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汇总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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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_________。
4、地号: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
7、建筑面积:_________。
8、现状: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况:_________。
10、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
5.。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
(二);。
(三)。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三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由甲方将位于榆中县栖云北路52-29号商铺所拥有的合法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2、使用权转让期限为6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使用权转让金额为197000万(壹拾玖万柒仟元整)。
3、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拥有该商铺的一切合法使用权和转让权,有权力将商铺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干预第三方的合法经营,干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不得改变室内结构,妥善保管和使用室内现有设备,不得损坏。
5、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总额的30%。
6、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第三条甲方以现状转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用途,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年,自领取该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用途为在转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土地所有者及原审批机关同意,并调整或补交土地收益。
第六条本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七条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八条应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开垦费等有关费用,由方交纳。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持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等有关材料,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条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期届满,土地所有者有权无偿收回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有土地所有者无偿取得。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30日前向土地所有者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重新签订转让合同,办理批准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应付款项等,从滞纳或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5‰缴纳滞纳金。逾期15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甲方应从延期之日起,每日按乙方已付转让费的5‰赔偿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流转批转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人民政府各执两份。本合同于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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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五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现有宗地位于,土地使用证号为,宗地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年,从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止。
第五条转让地块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万元。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六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
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
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第三条甲方以现状转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用途,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年,自领取该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用途为在转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土地所有者及原审批机关同意,并调整或补交土地收益。
第六条本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七条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八条应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开垦费等有关费用,由方交纳。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持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等有关材料,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条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期届满,土地所有者有权无偿收回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有土地所有者无偿取得。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30日前向土地所有者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重新签订转让合同,办理批准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应付款项等,从滞纳或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5‰缴纳滞纳金。逾期15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甲方应从延期之日起,每日按乙方已付转让费的5‰赔偿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甲方:
乙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流转批转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人民政府各执两份。本合同于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县___镇___村___组小地名叫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坐落四至:前抵:___后抵:___左抵:___右抵:___地块数___块,面积___丈。
永久。
以___元/丈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
和土地户签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二百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几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九
原承包方:(以下称甲方)。
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______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______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三、转让期限为,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
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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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丙方(中间人):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永久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土地概况:
1、该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亩)。
2、该块地的'用途为林地。
3、该块地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二、转让方式:
1、甲方必须保证此地无争议,如有争议,甲方必须出面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必须双倍赔偿。
2、该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
3、双方签字生效后,该土地的一切使用权及用途属于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5、乙方在施工承建当中如果受到村委会负责人及村民的阻拦甲方必须出面解决处理。
三、如有国家建设征用,甲方无权干涉。
甲方:
乙方:
丙方:(中间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第三条甲方以现状转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用途,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年,自领取该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用途为在转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土地所有者及原审批机关同意,并调整或补交土地收益。
第六条本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七条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八条应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开垦费等有关费用,由方交纳。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持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等有关材料,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条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期届满,土地所有者有权无偿收回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有土地所有者无偿取得。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30日前向土地所有者提交续期。
申请书。
并在获准续期后重新签订转让合同办理批准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应付款项等,从滞纳或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5‰缴纳滞纳金。逾期15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甲方应从延期之日起,每日按乙方已付转让费的5‰赔偿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甲方:
乙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流转批转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人民政府各执两份。本合同于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_________。
4、地号: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
7、建筑面积:_________。
8、现状: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况:_________。
10、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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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位于细柳街办南等村组西户公路以东的亩拥有使用经营权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具体面积以。坐落(四至)东:,南:,西:。面积(亩)。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长期。在国家和其他企业征用该土地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但其地面附着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三、转让费: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总计人民币陆万元整。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
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转让金之日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l、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建房经营收益,经营决策、地面附着物处置等权利。其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于该宗土地无法与原始土地发包方办理使用权转移手续,若乙方在以后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权益处分时,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给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合同金额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经过法院被判定该合同无效时,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应履行以上1、2条款的赔偿责任。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转让金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使用权权证号为:;。
(二)房屋位于砖混结构贰间面积平方米,包括。房屋四至,东,南,西,北。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六)甲方承诺该初转让房地产上无抵押、相邻、租赁等任何影响乙方使用用途的相关关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乙方在同甲方办理完房屋交割手续后一次性付给甲方收讫。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国家政策变更或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于第一时间通知并保证配合乙方做好所有权关系转移过户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之权利实施,否则以甲方违约论,甲方必须归还乙方房屋价款以及赔偿因此而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共计:(币)计元。(大写):萬仟佰元整。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甲方在签约时将所以房屋证据交付给乙方受存作为凭据。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其他: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法院审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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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项目。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用意从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____为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甲方:
乙方: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六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0.1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土地如因国爱征收,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后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八
商标权转让方:__________(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_×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_×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_×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决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3.其他__________。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__________(章)受让方: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车牌号码为的小型汽车有偿转交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使用权车辆(下称此车辆)信息:
1、车型: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4、车牌号: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5、出厂日期:
6、车辆报废日期: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此车辆及号牌使用费元(大写:xx),由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此车辆转移给乙方使用后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赔偿责任,乙方使用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2、此车辆转移给乙方使用后,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a)乙方用此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b)乙方将此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c)乙方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甲方保留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车辆使用费后,将此车辆交付乙方,并将车辆行驶证交付乙方。
5、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保险手续及车辆年审手续办理。
6、甲方许诺在此协议生效期间不再对此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过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此车辆的使用权。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保证不能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出售、转让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使用期间应当按时为此车辆购置保险,包括全额交强险、全额商业险(含最高三者险),并承担保险购置费用。
3、乙方自行承担使用期内此车辆的保险购置费用、年审费用、燃油费用、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
4、乙方使用此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其它经济损失。
三、保险条款。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此车辆全部保险证明手续。
2、乙方在此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除非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此车辆号牌被车辆管理部门收回或注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在甲方将此车辆过户给乙方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签章/手印)(签章/手印)。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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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二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二十一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千禧龙花园地下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的地下停车场,编号: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封闭,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任何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该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元整(8.7万元),本协议签订及所有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转让款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益)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需到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小区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二十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租门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租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门面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示同意。
2、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转让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月,门面转租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门面转租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2、门面转租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门面转租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1、转租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租后归乙方所有。
2、转租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乙方于本门面转租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甲方在门面转租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租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租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1、转租门面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交接。
2、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租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3、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租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租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租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4、转租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租,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______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租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租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租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门面转租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租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租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_____元/天。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门面转租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门面转租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门面转租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门面转租合同约定的门面转租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门面转租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租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本门面转租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1、原《门面租赁合同》《门面转租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门面转租合同附件,是本门面转租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本门面转租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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