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承包协议(泰和佳园)_木工清包工承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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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部(木工班组)承包协议书
甲方:泰和佳园一期二标段工程项目部 乙方: 高仁义(木工班组承包负责人)
为了确保泰和佳园 #楼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目标实现,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将上述工程中的木工项目、脚手架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现将有关事项议定如下:
一、工程承包范围:
1、扬州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泰和佳园 5#、6#楼及地下汽车库(1-20轴)的所有模板及其它木工范围内容(含硬架地坪围模。
2、脚手架项目(包含外架、悬挑及6层以下接料平台、搅拌机和楼梯及各工种操作间的防护棚,楼梯间和无维护砌体阳台的防护、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等,地库外墙防护架)。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结算方式
1、按照工程承包范围的约定,5#、6#楼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 190.0 元∕m2。地下汽车库价格按建筑面积185.0元∕m2。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则(阳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因工程量变更在总价的1%均不调整,该承包价格包含安全防护劳保费、社会保险费和医疗、意外伤害费、防暑降温费、夜餐费等。
2、双方约定:承包价格为固定包干价格,一次性包死。施工期间
遇涨不涨,遇跌不扣。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一律不增加费用。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后付承包总价的 70%,施工期间按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主体完成(二次结构相应满足进度计划)付至承包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一年付清余款(保修金除外)。
五、工程施工要求
(一)、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扬州市琼花杯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和技术交底施工,确保目标等级的实现。
2、所有的分项工程和工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达标者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以及甲方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并经甲方质检人员复验通过。
3、本工程所有模板采用新木模板和新复合木模板,模板表面必须涂刷隔离剂。每栋楼必须配置三套模板施工。天棚按免粉刷标准施工。
4、模板支承系统必须按规定要求搭设,保证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墙柱梁板的几何尺寸、标高、垂直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加固牢固、拼缝严密。墙柱下口接缝要求采取贴缝措施。穿外墙螺栓要有止水圈。卫生间止水带同楼面一次性支模浇筑。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派人看模。
5、模板拆除时须经监理方及甲方认可且悬臂构件拆模时强度为100%,梁板强度达到75%(以自然条件养护的砼试压块结果为依据),拆模后的挂浆、流坠由乙方安排人员无偿清理。模板支设完毕后及时
清理杂物、垃圾。墙柱(含二次结构)支模前由乙方负责冲洗基层。伸缩缝内严禁留存模板材料.6、每道工序完工后,所存在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到位,现场带班必须自检合格后同项目部质检人员一同验收。双方约定:由于模板跑(炸)模、位移、下沉、垂直平整度、现浇梁板标高有误差、室内梁墙板阴角水平误差超过5mm及不直的、室内净开间(进深)和净高度有误差的等情况发生时,乙方无条件自行整改到位符合规定要求,若整改措施不力或未达标,甲方有权派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预付款中扣除;由于模板成型质量未达标所造成的住户索赔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垫付后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本工程安全目标为创建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工程事故频率为零,甲方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项目部安全教育,乙方必须组织其职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具备有三方签字教育记录交与甲方存档。乙方应将其所有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一份给甲方做安全资料。乙方不得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55周岁以上或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疾病的人员。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带子。违反者罚款50元/人次。严禁酒后上班。上班前乙方应组织工人安全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机具使用)必须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应教育员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2米以上高空作
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任何情况下,乙方员工不得私拉电闸和损坏机械设备,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脚手架搭设必须由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原件查验后交一份复印件给甲方备案。脚手架与卸料平台承包方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和专项方案搭设和检查验收。必须采用刚性拉接,严禁用柔性连接。禁止使用破网和劣质网。钢管和扣件、阻燃密目网要有合格证明,脚手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扬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由此验收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模板、钢管等材料,严禁高空处抛掷物件。现场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及时清理锯屑、刨花、料脚等杂物。当天作业的工作面必须工完场清,现浇面在绑扎钢筋前必须清理干净,墙板内不得有木屑、模板材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有朝天钉。木工制作等易燃区域严禁吸烟和动火,并落实监控责任人。各级部门检查前乙方必须将承包范围存在的问题无条件整改到位(包括清理堆放整齐工作),否则甲方派他人清理、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异议。
6、任何情况下,乙方员工不得有与他人之间发生打架斗殴及盗窃行为,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与甲方管理人员、建设监理单位代表发生争执等现象。造成后果的一切由肇事方的班组承包负责人和乙方承担责任,违反治安管理条列的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器炊具,电源插座仅供手机充电使用。不得
私拉乱接电线,教育员工不得在床上吸烟。住宿人员不得随意倒水、抛扔生活垃圾且室内用水时不得渗漏到底层,剩余饭菜倒入专用垃圾桶内,保持室内干净,宿舍区域指定专人负责后勤管理。员工入住前,乙方应检查宿舍设施有无损坏之处,并与甲方代表书面备忘,板墙上上不准钉钉挂物,否则视为乙方认可宿舍设施一切完好无损。乙方员工不再入住时,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对于宿舍设施造成损坏的或未经甲方验收的,乙方必须对损坏部分按价赔偿。
8、双方约定:乙方的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单次损失2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超出2万元,乙方承担2万元,超出部分视具体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乙方人员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各分部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人员数量的保证。本工程工期基础完成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主体封顶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二次结构2013年3月30日前结束。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每延期一天罚款贰仟元。同时甲方有权调派其他班组人员进场突击施工,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市场价格结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六、违约责任及其它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大项中“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期”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之一者,每次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有
约定的除外),该罚款从乙方的预付款中扣除,无需乙方签字。质量、安全、工期若达不到协议约定等级目标者,扣除乙方10元/m2(建筑面积)结算。
2、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而造成工期拖延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未达标的、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中途擅自退场或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的、单方解除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退场时工程结账按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单价按甲方招投标时的报价为依据)的70%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承诺无异议。
3、乙方不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和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质量未达标和安全事故,由其承担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4、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交付后二年。期间属乙方保修范围的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整改完毕,否则甲方将派其他人员整改,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本工程保修金为承包总价的3%,工程竣工交付后二年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5、乙方结算时应提供不低于承包总价65%的材料税票,工资发放表一式二份,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6、工程款甲方按合同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人的月最低生活费标准1000元,工程结束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的足额发放。由于乙方工人的劳资纠纷而造成矛盾和上访的,乙方承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若甲方垫付后有权按垫付额的双倍向乙方索赔。
7、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分包他人,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8、违约方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外,另罚其违约金叁万元整。
六、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议解决不成的,可由仪征市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协议规定事项兑现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江苏扬州市泰和佳园工地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