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委托代理销售协议111_销售委托代理协议
安新委托代理销售协议11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销售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
受托方 :石家庄瑞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石家庄市仓安路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311室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单位,销售甲方在开发建设的地产项目。
项目占地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最终以销售面积为准)。
二、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合同项目的销售;委托事务包括项目策划、广告宣传、人员组织、销售实施等与销售有关的全部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
2、入市销售前向乙方提供相关的项目手续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销售房屋有关的各种资料、文件(包括小区规划平面图、户型图、地理位置图、交房标准、房屋面积等资料,以甲方签字或盖
1章为准)。
3、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与样板间及二者的装修、装饰布置、工地围墙之土建; 提供销售所需沙盘模型。
4、在乙方进场前甲方负责配备相关的销售办公用具(含办公桌椅、谈判接待桌椅、空调、销售专用电话等)
5、向乙方提供加盖有关单位印章的销售合同,由甲方专人对接乙方进行管理。
6、有权审核乙方为甲方销售设计制作的各种资料及宣传方案。
7、在销售现场派驻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收款,派驻人员办公场所与乙方相对独立并服从乙方日常管理。
8、有权监督乙方的代理工作。
9、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10、负责办理销售房屋的按揭贷款及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
11、负责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由于甲方工程及手续原因引起的工商、税务、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对外协调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2、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3、甲方承诺于日房屋交付使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销售队伍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
3、负责市场调研的组织与实施。
4、制订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包括市场定位、价格定位、客源定位等计划。
5、负责广告推广策划的定制及实施,相关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
6、负责房屋销售工作的实施。
7、负责各项销售阶段执行方案的实施、反馈与调整。
8、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越权行事。
10、乙方代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项目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等各项销售文件。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乙双方已审定的合同及资料。
1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征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作虚假宣传。
13、乙方应按销售合同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催款。
1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等)。
15、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标识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16、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的设计建议)。
17、负责甲方办理客户签约,协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工作。
18、协助甲方办理业主入住手续(即交房)。
五、委托期限及销售进度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周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销售完毕。
六、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市场预热成熟。
2、销售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销售基价为元/㎡;
2)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6 :4 分成,即甲方得 6 成,乙
方得 4 成。
3、标准服务收费
1)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的 1.1 %;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 5日前一次性依照合同约定以实际回款额向乙方支付上月代
理费(含超出基价分成部分);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收
据。
2)甲方自留5000㎡(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涉乙方楼盘销售),甲方将该项目交由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自留5000㎡,一次
性付乙方劳务费35000元(三万五千元整),乙方不再征收溢
价与佣金。
4、如遇到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需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它费用归甲方所有。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结束,代理费在十
天内结算,如未能按时结算,该合同继续生效,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2、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补充,变更或补充后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与乙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方双方同意经济损失之认定为本合同总销售额的千分之五。
2、入市销售前甲乙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推广、工程、证件办理),开盘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合同项目由乙方负责销售,除甲方自留5000㎡外的所有销售均应作为确定乙方代理佣金的基数。
4、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5‰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5、项目入市销售第一个月为考核月,考核目标为2000万元回款。
若按时完成2000万,则甲方按要求支付乙方全部计提佣金; 若完成额在1800万—2000万之间,仍视为乙方完成考核,则将则甲方按要求支付乙方全部计提佣金;
若完成额在1500万以下,视为乙方未完成考核,甲方向乙方支付50%计提佣金,并给乙方15天作为项目策划调整期;15天后乙方完成考核,甲方按100%向乙方支付计提佣金,15天后未完成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剩余佣金。
若完成额在1200万元以下,仍视为乙方未完成考核,甲方扔向乙
方支付计提佣金50%,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更名情况,甲方应在更名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并保证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受甲方更名影响继续生效执行。
7、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九、遇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求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