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协议书_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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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金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管理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各位业主或租、住户(以下简称业户)的合法权益,保障金阳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A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整体结构及设备、设施的完好,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商业、居住环境,合理顺利的完成装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及湖南省政府有关下发的有关《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装修管理规定,并请各位业户及装修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第二章 装修申请
一、业户办理完入伙手续后,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申请,提交装修方案、填写装修申请表。
二、装修单位应向物业公司提供一式两套比例为1/50或1/100的设计图,并在图纸上对房屋原格局需要更改处标注清楚,以便物业公司日后为业户尽可能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
以下为所需提供装修区域的图纸:
1、平面设计图;
2、照明平面图;
3、插座平面图;
4、给排水平面图;
6、强、弱电系统设计图等。
三、物业管理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业户3个工作日后与装修单位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手续,并提供施工单位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业户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或协议书。业户若选择无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的装修单位,须提供书面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若是租户办理相关手续,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持有业户签字的委托授权书、业户身份证复印件、业户联系电话,经物业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办理装修相关手续。
五、办理相关出入证件,缴纳装修押金。
1、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须提供免冠一寸照片1张及身份或暂住证复印件各1份。
2、缴纳装修押金及其它费用见第三章。
六、签署《装修管理协议书》及《施工治安消防责任保证书》等相关文件。
七、领取《装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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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各类押金及相关费用
一、关于费用:
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 装修管理费:0.02元/ M/天; 垃圾清运费:2元/ M; 灭火器租金:30元/月/个,每45M/个; 拆墙垃圾清运费:25元/ M; 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元/人/张,出入证押金:20元/张(装修完毕后办理退证),若出入证丢失,押金不予退还。
二、业户装修施工完毕后通知物业管理处,工程专业人员经检查验收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和配套设备、设施无破坏改动、无违章装修等情况,业户凭装修押金收据及《装修施工验收检查表》于三个月后在每周二、四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
三、装修押金由业户或装修公司一方全部交齐,也可各自承担1000元/户。
第四章 装修管理细则
一、允许施工的项目:对楼内地面、内墙面进行装修。
二、未经批准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1、商铺装修不得对商铺进行封顶装修,不得改变、影响或损坏房屋原有布局、设计和风格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所有人员严禁在商铺内抽烟,严禁在装修现场及商铺内生火做饭,以免发生火灾。一经过发现将处罚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燃气表、防水层、水、电表等设备设施。
4、严禁随意改动建筑物立面造型,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5、严禁改变房屋外立面及外墙颜色,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6、严禁外墙添加装饰品、主立面安装空调室外机、安装防盗网、安装门窗罩、安装抽油烟排气设备、加装门窗沿,改变门窗形状及颜色等。
7、为方便美观,所有加装的防盗网均不能突出外墙,防盗网统一安装物业所拔定型号。
8、不得改变各入户门、楼梯、阳台栏杆等款式、颜色、质料。
9、严禁增加各类收发天线,增加各类广告标识牌、指示牌、门牌等。
10、不得在房屋顶部增加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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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禁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的功能,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不得擅自在承重墙、天花板、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等。
12、严禁更改室内设备、设施的位置,擅自拆改供暖管道、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设备设施。
13、严禁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等,或不经穿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等。所以电路必须使用单行线,并套管。
14、严禁封闭管井检查口或缩小检查口尺寸。
15、严禁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封包煤气管道及配套设施等;将室内煤气管道封闭于墙体内、吊顶内。
16、严禁将施工物料、胶类、油漆、稀料等有剧烈刺激气味的液体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等。
17、严禁擅自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装修前对卫生间、厨房做好防水和试水)。
18、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
19、严禁将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于绿地及公共道路上,并堵塞通道等。20、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材料,应使用防火板材。
2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门或单元防盗门。
22、严禁在公共场所进行下列施工:
(1)严禁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沙浆等。
(2)严禁在公共场所切割石材、木材、金属物等。
(3)严禁在公共场所进行烧焊等。
23、严禁未经申请私自进行装修工程的施工。
24、严禁已配备喷淋、烟感、消防报警及消防管网等消防配套设施的一律不允许改动。
三、业户与装修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业户在进行装修设计和施工前,应先仔细阅读《业主手册》和《房屋使用说明书》等,并向物业公司提交改动原房屋设计之外的各系统图纸等。
2、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载荷的,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同时业户必须签署自负更改责任书及任何相关文件一同交物业公司备案。
3、确需改动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燃气公司提出申请,由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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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装。
4、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主机安装,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如有违反除恢复原样外扣除全部装修押金。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尘土、噪音或异味影响公共环境和其他用户,(如营业后装修,由装修户自行对装修现场进行围挡)。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对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除恢复原样外还将按责任加倍赔偿;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线堵塞、渗水、漏水、损坏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业户在安装卫生洁具等卫生间装修施工时,若需破坏地面必须重新加做防水层,并经过24小时闭水实验后,由物业公司工程专业人员检查签字确认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施工。
7、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8、业户与装修施工单位共同签定《施工治安消防责任保证书》;业户负担因装修施工单位未能完成的违约责任。
9、业户或装修单位运送装修材料、工具、搬家等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走,特殊情况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在保安人员的带领下进入本物业。
10、装修物料(沙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袋装化,否则门岗不予放行;装修垃圾必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公司指定位置、时间和方式进行堆放,严禁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抛洒装修垃圾,对违章者物业公司将责令限时清理,对不及时清理者物业公司代为清理,所产生费用直接在装修押金中予以扣除。
11、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乘用电梯时必须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电梯等公共设施,否则将按责任予以处理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2、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装修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做好防火措施。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遵守消防法规。装修施工如需要进行电、气焊操作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的操作证书,并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方可施工。
13、装修单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装修许可证》和《施工出入证》。
14、装修单位在领取《装修许可证》及《施工出入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时将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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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张贴在户门上,便于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应佩带《施工出入证》,便于进行出入管理,凡是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施工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15、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物业内有打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公安机关。
16、装修施工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延长装修时间,否则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17、装修完毕,业户与装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将派工程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重新申报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18、在装修期间,业户与装修单位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本物业时,应提前金阳城物业管理处联系,填写《物品放行条》,经保安部确认后方可放行。
19、如业户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自行调解,物业公司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表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业户及装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违约行为,物业公司有权按照下述或多种形式进行处理:
1、物业公司有权按违约情节的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本物业进行装修。
2、对装修施工人员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执法机关处理。
3、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施工单位负责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4、如因违约行为致使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包括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租、住户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扣除全部装修押金外,如因经济损失的数额超过装修押金数额,物业公司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业主/租户签字:
装修施工负责人签字: 金阳城物业管理处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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