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社保网上申报协议_社保网上经办业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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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协议书
甲方: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乙方:
乙方自愿申请使用甲方“绍兴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正常运行,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该网上系统服务,负责培训及技术支持。
2、对乙方申报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3、审核乙方申报资料并为乙方提供申报编码、初始密码。
4、负责网上服务系统的维护并确保正常运行。
5、甲方有权对乙方网上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申报业务数据存在虚假等恶意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网上申报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申请网上服务相关资料,在获得甲方核准后,方可使用绍兴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2、乙方承诺通过网上服务系统申报的业务符合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认可通过甲方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数据真实有效;妥善保管本单位的申报编码和密码,确保正确申报。
3、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实行网上申报,时间为上个月的25日至当月的17日(当月的征缴业务期),如超出规定的申报期限须在当月的20日前到甲方服务大厅直接申报。
4、乙方的的招工录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仍
按原规定办理。
5、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绍兴市招工录用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签字,于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一次社保征缴部门存档,否则停止网上申报资格。
6、乙方因故要求停止通过网上申报缴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三、违约责任: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共同遵守履行以上承诺的权利和义务。因单方原因对其它一方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可解除协议。
四、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再作修订补充。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联系电话:88907182(信息处),88907146(登记申报处)乙方联系电话:
网址:http://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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