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书_合作股权激励协议书

2020-02-27 协议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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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股票期权授予、持有、行权/ 限制性股票授予、锁定、解锁安排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激励协议的解释权

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甲方。

第二条 乙方的任职资格

乙方自

****年**月**日起在甲方任职,是甲方聘用的员工,现担任 一职,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解析: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5月4日通过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管理办法”明确将执行董事、监事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近亲属被排除在了股权激励对象之外,管理办法做如此规定,一是在于保证以上主体更加公正的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股权激励的真正目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则,新三板挂牌企业尚未出台明确规定,仅明确做好信息披露即可,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案例,监事、大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也存在,建议最好参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也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可以根据相关的情况灵活把握,无强制性的要求。

第三条 股权/股票来源及数量

1、本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甲方向乙方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甲方拟授予乙方的股票数量为

股。(本条一般为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采用)

2、本次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于股东A转让的其持有甲方的股权,股东A拟转让给乙方

元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有限公司采用)

3、本次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于乙方对甲方增加注册资本,乙方增加的注册资本额为

元。(有限公司采用)解析: 对于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股票来源问题,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也要有所区别。依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存在例外情形:(1)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所做的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依据以上规定,公司可以收购自身的股份作为对员工的奖励,但该条第二款亦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并且必须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该条的规定总体过于严苛,有严格的数量和转让期限的限制,不利于股权激励计划开展的长期性特点,激励计划如果中途搁浅,还可能涉及到减资的问题。所以,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一般采用如下的操作思路:

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大股东的转让,在此需要重点提示:公司法中存在股东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购权条款,以上两项权利是受到特殊保护的,所以公司在由第三人增资或者大股东转让时,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有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者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否则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会落空。

2、新三板挂牌公司或者上市企业:梳理众多的股权激励案例,股票的定向增发为常态,大股东将股权转让予持股平台(有限合伙)由激励对象间接持股也较为典型。

第四条 股权/股票授予价格及付款安排

1、甲方授予乙方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以截至201#年12月30日的年度报告为依据,结合甲方股票市场价格、净资产,市盈率等因素,经甲方董事会决议,定价为每股人民币

元,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采用)

2、以甲方截至201#年12月30日审计净资产为参照,乙方平价或者溢价 %受让股东A的股权,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甲方向乙方提供无息贷款支付/年度奖金按比例提取。(有限公司采用)

3、以甲方截至201#年12月30日审计净资产为参照,乙方平价或者溢价 %对甲方进行增资,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甲方向乙方提供无息贷款支付/年度奖金按比例提取。(有限公司采用)解析: 管理办法第23条,29条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定价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上市企业的股票,本身流动性较强,市场价格较为直观,企业可以再结合公司股票每股净资产、每股市盈率等信息,定价相对而言较为方便。

需要注意:对于众多的有限责任公司,不管是增资扩股还是大股东转让股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本身欠缺流动性,公司经营状况不同,股权价值差异较大,可比性较弱,股权如何合理定价?激励对象是否需要实际支付以及如何支付?

可以做如下考虑:

1、由于股权激励本身属激励性质,且对公司员工实施,价格不宜过高,公司可以根据企业业绩情况,由大股东平价转让或者溢价一定比例。

2、对于授予的股权,建议不要采用无偿赠与的方式,采用无偿赠与,激励对象不出钱,本身不会产生压力,激励效果有限;当然,一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就要求激励对象支付较大数额的款项,尤其存在股权溢价的情形,激励对象可能会无法接受甚至产生排斥心理,在此,可以考虑激励对象延期支付的问题,即激励对象用年终奖金或者年薪扣除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当然,作为有限公司,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数额的无息贷款,激励对象进行分期偿还,既减少激励对象支付压力,也减轻员工排斥心理。

第五条 限制性股票锁定解锁安排、股票期权之等待期、行权。

1、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在锁定期内,乙方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者偿还债务。在解锁日,甲方为乙方办理解锁事宜,如未满足解锁条件,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甲方回购注销(或者转让给其他股东)。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分别按照

%、%、%的比例解锁。(适用于限制性股票)

2、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行权,在等待期内,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者偿还债务。在行权期,经乙方申请,甲方为乙方办理行权事宜,如未满足行权条件,甲方将注销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分三次分别按照

%、%、%的比例行权。(适用于股票期权)

第六条 股权、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或者限制性股权、股票解锁条件

乙方在任职

期间,2016年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

乙方在任职

期间,个人每年的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管理办法》 必须达到

及以上(优秀/良好/中等/不合格)。解析: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而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公司选取的业绩指标可以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红等能够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指标。笔者认为,公司要想进行成功的股权激励,完善的公司业绩考核体系至关重要,也为了克服董事、高管等人员的短视行为,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专业的财务审计至关重要,上市企业、挂牌公司是必经程序,有限公司还需重视!

在实务过程中了解到,企业在管理运作过程中,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的企业少之又少,具体到岗位职责,具体的考核方面明确性相对较低。建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完善股权管理,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考核,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激励对象具体表现划分对应等级以更明确的对员工进行激励。

第七条 股权激励协议的约束机制

1、乙方在任职期间内存在无故辞职,无正当理由擅自离职,消极怠工和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因严重过错被甲方辞退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股权激励资格。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权处置方式同第五条的约定。

2、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的基础上还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及保密协议。

3、甲方在激励计划执行期间不得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等利益损害的情形。解析: 公司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一方面员工与公司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公司也是为了更好的留住优秀的员工,所以一定的约束机制是公司必须考虑的问题。在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期间,激励对象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被 辞退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为了防止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公司必须与员工约定出现上述行为时激励对象必须按照一定的价格将未达到行权或解锁条件的股票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八条 乙方获授权利

1、乙方在股票锁定期或等待期享有分红权,表决权;(可以适当增加乙方权利,但不包括转让、质押,抵债的内容)

2、乙方在股票解除限制条件后可以自由转让;(可以约定受让主体的限制)

3、乙方在股票解除限制条件后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份额;(激励对象间接持股,合伙企业直接持股时适用)

第九条 税务承担

因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纳税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第十条 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章: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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