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云主机合作加盟协议_中国电信代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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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业务合作加盟协议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 乙方:[ ] 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云业务市场,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云业务代理渠道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已经有了全面、正确的理解,并共同遵守全部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及合作模式
乙方作为甲方云业务的加盟伙伴,自行负责发展最终用户使用甲方的云业务。甲方将按照本协定商定价格给予乙方一定优惠幅度。
1.1甲方通过CTYUN官网为乙方提供分销平台,用户的注册、下单、支付、产品控制和管理等功能可由乙方发展的客户自助完成,亦可由乙方协助其客户完成;云产品采用标准价格全款预付费方式开通,用户或乙方需充值后方可开通相关云服务;乙方通过CTYUN官网管理其发展客户;甲方通过后台系统定期(按月)与乙方进行佣金结算等;甲方为乙方或客户出具发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的加盟伙伴级别给予乙方一定优惠幅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指定乙方的职责和义务,并对其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指引,同时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
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配合乙方对产品提供标准的售后服务。
2.4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云业务加盟伙伴相关管理规定并负责向乙方解释。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经对相关的规定作了详尽的了解,乙方对此予以理解和同意执行。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渠道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销售,为客户办理业务开通、付费手续,组织客户使用云业务并做好对客户的辅助培训工作。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推动客户付费购买和使用甲方云业务。
3.2 乙方可对甲方管理、考核、评定等过程中存在的疑问进行申诉;可对双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3.3 乙方应向客户正确宣传甲方的产品和业务,不得随意夸大或故意诱导客户对甲方的产品产生错误认识,不得诋毁甲方产品或公司声誉。
3.4 乙方应遵守电信行业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擅自为客户变更业务。乙方发展的客户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乙方应负责整改,如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此合作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5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渠道承诺如下:
3.5.1 仅使用甲方指定的品牌标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其他标识。
3.5.2 有实体门店或电子商城的代理渠道须承诺在合作期内提供店内固定位臵或电子商城对合作产品进行宣传,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此宣传位挪作他用。
3.5.3 互联网的代理销售渠道须承诺在合作期内官方网站的重要广告位臵对合作产品进行宣传。
3.6 乙方违规经营造成合作协议终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7 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接受甲方在双方合作协议期满后继续合作的要求。
3.8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业务规范、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乙方不得借此利用甲方名义或甲方代理人名义对外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及甲方利益的商品,否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9甲方通过多种渠道(在线/电话/邮件/工单系统等)负责为乙方发展客户提供维护支持等售后服务,乙方有义务做好相关客户的问题解决、解释工作。如客户对乙方处理结果不满意,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3.10乙方在缴纳一定金额的预收款后,方可成为甲方的正式加盟合作伙伴,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级别的优惠及服务。乙方缴纳的预收款存于乙方在CTYUN的加盟伙伴现金账户中,乙方可为其发展用户以订单支付方式使用本预收款全部金额;本预收款金额在其订单支付后,按相应订单金额由甲方开具发票;任何形式的预收款不予退还。
第四条 合作价格及结算
4.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伙伴向最终用户推荐并销售甲方以下全部或部分云业务,目前以云主机(含块存储)业务为主,预存条件与优惠规则敬请咨询天翼云服务专线400-810-9889。
第五条 申请方式和流程
5.1 乙方需在CTYUN官网注册后,在“合作加盟”专区进行申请,在认真阅读并认可合作加盟相关政策和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署线上合同(如有需要可签署线下合同),并经甲方批准和确认预收款后,乙方正式成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产品和优惠政策。
第六条 结算
6.1乙方发展的客户订单及返利详情可在CTYUN官网“用户中心”下查看;成功支付的客户订单在CTYUN官网无条件退订退款的期限(目前为7天)后,自动列入乙方有效发展订单,并实时展示结算返还金额。
6.2 每月10日前,甲方参考并确认乙方上月发展的客户及订单总量,按双方约定的结算规则,生成上月乙方佣金明细(乙方可在CTYUN官网中查看)。若双方均无异议,则甲方在当月15日前,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结算返还佣金。如任何一方对结算金额有异议且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将在次月计费时进行调整。
6.3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参考并确认乙方在上个季度发展的云主机核数,按双方约定的达量激励规则,生成上个季度乙方达量激励明细(乙方可在CTYUN官网中查看)。若双方均无异议,则甲方在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达量激励。如任何一方对激励金额有异议且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将在次月结算激励时进行调整。第七条 保密
6.1 乙方在开展商务活动过程中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是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同业者、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及交换,更不能利用相关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披露的除外。
6.2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信息”,其权属皆归甲方所有。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知悉该“保密信息”,仅用于授权业务的办理等。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复制或转载此类信息资料;此类信息资料和复印件不需要时,应全部退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监督销毁。
6.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并保证除参与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外,乙方公司其他人员不得翻阅、借取,不得获知其中内容。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有关文件资料、物件散落或商业秘密间接扩散,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未结算酬金扣除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6.4 乙方保证参与甲方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恪守保密义务,在业务办理完成前后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6.5 “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实施上述商务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或获知的涉及甲方企业的各类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账务资料、客户资料、企业各类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的储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数据格式、资料图像、音像指派、以及物件等信息载体。
6.6 因乙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引起的客户纠纷、对甲方或客户造成的不良影响、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甲方服务网站及其提供的所有云业务,包括软件、文字、声音、图片、影像、图表等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或其他相关权利人所有,并受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保护。
7.2 非经甲方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改变、传播、公开发行或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7.3 乙方应保证提交甲方的素材、对甲方云业务的使用及由此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甲方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 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并使甲方完全免责。
7.4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乙方使用甲方云业务及其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乙方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第八条政策调整及违约责任
8.1 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及其客户从甲方购买的云主机均按订单价格和时长执行。
8.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优惠折扣和政策如有变化,甲方有权利对其进行调整,但需提前1个月以上以邮件方式向乙方进行说明。
8.1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及相关附件规定,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如乙方违反上述义务条款造成客户投诉或纠纷,乙方须承担客户的赔偿责任,并须自行或协助甲方对客户做出解释及赔礼道歉。如因此而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或引起法律纠纷,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3 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在乙方未做赔偿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佣金,并有权从乙方预付款中直接扣减,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为止。
第九条 协议解除
9.1 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经甲方指出后拒不改正,或者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剩余(如果有)的预收款不予退还。
9.2 乙方如出现经营亏损,或者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9.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面停止授权业务正常运作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仍未支付给乙方的酬金作为乙方违约金。9.4 在任何解除协议的情况下,乙方须于解约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结清业务款项及其他债权债务,并返还所有剩余的甲方营销资源。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1.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1年,循环往复。
11.2 如果甲、乙双方在此协议之前所签订有关合作的协议及合同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1.3 乙方为甲方及客户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甲方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不应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
11.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6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相关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经济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国家及甲乙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应对业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11.7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