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书_委托还款协议书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委托还款协议书”。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借款人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未婚借款人父亲: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未婚借款人母亲: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共同借款人1: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共同借款人2:住房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委托贷款银行:
借款人于年月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万元,贷款期限年,合同编号,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元;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还款本金元,利息按实结算,还款帐号为。兹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受托银行根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办法(试行)》,在贷款期限内办理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金额直接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帐号项下的贷款(以下简称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经协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受委托贷款银行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办法(试行)》,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愿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遇国家贷款利率发生变化,每月还贷金额随之变化,同意每月提取还贷金额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委托人限于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借款人未婚子女、共同借款人,且委托人均是相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所有人。
三、委托人已仔细阅读本委托协议书,并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委托人提供虚假资料和错误信息,本委托协议即无条件终止,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与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四、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方式为逐月抵还,即由被委托人每月从本委托协议书所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中提取等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存储金额,采用转帐的方式直接归还委托人当月应还贷款本息。
五、本委托协议书自被委托人审批同意后的次月即年月起生效。本委托协议书生效之后,被委托人于每月10日之前直接进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操作,不需再经委托人授权,本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扣款时间与借款人借款合同上约定的每月扣款时间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委托协议书自下列情况发生之日起即自行终止:
1、委托人办理了终止本委托协议书的手续;
2、本委托协议书所列贷款本息已结清;
3、本委托协议书所列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金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以每月提取还贷操作日的数据为准)。
七、委托人发生变化需终止本委托协议书的,委托人须及时到受托银行提出终止委托书面申请,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八、本委托协议书终止后,贷款仍未还清的,借款人须备足资金继续通过受托银行正常还贷。
九、被委托人、受委托贷款银行应提供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明细帐的服务。委托人应经常查询了解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的情况,当出现上述第六条第三种情形时,被委托人、受托银行对此不承担主动告之义务,委托人应主动、及时备足资金继续正常还贷。
十、委托人承诺在本委托协议书有效期内,不再为该项借款之外的贷款办理提取还贷,或以其它形式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的存储金额。
十二、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受委托贷款银行留存。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章):受委托贷款银行(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QR-7.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