理方 式按本协议第5.4条之规定;6.2 制程不合格处理: 6.2.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物料在甲方的生产过程发生的任何品质异常,经甲乙双方确认属乙方的责任时,乙方承担甲方因停线、重工、报废、回收等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工时损失、材料损耗、延误交期而产生的空运费、快递费等;6.2.2 乙方交付甲方的物料在甲方的生产过程中,出现外观不良3%以上或出现重大品质异常时, 甲方向乙方发出vdcs通知乙方改善,处理方式按本协议第5.4条之规定;6.3 客诉处理: 6.3.1 因乙方物料品质异常或环境管理物质超标造成甲方或甲方之客户停线、换货、或者全部
回收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另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定数额的名誉损失金,具 体数额由甲方视情况而定(可从1万~100万rmb);6.3.2 甲方之客户退回不良品,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责任所造成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
成一切损失;6.3.3 因乙方物料品质异常或环境管理物质超标引起客诉时,甲方将相应的异常反馈给乙方,乙
方应配合向甲方提供客户要求的相应改善报告或品质资料及其它要求,处理方式按本协 约第3.4条、3.5条、5.4条之规定;6.4 稽核缺失: 6.4.1 因甲方sqe/采购/工程等单位对乙方稽核后出具的缺失报告,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
成改善;6.4.2 经甲方确认乙方未按提交的品质资料进行生产或管制时,第一次发生则退货处理,并停止
乙方该物料的交货,进行改善后方可交货;第二次发生则取消该料号的交货资格,并取消 有关该料号已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同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第一次发生到第 二次期间该物料采购总金额的5%扣除乙方货款;
6.4.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自行外包交甲方物料的关键制程,第一次发生则减量采购50%,并取
消已生效订购量之50%;第二次发生则取消该料号的交货资格,并取消有关该料号已生效 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6.4.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品质资料、改善报告或其它资料的内容虚假或未依内容实施,第一次发
生由乙方最高主管来甲方检讨,重复发生则减少已生效订单量之50%并扣除当月所有乙 方货款总额的5%;6.5 工时损失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七、保密协议
7.1***(甲方)对于提供供应商(乙方)的任何资料拥有所有版权。7.2 供应商(乙方)必须保密***(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 7.2.1 《原材料进货检验标准》及《承认书》;
7.2.2与原材料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参数、图纸等; 7.2.3涉及****产品外观、功能等方面的模具等;
7.2.4采购合同的任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因素、交期等; 7.2.5相关协议、委托书等资料;
7.3 如果****发现供应商违背7.2中的任何内容,将视为侵权行为,***有权采取任何法律行动维护一切权益 八、纠纷处理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之纠纷,应本着诚信互利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
9.1 本约定中未列入之乙方应向甲方履行之义务,不得解释为甲方放弃其权利;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篇2:产品质量保证书。doc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了维护供需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供需产品质量保证协议。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企事业产品质量标准,并对提供给乙方的质量负责。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经营(生产)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即:《产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经营产品的国家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枋发的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件、产品的质量标准,该批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3. 甲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规定。4. 甲方对乙方在产品入库检验时和产品入库后三个月内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的给予换货。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经营合法文件。2. 乙方在甲方送到产品时,必须按购货合同认真核对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检查到货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认真检查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抽验产品质量。对产品的外包装质量问题和数量误差,必须在送货回执上下予注明。
3. 对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应在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质量查询。
4.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产品今后质量跟踪的咨询,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质量咨询工作。协议期限:业务活动发生时起至乙方所购甲方产品无质量事故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经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负责人:(公章)乙方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篇3:供应商质量协议保证书(初稿)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供应商:
产品 :
日期 :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部门: 部门: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目录
1、质量要求
2、质量保证
3、产品检验要求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合格质量水平控制
6、质量信息反馈
7、不合格品处置及质量改善
8、不良品对应责任
9、产品担保责任
10、其他协议事项
说明: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减少质量损失,降低成本,明确产品供应、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经济责任,特制订本协议,作为乙方批量供货产品时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a: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违约方应对其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的要求作出损失赔偿。
b: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c: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d: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1.质量要求
1.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给乙方的技术质量要求及经甲 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1.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是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1.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每一批产品需作产品标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外包
装上标明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合金型号及状态等追溯性标识,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1.4 乙方提供的每一卷料必须配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没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 毛料卷,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1.5 乙方提供毛料卷合金牌号化学成分参照gb/t3190-2008执行,甲方有权 不接受化学成分不符合gb/t3190-2008中要求的毛料卷。
1.6 乙方每次送货时,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给甲方
品管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需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与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退货要求。
1.7 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甲方采购的产品完全一致,并 确保按时发到甲方工厂满足甲方采购订单要求。2.质量保证
2.1 乙方有义务按照国际标准iso9001:2008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项目标和不断改进产品与服务质量。
2.2 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
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一个过程、或对一个产品进行。在调查期间,乙方应给予充分的合作,并就甲方认可的变动部分给予落实。每年度甲方至少实施一次对乙方的质量管理的审核。
2.3 乙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甲方接近所有的操
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甲方接受。
2.4 甲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乙 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执行,并将结果反馈甲方。
2.5 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因故需
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甲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3.产品检验要求
3.1 甲方原则上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十天内对其进行检测,并向乙方提 交检测报告。
3.2 甲方根据验收标准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3.3 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并能够按期进行外检,双方有争议时进行协商并以双方最终认可为准。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1 供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4.2 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订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
业指导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应设专人或自动设备进行有效检验,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4.3 供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需方仓库,应立即通知需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4.4 乙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 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5 对以上几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
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末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4.6(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结合供方的质量
记录应可以实现可追溯性。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5.合格质量水平控制
5.1 乙方在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应设立由人员或自动设备进行的有效检验(全检或抽检)工位,确保产品质量。
5.2 乙方质检部门在验收其生产的产品时,合格质量水平不低于甲方验收合格质量水平,产品交甲方时按本协议第1.4条要求,乙方应如实提供产品检验报告。5.3 乙方若提供库存六个月以上的产品时,在出货前应对产品进行复检并提 交复检报告给甲方认可,该批电池应在外包装上特别注明生产日期。6.质量信息反馈
6.1 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卷料时,甲方应出具《毛 料检验不合格报告单》及不合格品给乙方。
6.2 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卷料,甲方出具《质量异议 反馈单》及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6.3 甲方每年对乙方的质量状况作出评价并知会乙方。6.4 甲、乙双方应有专人负责对信息反馈的处理。7.不合格品处置及质量改善 7.1 不合格品处置
7.1.1 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 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
7.1.2 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 的全部或部分损坏、变质时,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7.1.3 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乙 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退货处理由甲方责任部门负责。
7.1.4 甲方在正常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若严重不合格给予整批次退 货处理,不合格品按程序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将相关质量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