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

2020-02-29 协议书 下载本文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动合同”。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提纲

1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2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3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纠纷

4在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企业与员工之间最主要的唯权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一般称“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又称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适用的主体都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然而它们又有很多不同:首先,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 律。其次,作用与性质不同:就业协议书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预约”。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工作、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例依据。属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次有效期不同:就业协议自签订日期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因此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而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最后,产生纠纷后的处理机构也有所不同:就业协议的纠纷处理机关不确定,而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为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寒寒窗苦读十余载,大都为了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好多高校毕业生还未来得及憧憬工作后的辉煌,却先迎来了一场官司,究其原因,大都是因为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了解而造成的,下面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小王是北京某高校毕业生,2005年11月开始找工作。小王一直想在北京当一名公务员,但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录取要在次年的5月才有结果,而北京公务员的录取一般也要到次年的4、5月份才能有结果。为了“保底”,小王于去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今年5月,小王被某国家机关通知录取。于是小王决定与原先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公司解除协议,该公司要求小王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

案例二: 刘小姐去年初应聘到一家公司打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进入公司不久,公司便开始实行“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对年终考评时被评为D级者予以辞退。刘小姐去年尽管完成了公司规定的生产指标,但是他的产量则是车间里最少的一个,公司最终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对此,他很不服气:“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啊,怎么说辞退就辞退啦?”刘小姐的权益能获得保护吗?于是刘小姐将该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且支付从劳动争议之日起到仲裁期间的工资。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上述案例一中的小王应当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另外,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所以,案例二中,公司的末位淘汰制度是不合法的,公司对王小姐应采取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方法,如果王小姐仍不能胜任才能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另外,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方法如下:(1)学生本人签字;(2)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3)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4)接收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具体来说,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签字,然后再交给接收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最后交给学校并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

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老师,以求得指导和帮助。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 协议 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 协议
[协议书]相关推荐
    [协议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