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弘彩物业秀水康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房屋规定协议_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协议

2020-02-28 协议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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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康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房屋规定协议

业主(物业使用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年龄:

身份证号:

秀水康城物业管理中心

负责人:

一、装修申报及审核

1、申报: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业主、承建商提前到秀水康城物业管理中心申请,并按流程如实提交房屋装修书及相关资料;

2、审核:申请人应向物业管理中心提供承建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该单位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电气图、给排水图等,比例1:100)。

3、装修期限不超过60天。因特殊原因延长工期的,须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无正当原因拖延工期、又未办理延期手续,每超过审批期限一天将按50元/天/户的标准扣除装修违约金。

二、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一﹑装修范围(一)室内

1﹑业主(装修队)禁止拆改原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业主和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申报批复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2﹑禁止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3﹑禁止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如对内窗台板装饰﹐窗台层面不得凿除﹐以防铝合窗下部渗水。(二)室外

1﹑禁止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和占用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或堵塞﹐禁止以任何理由将公共部位占为已有。

2﹑装修不得损坏建筑外墙﹐包括外墙破损﹑污染等。3﹑安装空调须按管理中心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空调出水须排入专为空调设计的管道。

4、不得外装防盗网﹑栅栏﹑封闭窗﹐影响主体建筑外观的固定设施。(三)阳台

1﹑禁止阳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封闭阳台。

2﹑禁止顶(道)层业主不得在后阳台﹑平台﹑屋顶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3﹑禁止临平台的阳台﹐禁止开墙改装成门﹐窗户不得改装成落地窗。阳台防盗拉门须按统一标准式样制作。

三、室内装修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梁、柱、板、承重墙、剪力墙、屋面的防水层、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烟气道、供电电路、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及位置、防盗及对讲系统等。

(2)物业使用人(业主),施工单位 如违反以上其中一样自愿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并恢复原貌。(2)地面装修

不要凿除原水泥层,只允许凿毛。铺设装修材料不得超过楼板负荷,大理石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

(3)厨房、卫生间改动必须做好防水,包括墙面、地面、原下水管道周围。阳台不得封包,堆放超过负载的物品。非厨、卫房间不得改为厨房、卫生间。

(4)不要改变厨房、卫生间、阳台的使用功能,请勿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5)主下水管不要用建筑材料封包,安装抽油烟机,其排气管须接入烟道。(6)禁止擅自封包、改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燃气管道,须待煤气验收合格后向燃气公司申请,由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施工。

(7)浴室内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厘米。排气管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8)浴室内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载的用电器。

(9)未在装修申请中注明的施工内容不得施工。

四、外观装修

(1)原有门、窗、墙洞、尺寸、位置、式样、颜色等均不要做任何改动。禁止安装遮阳篷。

(2)住宅入户门由开发商统一指定式样安装,走廊不准装饰或垫高,门外不准包框、贴瓷片、设神位、鞋柜。

(3)空调主机要在预留位置安装,空调架应牢固防锈,排水、排风不要影响他人。

(4)禁止在外墙钻孔开洞。

(5)首层有小院的及顶层有消防通道的住户禁止私自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违者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外并自愿承担违约金5000至10000元人民币。

五、防火

业主在装修期间,应确保装修施工人员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如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中,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电炉做饭等。进行电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

六、其它

1、业主应在申请获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后,方可派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2、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七、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它时间请勿噪音施工。(2)装修期间要保持环境整洁,建筑材料、装修垃圾须封装不漏,按物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清运;装修材料、垃圾及时搬入室内,不要堆放在公共场所;应保持所经电梯、楼道及走廊干净,请勿将装修垃圾、装修材料堆放在户门外。(垃圾清运时间:每日下午14:00—16:00)

(3)施工期间,如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要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批准后方可使用。装修队的电工、焊工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处罚500—1000元/次,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

(5)施工单位应在装修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证件,将其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进出证、暂住证复印件(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工作证。每张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每张押金人民币20元,若遗失工作证者,押金亦予没收及补发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20元。施工证:50元/证;押金100元。

(6)装修施工人员凭证出入本小区,出入证实行专人专证,专户专用,不得涂改或转借。施工人员不得串户装修,逗留非工作区,不得从事招揽生意等与本户装修不相关之行为。

(7)办理手续时,施工队须缴纳装修管理费(包括污染处理、物业公司监理、巡查、技术服务、电梯负载及装修提供的其它服务等各种费用),为每户人民币15元/天。(8)施工队不得在楼内、外悬挂、张贴、发放各类广告、宣传品。

(9)在小区内留宿的装修人员须经住户、装修队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三方同意,并办理暂住手续后方可留宿。未办暂住手续者,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7点不得进入小区。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煤气罐、电炉、碘钨灯等,并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

八、装修押金

(1)物业公司规定装修队在装修工程开始前须支付装修押金,用于支付如装修过程 中造成的废物清理费用及公共区域损坏修补费用等。(2)如押金不能弥补所受损失之费用时,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向有关装修队追讨收回所需费用。装修押金作为不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按照已审核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的保证。

(3)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房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物业管理中心向装修队收取施工押金,每户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人民币如违规装修押金就不退。(4)装修完工后,业主须提前3天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工程人员,与之预约验收时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期满三个月,业主没有异议并书面同意,装修队凭装修押金收据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装修押金(来前请先电话预约)。

九、施工现场

1、为确保小区公共秩序,装修施工人员及车辆统一由管理处指定的出入口出入,房屋装修不得影响住户休息,装修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噪音较大的施工尽量在小区外完成或配合管理中心另行安排的时间进行;

2、装修施工应在业主房屋内进行,禁止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避免堵塞消防通道。

十、装修完毕

1、房屋装修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中心进行验收;

2、验收时出现有违章项目,如损坏结构、加封阳台、破坏外墙、安装防盗网、安装空调不按规定,卫生间、厨房出现渗、漏、堵等,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者,物业管理中心不予验收,并保留对上述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权利;

3、自装修验收合格半年后,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免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十一、空调系统

1、空调机外机必须在小区的统一规定位置上安装;

2、空调冷凝水必须排放到冷凝水收集管内;

3、空调室外机架的外型和颜色必须符合小区的统一要求,并做好防锈处理。

十二、治安、消防安全

1、房屋装修期间,业主应要求承建商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2个4公斤以上灭火器,(灭火器亦可以在物业管理处客服部前台租用);

2、油漆等易燃材料必须和电源、火源隔离,瓶装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小区必须向管理中心申请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禁止在现场吸烟、烹煮食物;

3、承建商须严格按照《昭通消防治安责任书》所有条款实施装修。

十三、煤气管道

1、室内的燃气管道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改动,需书面报秀水康城管理中心、相关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实施,其施工由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2、所有煤气开通点火,须报请煤气公司实施,热水器、灶台、厨柜安装及使用须遵守国家有关规范。

十四、电气线路

1、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必须聘请持有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按规范操作;

2、电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 KW;

3、安装家居智能系统及设施,须在装修前布线,并保证弱电系统及管线完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4、可视对讲器四周应预留5cm位置,以便日后安装。

十五、给排水

1、给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先向物业管理中心报批方可施工,并且要保证小区公共用水及相邻住户家中管道的正常使用;

2、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厨房、洗手间、阳台(阳台地面的装饰不得高于门窗轨道)等部位,施工时应注意防水处理。如因施工原因破坏防水层造成楼板及墙体渗漏水,由业主、承建商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3、严禁凿打管道井及排烟道,由施工原因导致管道堵塞、渗漏,承建商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一切费用;

4、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所有排污水管检查口、清扫口、必须预留活动检查口。

十六、装修材料

1、装修材料须采用防火、环保材料,凡离开梁位的新砌墙体必须用轻质材料;

2、所有装修用砂石、砖等装饰材料袋装后方可进入物业单位(包括装修垃圾的清运),若装修材料在运送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承建商需在指定时间修复,同时需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装修散料必须堆放小区指定点;

3、所有载货车辆必须状况良好、外观整洁,不得有碍整个小区的观瞻;

4、搬运装修材料必须使用管理处指定的电梯上下。

十七、外部装修

1、为维护物业整体美观,按政府法规,本小区所有房屋不能安装户外防盗网、防盗门,不得搭建露台、阳台、底层花园,不得改变其功能、外观及风格;

2、外墙门窗不得改变原有设计,不得在楼道摆设神龛等物品,妨碍其它业主通行及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晒衣架必须安装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十八、空调系统

1、空调机外机必须在小区的统一规定位置上安装;

2、空调冷凝水必须排放到冷凝水收集管内;

3、空调室外机架的外型和颜色必须符合小区的统一要求,并做好防锈处理。

十九、保修责任

1、装修承建商根据与业主的装修合同负责保修期内的装修工程保修责任;对于装修原因给小区公共设施、通道及隐蔽工程造成的问题,物业管理中心享有责任追索权。

二十、违约处理

(1)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遗弃装修材料、垃圾和损坏公共设施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须赔偿所有损失。

(2)违反装修规定,接到《违章通知单》而未予及时纠正的,秀水物业管理中心将作以下处理:(A)责令停工;(B)责令恢复原状;(C)扣留或没收工具;(D)停水、停电;(E)赔偿经济损失;

(F)根据违反轻重决定给以处以违约金,违反轻处以2000.00至6000.00元违约金,违反禁止性的(属于重性)处以5000.00-1000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貌。

(1)以上几种违约处罚可一并执行,秀水康城物业管理中心不会对因纠正违章而采取以上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2)装修施工给公用设施及公共利益造成的任何损失,物业公司将向有关当事人追究民事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3)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对影响房屋设施、结构、外观的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在限定期内未更改或还原的,物业管理中心会议安排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由装修户承担。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3份、物业使用人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物业管理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本协议书经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物业管理中心三方多次共同协商达成,望共同遵守执行实施。

物业使用人(业主)签名:身份证号:

话:

施工单位: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物业管理中心

负责人:

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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