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协议_消防服务协议

2020-02-28 协议书 下载本文

消防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消防服务协议”。

一是在互联网(网址:)上公告消防行政许可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时限和受理机构,建设工程分步验收条件,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消防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和结果,开通网上查询服务。

二是开通互联网“消防办事大厅系统”(网址:),对各类备案抽查工程实行一站式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建设单位只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实现网上申报。

三是消防行政许可受理材料和法律文书统一由办事窗口进出,实行窗口一站式受理服务,审批文件流转不过夜。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对材料无法立即补全的,可在正式受理前,提前介入,进行先期指导性工作。

四是对已受理的大项目工程优先办理审批手续,第一时间组织踏查,实行无假日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时间。对于复审、复验工程的申报受理程序,缩减合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天、20天、10天分别缩短为15天、10天、5天。

五是对规模超大、设计建设周期超长的大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提供分段、分部验收检查服务,同一延续性形式审查不重复二次。对先期竣工并符合局部验收条件的,提供局部消防验收服务。

六是一项工程建设的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可同时申请办理,同时审批。

七是对大项目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的问题确定承办人,由承办人提供现场办公“零距离”服务,对消防方案论证、消防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消防性能验收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八是对需要整改的项目一次性反馈审查意见,并帮助单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节省整改时间。凡大项目遇到的重大消防疑难问题,由项目服务主责承办人第一时间提请专题例会;高效率研究解决并及时作出决定意见,确保所采用的消防技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性能优化。

九是在服务窗口设置可连接互联网“黑龙江消防网”的计算机、征询意见薄、工作情况反馈卡、大项目消防服务联系卡,及时公示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十是对大项目消防监督服务任务完成率、民众满意率等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消防执法人员任用、晋职、晋级挂钩。依规定严肃大项目消防监督执法过错追究。

一是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在全市公开聘请100名“消防监督员”,对全市消防工作进行监督,丰富消防安全监管手段。

二是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伍。成立全市保安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书,在目前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已达6.7万人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招收消防志愿者。

三是设立社会消防培训学校。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以及消防志愿者、村居民委员会人员等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建立奖励激励工作机制。对举报火灾隐患属实的和保安志愿者扑救初期火灾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制度

。五是设立消防队(站)开放日。全市所有消防队(站)定期对外开放,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六是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通过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等“五进”工作强化消防宣传工作。

一、推行一次性告知制。窗口业务受理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对申报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受理;对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受理,均应出具加盖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限时办结业务。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举办大型活动前的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各地向群众公布的便民措施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不得推诿、拖延。

三、主动介入服务。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外资企业、招商引资、高新技术项目等工程要提前介入,主动参与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会审,提供全程消防技术服务。要加强经常性施工检查,杜绝先天性隐患。

四、开辟“消防绿色通道”。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整体方案设计通过消防核准后,除单体建筑工程外,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分期出具审核、验收意见书。对小型装修工程及简易消防工程,要尽量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拓展消防服务渠道。要向社会公布消防服务热线电话和消防互联网站网址,使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热线电话或互联网自行查询审批结果及有关信息。通过热线电话,提供人工咨询服务,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总队消防服务热线电话为

0371-66615011,各支队消防服务热线电话号码要于8月27日前报总队法规处备案。

六、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要组建消防技术、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家组,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设计、防火材料、火灾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论证服务。

七、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总队和支队要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和领导接待日,总队领导接待日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上午,由总队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领导轮流接待。支队领导接待日为每周周五上午。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要建立举报查处台帐,责成有关部门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立案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及时答复当事人。

八、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深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及其他义务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向社会单位和员工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对社会单位提出消防安全培训要求的,要认真制订教育培训方案,积极主动搞好服务。

九、开放消防站。各地在完成执勤灭火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消防站对外开放工作,通过简单易会、便于操作的实践项目和生动的火灾案例,向群众传

授消防法律法规、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知识。在具体内容的安排上要区别不同对象,体现出针对性。要采取定时开放、随机开放的办法,每月至少向社会开放一次,使群众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的同时,更多地了解消防部队的工作、生活情况,展示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十、定期发布消防信息。总队根据《河南省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实施办法》加强对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每季度在河南消防信息网站上发布一次消防产品监督抽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和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各支队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要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等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发布一次火灾信息和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对重大火灾信息和其他重大消防信息要及时发布。

窗口受理便民化服务:

窗口受理申请行政许可资料时采取延时和节假日预约等多种受理方式,对送审资料少量不完整的可先行受理登记,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行政许可文件到达窗口当日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二、行政许可亲商化服务:

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存在非原则性问题或施工中能及时修改的,出具同意意见,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的,一次告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或整改意见;建筑主体竣工后,满足特定条件的,可申请局部消防验收;缩短审批时间,将二次送审项目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将消防复验项目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定人全程跟踪服务。

三、监督检查标准化服务:

定人指导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完善防范措施并指导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对标准化管理示范级单位检查频次减少至每年一次,对达标级单位减少至每半年一次。

四、消防执法人性化服务:

单位存在无实质性危险的程序性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原则上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幅度内按下限处罚;对其它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原则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按下限处罚。

五、火灾调查快捷化服务:

无人员伤亡、无纠纷及影响民生的火灾现场,火灾后24小时内现场调查结束,解除火场封闭;其他火灾现场,火灾后72小时内现场调查结束,解除火场封闭。

六、消防保卫全程化服务: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全方位保卫服务。

七、消防信息公开化服务:

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第一时间通报火灾信息,深层次剖析火灾原因;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全社会自觉做好火灾预防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苏州消防网24小时提供消防行政许可查询及资料下载等服务;公布举报信箱、查处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消防协议.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消防协议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消防服务协议 消防 协议 消防服务协议 消防 协议
[协议书]相关推荐
    [协议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