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财务顾问协议_财务顾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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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常年/专项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包括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性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站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3)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资源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6)待时机成熟,乙方负责组织并主持召开由有关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会讨论、确定甲方的转板上市计划总体方案、工作时间表及其他相关事宜;
(7)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并确认的其他服务内容。
2、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可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交流、邮件沟通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整。
(2)上述费用,甲方分两次支付;首期费用十万元人民币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首期费用十万元人民币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直接付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乙方收款账户:
(4)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1.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4)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5)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6)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7)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8)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9)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10)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2.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3.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擅自使用从乙方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第四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日至2015年1月1日前,乙方按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日常顾问服务,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未阐明之其他事项,由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