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_公司安全生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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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xxxx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经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铺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概况
第二条 承诺
(一)甲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
3.对乙方承租的商铺、场地、设施设备、线路等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二)乙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
3.对乙方承租的商铺、场地、设施设备、线路等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
第三条 甲方权责
1.甲方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3.按照国家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负责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需完整准确。
6.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制定完善的防汛预案。
8.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9.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10.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向相关部门检举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与监督。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责任。第四条 乙方权责
(一)安全管理
1.乙方应积极提供证明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相关文件,并配合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学习。在安全生产方面接受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和调度。
3.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疏散预案等。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防汛工作。
5.乙方严禁在租赁商铺内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二)安全检查
1.乙方必须接受安全、消防等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监督、指导、检查,如有整改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2.乙方需按期对承租商铺进行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当发现基础设施存有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培训教育
1.乙方必须参加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及甲方组织的消防知识学习、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如缺席,甲方有权根据合同作出相应处罚。
2.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乙方可自行培训或委托甲方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消防管理
1.承租商铺的承租人为本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制度和责任。
2.乙方对租赁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负有检查、保护责任,如出现过期失效或非正常原因的损坏和遗失现象,必须及时报告甲方进行维修或更换。
3.乙方不得携带存放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及可燃物等进入承租范围内;如乙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事先通知甲方需储存物品的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后方可实施。
4.严禁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标志、消防系统报警按钮、开关等。
5.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严禁占道经营。6.严禁在商场内吸烟、动用明火。
7.严禁私拉乱接时用电线路,不使用各种电加热设备及超负荷电器。
8.每天经营结束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做到人走电断,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9.餐饮商户必须用电进行作业,严禁使用燃气、油类等进行作业。
10.乙方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11.一旦发生火灾,须及时报警及时疏散。
12.一旦发生火灾,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进入乙方承租的场地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理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13.乙方如损坏、遗失承租场地内甲方的消防器材,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装修管理 1.乙方进行店铺装修前,装修图纸必须交由甲方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开工,装修要采用耐火阻燃材料,装修完成后要通过相关部门、单位验收方可营业。
2.如因装修需要动用电气焊等明火进行作业,必须事先报甲方办理动火许可申请,并说明动火的事由、动火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防范措施,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需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书,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落实监护人及隔离措施,并要清理现场,确认周围无易燃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所有装修标准要达到消防要求。
(六)治安管理
1.乙方发现商场内有形迹可疑人员,有责任及时报警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报告。
2.商铺内一旦发生偷盗等事件应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3.乙方不得在商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传播淫秽制品和视听产品;散发、张贴各种违法违规广告、传单等。
4.乙方不得在营业场所经营、存放、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5.乙方不得强买强卖、侮辱、谩骂、刁难、殴打顾客。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
(七)其他
1.乙方保管好本商铺内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必要时加强保管,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2.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责任。第五条 免责说明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请乙方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书内容,因乙方未能贯彻执行本协议书相关条款可能遭受的意外、疏忽、侵权及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对其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方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