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合作协议书)_培训学校合作协议书
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合作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培训学校合作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乙方:江西省农信信用社商学院基地
根据甲方的招生政策与教学计划,第二学年为实习(勤工助学)阶段,为达到“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意识,并解决学生缴纳学费的实际困难”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勤工助学)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习安排的具体方式与期限:
1、乙方安排甲方学生在乙方的酒店服务与管理的相关岗位上实习(勤工助学)。乙方安排的实习岗位为:酒店餐饮、客房、前厅、康乐部等酒店业务部门的服务。
2、乙方承诺,不将学生安排到P.A岗位或歌厅、桑拿等娱乐休闲部门的相关岗位实习,不将学生安排到商学院基地之外的其它任何单位实习。
3、实习(勤工助学)期限为2014 年 月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
4、参加实习的学生人数男女比例为35:15(女生35名,男生15名)。
二、甲乙双方主要职责:
(一)甲方
1、学生在岗实习期间,甲方协助乙方对学生开展敬业爱岗的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勤奋工作、努力学习。
2、甲方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的身体检查,办理学生健康证,办理健康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到酒店后需另行体检的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虽甲方学生系实习生,乙方与学生之间没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但乙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学生实习期间,乙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的相关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乙方对学生的相关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学生实习期间,乙方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的岗位适应性培训。乙方不得以学生接受岗位适应性培训为由,向甲方或学生收取培训费用或扣除学生实习工资。
3、甲方学生在岗实习期间,乙方应当确保学生在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方面享有的权利不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乙方对甲方学生在岗实习期间的培训及管理应当充分考虑到甲方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生身份。
三、学生实习(勤工助学)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1、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为表述方便,以下简称实习工资)执行下列标准:1500元/月/人。
2、学生的实习工资视为基本劳动报酬,乙方不得以学生考核不达标、工资应与酒店效益挂钩等理由为依据降低学生实习工资标准。
3、学生实习(勤工助学)期间,乙方免费为学生提供食宿,乙方应保证学生在住宿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提供的食宿条件不得低于下列标准:每日正餐三顿,加班有加班工作餐。正餐不少于三菜一汤,荤素搭配;学生住宿地配备有可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冷热水洗澡设施,学生宿舍内有夏季的降温设备设施;每间宿舍安排的住宿人数不超过12人;若学生住宿地与工作地的距离超过1公里的,乙方(酒店)应安排车辆接送学生上下班。
4、学生在岗实习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相关制度执行,但乙方应保证学生每月正常休假不少于4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加班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相关制度享受相关加班待遇(或给予调休)。
5、学生的奖惩按照乙方的奖惩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学生享有与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轮岗、晋升、调休、评优获奖的权利,享有与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各项奖金和福利待遇。
6、学生有申请换岗学习的权利,乙方应在不妨碍酒店的整体管理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轮岗实习的机会,确保学生一年之内能在客房、餐饮、前厅、康乐部等岗位得到相应的训练。
7、学生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乙方的岗位适应性培训。
8、学生应服从乙方管理和工作分配,但乙方安排的工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学生有权拒绝并通过甲方及时与乙方沟通: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甲方学生工作的;
2)乙方安排的工作内容不健康、不文明的;
3)乙方安排的工作内容明显与学生身份不符或明显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
4)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9、学生病假、事假期间的审批手续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
10、实习期间,学生的工服、工鞋、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应在节假日期间适时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
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学生收取(或从实习工资、福利待遇中扣除)押金、风险金或本协议没有明确约定应当由甲方或学生承担的其它任何费用。
11、乙方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学生人身及工作安全。学生在实习(勤工助学)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因实习的原因发生的一切伤害)的,乙方应将学生视为在职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的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对在职职工工伤事故处理的归责原则和赔偿标准等妥善处理赔偿及一切相关事宜。乙方不得以学生系实习生、乙方与学生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及其它责任。
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地遭受第三人伤害的,即便乙方对此伤害依法依约均不应承担责任,乙方也应积极协助甲方、学生、学生家长妥善处理。
12、前款规定的甲方学生享有的相应权利不能得以实现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它法律责任。
四、甲方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将其退回甲方:
1、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从事酒店工作的。
学生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其他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将其退回甲方,但乙方不能以此认定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学生擅自离职离岗(即自动终止实习)的,甲方应当按照甲方关于实习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或批评教育,但乙方不能以此认定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实习工资的支付:
1、根据甲方的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时不向(也未向)甲方缴纳学费和其他杂费,将学生第二学年的实习工资作为助学金,冲抵学生应缴纳给甲方的学杂费,故甲方学生的第二学年实习阶段同时也是学生的勤工助学阶段。
2、每月 15 日(逢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为乙方支付实习工资的日期。由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甲方户名: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开户行:,帐号:)乙方在实习工资以外应发放给学生的奖金、福利费等其他款项,乙方应当直接发放给学生。
在甲方对乙方明确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上述应直接发放给学生的费用由甲方的带队教师统一向乙方领取。
3、学生实习期间,乙方每个月应对支付实习工资的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及时转交带队教师告之甲方。
学生实习期间,乙方不得以本协议第五条第1、2款的约定造成学生工资过低、不利于提高学生工作积极性等理由为依据,对实习工资的支付提出任何异议或单方面改变支付方式或实施本协议第六条第5款的行为。
4、学生实习工资自学生到岗实习之日(即实际到店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时间支付实习工资,若遇计算实习工资的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情况,应当按照学生在岗实习的实际天数计算实习工资。计算实习工资的实际天数时,应将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学生休息休假日计算在内。
5、乙方不得延期支付实习工资(含助学金和学生生活补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乙方延期支付实习工资超过1个月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终止学生在乙方的实习,组织所有学生返校。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实习(勤工助学)期间,学生管理工作主要由乙方负责,甲方派一名专职教师(以下简称“带队教师”)驻店协助乙方进行管理,乙方为带队教师提供免费食宿,并支付月工资1500元,该工资连同学生实习工资一并转入学校,按照学校教师工资制度统一发放。带队教师的驻店时间为: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
带队教师的工作绩效由甲方进行考核,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相关建议,并且每月由人事部门对带队教师的工作作一份书面评估,传真到学校,以便使带队教师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但乙方不得以带队教师的工作绩效未达到乙方要求为由,拒绝支付或减量支付带队教师的工资。
2、实习期间,甲方派人前往探望学生或组织相关考试,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免费住宿及工作餐等。
3、为配合甲方对学生实习期间的针对性教育,乙方每3个月应当对学生的操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整体情况作出一次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告之甲方。本协议约定的实习期届满时,乙方应当对每名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分别作出实习鉴定,交给甲方备案。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带队教师开展工作,特别是实习期间思想教育工作。实习期结束,协助甲方带队老师将学生带回学校。
5、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单方面延长实习时限;
2)学生实习期满,以任何方式阻止、限制或变相阻止、限制学生返校;
3)学生往返实习地点的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方式为:。
学生在实习(勤工助学)期间,如患重病或需要长期住院者可返回原籍,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学生承担;学生在实习(勤工助学)期间擅自离店返校(家),乙方不承担来回交通费。
4、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加强日常沟通,甲方指定同志负责,乙方指定同志负责,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乙方除按照本协议上述条款的相关约定支付学生的实习工资等费用外,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预订金10000元,该费用在学生实习最后一个月实习工资中予以扣除。
八、违反本协议的责任:
除本协议上述条款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违约方应补足损失;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依照法律的规定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九、关于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标准:
乙方迟延支付实习工资或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五款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将给甲方造成巨大的实际损失(尤其是间接损失)。在乙方充分预见到乙方的违约行为将使甲方的可预见利益遭受极大损失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
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既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补偿性,乙方接受该违约金标准的约定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书的签订地为: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十一、甲乙双方系本合同的主体,乙方对甲方合同主体资格的适格性无任何异议。鉴于此,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学生提供相关实习条件、未及时支付实习工资(助学金)等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协议的其它约定,乙方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甲方将按照其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依法处理其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 话/传真:电话/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实习工资的说明
致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贵校与年月日与我单位订立了关于学生实习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具体的约定,现就相关事宜作出以下说明:
1、我单位之所以按照协议书确定的标准支付实习生的报酬,除对学生进行基本而必要的生活补贴外,是基于对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生队伍有利于规范管理之考虑,更重要的是出于对贵校支持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贵校学生以单个自然人的身份,与我单位订立劳动(或实习)合同时,可以享受协议书确定的薪酬待遇。
2、我单位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自行提出的安排实习的要求。特殊情况下,我单位与实习生本人订立实习合同时,因实习的主要目的是接受岗位实践教育而非获得劳动报酬,实习生通常是不能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劳动报酬的,只能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该生活补贴是远低于贵校与我单位订立的协议书所约定的实习工资的标准的。
3、请贵校务必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充分了解岗位实习的性质和目的,对个人职业能力进行准确定位,以便实习环节的顺利完成。
4、我单位将全面、诚实信用地履行与贵校协议书的约定。希望贵校能够充分注意到我单位对贵校倾注的热情和付出的努力,双方积极协作,共同推进事业的发展。
特此说明
江西省农信信用社商学院基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