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_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2020-02-27 协议书 下载本文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筑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总包)乙方:(分包)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书(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重伤率小于0.3‰,轻伤月频率小于2‰;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7、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工地现状。因甲方原因生产设施在局部没有达到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乙方自行完善,达到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乙方一旦施工就承认甲方所有生产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所规定要求的相应的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作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能够出具龙胤房地产公司(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及资金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完善甲方现场具备的生产设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4.3.6.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4.4乙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4.6.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且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4.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制度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4.8乙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可参照总包规定执行)。4.10乙方必须按总包方要求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4.13.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乙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4.13.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甲方指定(认可)的厂家购买或甲方指定(认可)的单位租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4.13.10.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

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乙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由甲方决定。

4.13.12.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4.14.“四口五临边”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防护,严禁出现防护不严的现象;没及时进行防护,在甲方的要求下仍不完成防护的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4.15.作业时严禁高空掉材料和往下抛掷物品,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50元。4.16.乙方工人应及时做好甲方安全部下发的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资料,不按要求做资料或不按规定的期限交资料,罚款30元每次或延期一天罚款30元。

4.17.外脚手架架子上的杂物乙方要及时安排专人清理,否则延期一天罚款50元。4.18.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脚、赤膊,罚款20元每次,安全帽配带不正确,罚款20元每次。

4.19.乙方在施工时污染外架安全网、墙面、楼面、地面等每次罚款200-2000元。4.20.乙方出现劳务班组及工人闹事、封门、拉电闸,阻碍现场正常施工的事件,罚款10000-20000元/次。

4.21.乙方出现工人围堵甲方办公室区域、跳楼(或塔吊),或者引发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带来严重社会信誉损失的,罚款50000-100000元/次。

4.22.乙方破坏安全设施(安全网、安全挡板、模板支撑、脚手架跳板等),罚款200元/次,并由乙方修复。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篇2: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人(全称):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确保取得上海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环保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政府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以及上海市关于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规定。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3、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上海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4.2、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

1、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2、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 4.3.

3、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

4、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4.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

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

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班组自检制度。4.

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4.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

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

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

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7、分包方须执行总包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并且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规定;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4.

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4.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

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

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

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

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

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的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环保、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分包方的任何排放行为,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和总包环保要求并经总包确认,接受总包监督检查;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分包单位在施工完毕后应按照总包要求,对施工场所和生活区、食堂进行必要的清理修整、环境恢复,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6、分包方应对生活场地、食堂、浴室采取节电节水措施,食堂废水应先进行隔油处理,隔油池应及时清理,防止生活废水排放污染;

以上如发生因分包原因引起的责任事故、事件,后果由分包全部负责,给总包造成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总包将根据影响程度对分包进行必要的处罚。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分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篇3: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太湖国际城三期项目部

苏中—无锡金太湖国际城三期项目部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金太湖国际城三期f区商业 工程地点: 无锡市兴源北路凤呤路

总包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太湖国际城三期项目部 分包方: 管理范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本着“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协议书。

一、管理责任:

1、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由总包方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严格执行总包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3、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4、总包方有权利对检查中分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5、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分包方对承包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3、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

4、保证做好现场卫生工作,不发生中毒事件和传染病。

三、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无锡市政府关于外地来锡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从业资格。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作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安全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四、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无锡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总包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

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

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

4.3.

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管理协议书 1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太湖国际城三期项目部 4.3.

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4.3.

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

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4.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4.4.

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

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4.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

1、分包方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

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

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完成的基础上上报总包方各项资料;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4.

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

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4.

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4.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

1、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

2、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

3、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

4、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分包方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

5、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

6、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4.13.

7、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管理规定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

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

12、分包方指定为现场安全员,并保证其为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方案和措施监督实施。

五、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无锡市政府、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六、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2 安全管理协议书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太湖国际城三期项目部 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施工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和职业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各级部门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做好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中毒和传染病例。

七、其他补充条款:

1、进场时分包方向总包方交安全保证金: 元。工程完工时,双方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返还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金额;

2、其余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书在现场施工前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终止。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 协议书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 协议书
[协议书]相关推荐
    [协议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