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药材质量保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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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版)、《反兴奋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应遵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负责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GMP认证证书》或《GSP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另提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银行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经销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还应提供药监局批准的经营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甲方提供的资料到期或相关资料信息更改,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引起药品入库延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首次向乙方供货或甲方的销售人员变更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甲方向乙方须提供相应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供应进口药品时,须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通关单(并加盖已抽检章)》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提供《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其相关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其包装能确保药品质量及安全要求。属于兴奋剂药品的须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属于国家电子监管的药品包装上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
5.甲方所供整件药品内必须附有药品合格证明(指国产药品),如非整件包装,均应在包装箱上做出标识。
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甲方通过铁路、公路及其他运输或委托运输公司送货,按药品的储存条件运输药品,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在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冷链管理的药品应按管理规定运输药品,并提供相关的温度监控记录。
7.甲方提供的药品因质量问题(包括包装质量)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药品出现外观、包装质量差异,由甲乙双方协商退换。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8.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9、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抽检或其他监督部门确认为不合格商品,封存后等待药监部门处理,甲方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也可以直接用销售货款抵补。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消费者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上一条(1)款之责任。
11、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2日内给予回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12、在实际业务运行中如发现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3、若因甲方所供产品生产工艺或资质可靠性等问题导致乙方因经销该药品被媒体曝光或在质量公告中发布为不合格药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14、在临床应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质量引起的医疗纠纷,甲方必须派代表迅速到达现场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甲方所供药品质量等问题时,乙方应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出的提出复议或诉讼期间内尽早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该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要时甲方应以第三人的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5、若甲方未能按有关行政机关或乙方的要求期限对有关质量问题作出妥善处理,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赔偿第三方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应及时向甲方领导追偿,甲方若拒不承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三倍支付产品质量责任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包括罚款、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遵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乙方在向甲方购进药品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原印章)并提供采购人员合法资格的资料。
2.乙方收到药品时,若在收货、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数量差错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准确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后期处理工作。
4.乙方应将药品储存于其温湿度要求的相应库房中,由于乙方储存和养护不当,造成药品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如与上级规定相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签定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