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相关注意事项_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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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封面的就业单位与内页的就业单位名称相同。
2、甲方单位类别与单位行业必须勾选正确。
3、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地址及户口迁移地址必需填写,如不需迁户口填“不迁户口(户”口不在学校者)或者“迁回生源地”(户口在学校者)。
4、乙方个人内容必须填写正确。(乙方培养类别选“缴费”)
5、四个单位的意见栏都必须盖章。所盖的章必需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办公室章、劳动合同章,不能为其他业务专用章。
6、表格最末行信息填写内容如下(这部分有统一印,但是有不清晰的现象):学校名称:福建师范大学邮政编码:350108联系电话:0591-22867241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联系人:张立
7、就业协议书背面如果有书写内容,必需有甲方单位的章。无论背面是否有书写内容,都必需有学生本人的签字,以表示本人已知悉协议书背面的内容。
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开出已就业报到证,落实档案户口的去向,就业后可计算工龄及评定职称,以及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去向。
二、就业协议书盖章流程
1、用人单位及学生填写协议书中相关内容。
2、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盖章。
3、学院副书记俞建群老师签字(办公地点在文经楼308,联系电话:22867935),学院办公室主任苏杭老师盖章(办公地点在文经楼312,联系电话:2286796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校就业指导中心陈增锋老师盖章。(办公地点在行政楼一楼学生办事大厅,联系电话:22867268)
注:如选择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作为人事代理机构,可以统一在2014年4月-5月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