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乐传媒&城市代理合作协议_酷乐

2020-02-28 协议书 下载本文

酷乐传媒&城市代理合作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酷乐”。

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软件代理合同

NO:200701010001

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订立:

甲方:北京金朔阳光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拓展网吧增值市场,共建网吧分众广告平台。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网吧桌面广告发布系统,开发*****地区网吧桌面广告渠道,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指甲方开发的以利用网吧电脑终端为平台发布包括桌面网页格式壁纸广告、浏览器默认页广告、浏览器弹出广告、浏览器植入式广告等其他各种形式和电脑相关的广告的广告管理监测系统,主要包括网吧客户端、广告数据监测系统、网吧后台管理系统三部分组成,是甲方独立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2、城市独家代理费:指甲方为保证代理商的权益,授权其独家代理甲方在****城市(包括下面的各区以及郊县)利用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开拓*****城市的网吧广告资源,乙方所应支付给甲方的一次性媒体**城市独家加盟费用,以及每年必须的维护使用费,否则甲方收回其独家代理资格,甲方保留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的版权。正常合作期间所有的代理商免费自动升级最新版本。

第二条

软件独家使用权买断以及年费事项:

1、自签订合同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以支票或者转帐的方式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以后每年的相同时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做为年费。

2、甲方协商在乙方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包括网吧客户端系统、广告后台管理系统、广告监测统计系统整套软件,并专人负责指导乙方安装使用。软件交付方式为乙方从甲方网站(www.daodoc.com)自行下载,甲方给与乙方安装指导和解压密码。

3、甲方考虑对代理商发展的最大限度的支持,以及甲方开拓维护品牌客户所发生的费用,合作期间甲方投放到与乙方合作的当地广告平台的广告,按照发生在乙方代理平台广告合同金额的40%支付乙方广告发布费用,并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拥有优先发布权力。由于保密条款的约束,甲方不便出示所投放广告客户合同用的广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其代理平台上合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通过管理后台,对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乙方的价格体系进行指导和监督。

2、甲方负责广告技术平台酷乐桌面精灵(DeskSmart)的开发和技术支持,确保乙方软件的正常运行。

3、甲方在乙方定期支付年使用费的前提下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升级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属于合法成立的经营实体,依法正常经营,有不少于5人的销售团队专门从事相关市场的推广,并愿意接受酷乐传媒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接受酷乐传媒的“代理体系服务管理规范”。

2、乙方的实际经营人变更时,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新经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手续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

3、乙方有权根据发展本城市所属下级城市的下级代理。但乙方要保证尊重甲方的版权,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对甲方软件进行传播、买卖、转让、修改等活动。

4、乙方在桌面广告软件被杀毒软件或者恶意软件查杀工具等影响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保留所有证据且乙方也有义务协助甲方保留所有证据。

5、一经签订协议,乙方不得与其他公司或个人以类似媒体广告平台的代理合作;乙方在开展网吧终端建设和广告合作中必须统一使用“酷乐传媒”媒体品牌,乙方不得接受其他软件商及其代理公司的广告投放,一经发现总部有权终止其广告在合作平台上的发布。

6、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欺诈行为,与此相关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保密

1、甲乙双方的任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对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且被视为秘密并采取了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如违反保密条款,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如是政府行为因素产生的不可抗拒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方必须出示相应的政府文件,否则以违约责任论处。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八条

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2.合同期内如乙方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如甲方严重损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权提前终止代理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代理费。乙方不得转让其代理合同,否则视为违约。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完毕,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广告费之日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未经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金朔阳光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酷乐传媒&城市代理合作协议.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酷乐传媒&城市代理合作协议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酷乐 合作协议 传媒 酷乐 合作协议 传媒
[协议书]相关推荐
    [协议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