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招收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_硕士研究生包过协议书
广西大学招收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硕士研究生包过协议书”。
广西大学招收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与广西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为专业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年,学习期限2~5年,于2013年9月入学,按国家自筹经费研究生分配办法执行。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待遇,住宿费、书籍费及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教学和科研,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籍管理等,奖惩办法和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2.自筹经费研究生凡按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甲方职责
1.甲方(不含MBA学生)培养费6500元—10000元/生.年(以物价局批复的专业收费标准为准),MBA学生培养费16000元/生.年,在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付给乙方,凭缴费单据注册入学,不按时缴费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甲方必须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学习。
3.甲方必须在每学年开学一周内交清当年培养费,不按时缴纳学费注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甲方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相关手续按广西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自2013年9月起生效,有效期至学生毕业时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一份考生留存。
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签字(甲方)广西大学公章(乙方)联系电话:201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