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合同协议书_节能项目合作协议书
高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合同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节能项目合作协议书”。
沈阳师范学院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合同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实现效益分享,现在由沈阳师范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沈阳金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实施高等学校节能监管平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于 2012 年 4 月1 日共同达成并签署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项目名称、概况和期限
1.1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学院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
1.2 项目质保期2年。
1.2.1 本合同期限为26年,自2012年4月1日始,至2038年12月31日。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
2.1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沈阳师范学院建设高等学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共享节能效益,乙方仅收取年节能效益的10%。
2.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节能监管平台设备间一间,约100平米。
2.3乙方根据国家高等学校监管平台示范工程政策获得项目中央财政补贴,其余部分投资由乙方筹集,并负责对节能监管平台设计,安装、维护及向甲方提供节能服务。甲方不需要任何投资。
第三部分甲方义务
3.1甲方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房屋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做好必要的协助,提供该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如清理施工现场、创造有利于安装及设备试运行的条件等。
3.3甲方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
3.4甲方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3.5质保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3.6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7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态良好。
第四部分乙方义务
4.1乙方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4.2乙方确保其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4.3乙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4.4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屋顶的特有的安全施工、管理要求。
4.5质保期内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4.6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第五部分乙方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
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所有权
6.1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其所有权均归甲方。
第七部分运营与维护
7.1质保期内,乙方承诺,负责该项目所需保养、维护、设备更换等工作,因项目所需保养、维护、设备更换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质保期后我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对甲方进行服务。
7.2如甲方委托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由甲方自己负责项目后续所需保养、维护、设备更换等工作,则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义务自动终结。
7.3本项目除国家补贴外,差额资金由乙方自筹。甲方不需要任何投资。
7.4本项目建成后国家将支持高校绿色节能等综合改造工程,甲方将全权委托乙方实施申请光电光热工程。绿色建筑改造等工程可优先考虑乙方运行实施。
第八部分合同的解除
8.1在合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独自享有项目节能效益,可在征得乙方许可,并支付项目补偿费用后,提前终止合同。项目补偿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增补协议确定。
8.2如果因甲方房屋修缮、迁移等原因,项目设备需要拆卸重新安装、或迁往新地址继续运行,由此产生的工程、设备费用、以及节能效益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
第九部分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沈阳师范学院乙方:沈阳金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2012年4月1日
联系电话:地址:日期: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