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_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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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贯彻公司“严肃法规、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消灭违章”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触电事
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
明确双方相关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1、2、为乙方
3、经双方协商认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划分如下: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按照部颁标准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JGJ46-2005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总体布置规划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乙方提供
施工用电;
2、甲方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施工现场的一级和二级电箱及其电缆
进行管理和维护,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接口以下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监督乙方对所辖施工区域二级电箱接口以下乙方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3、施工现场配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
统;
4、建立总配电室和电工值班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电工作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5、甲方电工作业人员对乙方电工实施统一管理;
6、甲方电工作业人员有义务指导、监督、检查乙方临时用电情况;
7、对乙方使用的电源负责接口以内的维修、管理;接口以外的分包电源,总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经理部有权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对查
出的不安全隐患责令乙方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9、甲方对整个施工及其管理区域,对存在的隐患、违章作业、事故,甲方
有权按照《中建二局长沙华远·金外滩三期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
罚条例》进行处罚。
二、乙方应承但的责任
1、乙方负责教育职工遵守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
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发生;
2、乙方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期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非电
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乙方自备进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及箱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JGJ46-2005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
箱”制;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电工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使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掉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I类机具操作者必须穿戴正确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乙方有责任义务为操作者随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6、禁止同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乙方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电焊机专用的焊机触电保护器,确保安全施
焊;
8、乙方使用移动式碘钨灯时,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金属支架必须有良
好接地保护,手持部位必须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9、乙方在潮湿、狭窄、易燃、高空等特殊环境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工
具等,以及在使用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0、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小组,以保证工人
在发生事故时能被迅速救援和治疗。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向甲方隐瞒事故。
11、乙方单位需用电时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才能在甲方电工指定的接口处连接自己的电源箱,不允许在甲方的二级箱上直接使用用电设备。否则将对因此而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2、乙方电工必须做好日常工作的电器设备维修、检查、做好记录,备查;
13、对甲方的电源设施以及其它分包单位的电源设施必须爱护、做到友好相
处,和睦共处、团结协作;
14、乙方对自己使用的电箱以及电源线、用电器、临建宿舍、办公室等用电
安全负全部责任,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进场后必须编制出本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报总包安全部门备案。
三、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违反上述条款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1、乙方必须配置固定的三级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电箱颜色要求配置与总包统一,电箱由甲方统一购置,由乙方申请使用量,购置量必须向甲方以文字方式报告,购置经费在乙方的工程款里扣出。
2、乙方必须配置二人以上专职电工,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禁串工串岗,必须在本工程坚守岗位。
3、严禁私自,自装电箱,必须使用合格的橡套电缆线,禁止使用三无产品的电箱。
4、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人员无故损坏甲方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生活宿舍区每一套房都装有用电计量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为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一月对每一套房免费提供乙方35度电,超过35度电自费,付款责任由乙方负责,超过的用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工程竣工日止。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长沙华远·金外滩三期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
签定日期;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