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装饰装修工程)_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方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装饰装修工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方”。
三亚金色年华工程合同编号:金建字20100714
三亚金色年华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三)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三亚泰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三亚市河东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二巷17号
电话:0898-88221296传真:0898-88221296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海南森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3268
电话:0898-68533158传真:0898-68533158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金建字090715,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施工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就本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签订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三亚金色年华工程
1.2 工程地址:三亚市榆林湾边
1.3工程描述:由6栋构成:1#楼25层、2#楼15层、3#楼17层、4#楼17层、5#楼3层(会所)、6#楼17层。
21.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47515m。
1.5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1.6设计单位: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7 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2.1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1#~4#楼、6#楼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公共部位),包括地面砖、墙面砖、内墙涂料、天棚吊顶与涂料,具体详见附件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承包范围明细表》。
2.2本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材(主材甲供)、包施工机具、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3.1开、竣工日期及工期的约定
3.1.1 开工日期:初步确定于2010年10月初开工,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并且工程必须具备开始大面积装饰装修施工条件。
3.1.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11年5月,总工期6个月(含法定节假日),其中春节期间暂停施工20天,施工时间4.5个月,清扫与收尾1个月。
3.2工期违约责任
3.2.1如乙方按3.1条的工期要求如期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则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10万元。
3.2.2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则甲方按5000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但处罚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造价的1%。
3.3 罚款金额在工程结算时办理。
3.4工期顺延:按《补充协议一》中第3.5、3.6条执行。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4.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2如本工程被评为海南省优质样板工程,则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10万元。
五、合同价款与计价
5.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的固定单价(含税价)为:套房元/M2,底层架空层元/M2,楼梯间元/M2,电梯前室等公共部位元/M2,但不含设计变更、甲方(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变更,并按本合同第六条另行计算变更费用,增列入结算造价。
5.2本合同固定单价包括以下内容:
a、人工费
b、辅材费(主材甲供,不含甲供材料检测试验费用、配合协助保管费,详见附件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承包范围明细表》)
c、施工用小型机具费
d、管理费与利润
e、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赶工措施费、垂直运输费、脚手架、成品保护,但不包括完工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f、税金
5.3、本合同固定单价的可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a、当市场人工费涨幅超过5%时应按差额调整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基准装饰装修综合人工工日单价为A元/工日,人工费占合同固定单价的80%。比如:若市场装饰装修综合人工工日单价涨达B元/工日时,则合同固定单价应调增C元/M2=(B-A)×80%。
5.4、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建筑物各层结构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之和计算,汇总形成计价工程量。
5.5暂定工程造价为万元,大写万人民币,此暂定价仅作为控制性参考,工程造价最终以结算为准。
5.6不能用工程量计量的合同外或变更工作可签证计日工,每个工日按综合单价元以独立费列入结算造价。
5.7乙方按甲供材料价款的%收取配合协助保管费。
六、工程变更及签证
6.1按《补充协议一》中第9.1~9.7、9.9条执行。
6.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参照《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版)及有关文件,当定额缺项时,双方协商调整、套用相近子目,并按市场价调整价差。
6.3乙方有权选择在有关变更签证造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开始实施相关变更工作。
七、工程款支付
7.1进度款审核
7.1.1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进度款计算资料。
7.1.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已完成工程进度表和工程进度款计算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进度款计算资料是否齐全,并在随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审核,甲方若逾期未完成审核则视为甲方已同意乙方申报的进度造价。
7.1.3若乙方发现甲方审核的进度造价有误差,双方在7日内进行重新核对审核。
7.2在进度造价经甲方审核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进度造价的90%向乙方支付工程月进度款。
7.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7.4结算款支付
7.4.1 当工程(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面竣工验收合格(以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为准)15日内,甲方按已审核的进度造价总额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7.4.2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后1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并付款至结算审核总造价的97%。
7.4.3余下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2年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保修金。
八、工程结算
8.1按《补充协议一》中第七条执行。
九、村料设备采购
9.1 乙供材料(辅材)
9.1.1乙供辅材范围详见附件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承包范围明细表》,附表乙供范围以外的材料与设备均不在本合同固定单价承包范围内。
9.1.2乙方采购的辅材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
9.1.3所有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伪劣残次材料设备,报废的材料设备或者其他按照合同规定不得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都应当在甲方确认后3日内清理出场,以保证不发生与合格材料设备混淆。
9.2甲供材料(主材)
9.2.1甲供材料范围详见附件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承包范围明细表》,包括附表中未列入甲供或乙供的材料与设备也应由甲方负责购买。
9.2.2所有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应依据经审批的进度计划,在确定材料设备计划投入使用日期后,提前15日将其数量和进场计划书面报送甲方,以便甲方确定供货单位,及时组织采购。
9.2.3甲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
9.2.4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进行共同验收,乙方仅负责配合协助甲方进行甲供材料数量的验收,甲供材料的质量责任与乙方无关。甲供材料应由甲方或供货单位按乙方指定地点与范围分类堆码整齐有序。
9.2.5若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达标或存在质量缺陷,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包括返工费用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9.2.6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未按乙方计划要求按期足量供给,造成工期延误的,除工期相应顺延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相应的停工、窝工损失。
9.2.7甲供材料的检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资料要求的检测实验报告。
9.2.8甲供材料的施工损耗,应依据样板房的施工操作损耗,并考虑仓库保管损耗、场内二次搬运损耗、大面积施工操作增加损耗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理的施工损耗标准。
9.2.9甲方可对甲供主材的施工耗用过程进行监督,对明显的不合理使用铺张浪费行为进行处罚,但罚金不得超过浪费材料价款。
十、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11.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11.2属甲供材料的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缺陷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外。
11.3 质量保修期限(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11.4质量保修责任按《补充协议一》中第11.3条执行。
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按《补充协议一》中第十二条执行。
12.2甲方负责竣工交付使用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关检测费用。
十三、其他
13.1按《补充协议一》中第13.3条执行。
十四、违约与协议解除
14.1按《补充协议一》中第十四条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5.1按《补充协议一》中第15.1、15.2、15.4、15.6条执行。
15.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后的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抵触的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15.3本补充协议若与《补充协议一》存在冲突条款,一律以本补充协议相关条款为准。15.4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附件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承包范围明细表》
甲方:三亚泰星实业有限公司乙方:海南森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海南省三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