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防火、环境协议书_消防安全防火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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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为落实《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档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可以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井造成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按甲乙双方约定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一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重大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机构。并将安全员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 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 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白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定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上海龙行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参建各方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职责,认真做好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各方同意在本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文明施工的各种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将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各方要贯彻“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监理单位日常管理,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实行监督”的本工程文明施工原则。成立由参建各方人员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争创文明工地。
甲方按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指导乙方在本工程中按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执行。甲方按要求对乙方的文明施工实施日常检查和进行必要的考核。
在甲方的支持与配合下,乙方负责各项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取得市文明工地管理标准,如未达到,甲方按合同总价的 0.5%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商必须在每年5-8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监理方和甲方备案。
8.如发现乙方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甲方代为办理,费用由乙方加倍承担。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井跟进整改的验证。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承包商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
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负责起草并管理本协议的执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乙方应将所有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联系及通信送达予甲方。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定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上海龙行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内容交底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对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给予(每次500-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理。
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3)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00—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 济处理。
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罚款项由乙方按处理要求及时交至甲方财务部门。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 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泊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市公安局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三、其它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定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
发包人(全称): 上海龙行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一、在施工现场必须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进行控制。所有水体不应有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
1.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2.漂浮物、浮渣、油类等。
3.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
4.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的。5.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物的。
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到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列时间内需从事超标准施 工,必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执行国标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无重大管线事故。管线类别: 1.上水管 2.煤气管 3.污水管和雨水管 4.电力电缆 5.通信电缆及光缆 6.供油管 7.供气管 8.军用通讯设施
四、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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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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