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留学生进修协议(研究生)_数据交换平台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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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留学生进修协议(研究生)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北师大)和_________________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学院(系)_____级_________________专业同学将作为交换学生赴该校进修。
一、进修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进修期间内,该交换生将享有以下待遇:(打“√”条款为该生享受的待遇)
[]1.免除国外大学的学费。
[]2.享有奖学金(标准:)。
[]3.免除在国外大学的宿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换生在国外大学进修期间须承担除上述第二款中打“√”条款所述费用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
四、交换生赴国外期间必须加入当地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五、校内手续
1.交换生须按北师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规定交纳相应的交流基金,交流基金不予退还。
2.交换学生为北师大注册学生,赴国外进修期间保留北师大学籍,并按北师大规定交纳学费。
3.享受北师大普通奖学金的交换生在国外大学进修期间,停发北师大的普通奖学金。交换生按期返校后,从返回后第二个月开始发放普通奖学金。如遇国家有关奖学金政策的变动,则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交换生离校前,须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离校手续。
5.交换生离校前,须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学生按期返校后,保证金退回。逾期两周未返校报到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6.交换生返校后,不再参加出国期间所属学年奖学金的评比,以后可继续参评。
六、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
1.交换生在国外大学所学课程应与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似或相近。
2.交换生须在到达国外大学一个月内,将所选课程的名称、学时和学分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院系所,院系所认可后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交换生在国外大学完成学习后,由国外大学的国际交流部门将学生的成绩单寄回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学生返校后,由学生所在的院系所同研究生院共同进行所学课程学分的认定。
5.交换生须达到北师大对研究生毕业的所有要求,并按照原计划的留学期限回国后,方可获得北师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交换生赴国外大学进修期间及返校后,必须做到以下事项:
1.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自己在国外进修期间的安全及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2.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如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受当地或外方大学处罚的同时,也会受到北师大校规校纪的处罚。
3.维护北师大的声誉,不做有损北师大和国外大学交流关系的事。
4.定期(每月一次)同北师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老师联系,以便学校了解交换生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5.如无特殊情况,不可申请提前终止留学项目。
6.按照原计划的留学期限在返校后一周内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并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留学报告》。逾期不归者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学生声明:我已仔细阅读并将遵守以上所有条款。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