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精选7篇)_土地边界划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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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
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X5080103.3 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点-J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该宗地闭合。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
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界址点)成果表。
协议单位:甲村(公章)代表:
(公章)代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乙村
第2篇:四邻界线确权协议书
土地分割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在 共同拥有土地一宗,面积为: 平方米,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对该对宗土地面积使用权的分割,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协同办理分割登记;
第二条 办理分割登记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三条 分割后甲乙两方所取得的土地面积为: 甲方: 平方米 乙方: 平方米
(注:土地的具体方位以市城建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6年 月 日
第3篇:关于集体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界线指界人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土地权属界线指界人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发【2011】60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118号文件和《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冀土地调查办【2011】1号)的要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的是通过依法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保障农村集体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耕地。经村委会全体委员及部分村民代表讨论研究决定,推选同志为我村本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界线指界人。如对上述指界人员有异议者,限自公告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向村民委员会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村依法授权其为本次集体土地确权指界人。
公告地点:
(单位盖章)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第4篇:房屋四邻界线确权协议书
四邻界线确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相邻单位或个人):
因甲方
向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房屋,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拟建房屋的基本情况:建设房屋位于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二、甲方的房屋:北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三、乙方同意甲方按上述确认的界至向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建房手续,甲方必须按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方案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乙方房屋安全。
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定补充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件背后:
****年**月**日
第5篇:5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委托协议书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珙县民政局
乙方(受托方):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
为落实界线管理责任,创建平安和谐边界,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和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观斗乡与罗布乡、旧城镇行政区域界线进行管理维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委托界线段,包括作为界线段上的界桩、界线标志的河流、沟渠、道路等线状地物和界线勘定协议书中规定作为指示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以及界线两侧各10米的地带内与界线相关的地物地貌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 甲方的职责。
(一)向乙方提供观罗线、观旧线勘定协议书中涉及委托界线段走向说明、重要问题处理结果、协议书附图、界桩成果表、界桩登记表,以及其他必需要的勘定成果的复印件,作为委托界线段管理的依据。
界线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情况和资料。
(二)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乙方切实履行管理维护职责。
第三条乙方的职责。
(一)明确管理界线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委托管理维护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报甲方。
(二)每月对界线巡查一次,遇有影响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的应当随时对特定地段进行巡查,并做好现场记录,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制止影响界线稳定和安全的行为。对偷盗、损坏、非法移动和危及界点安全,擅自改变界线其他标志物以及界线两侧各10米的地带内的地物地貌,非法越界从事生产建设等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2、及时清除界点覆盖物及周围5米范围内的杂草、遮挡物,对不牢固或倒歪的界点进行加固、扶正,以确保界点实地位置明显易找、庄严醒目。
3、界点丢失、损坏或者被非法移动的,应详细记载变化情况,并在12小时内报告甲方。
4、因建设开发需要移动界点的,须告知建设开发单位向双方民政办申请并办理界点移动手续。
5、界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作为指示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以及界线两侧各10米的地带内与界线相关的地物地貌发生变化,致使界线实地走向难以辨认的,应详细记载变化情况,并在12小时内报告甲方。
6、界点因建设、开发等原因需要移动或者增设的,应当配合民政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动、增设,测绘,增补档案资料,并上报备案。
7、发现非法设立的指示界线实地位置的标志物,应在12小时内报告甲方,并配合甲方予以清除。
8、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越界从事生产建设等活动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甲方和县民政局。
9、毗邻双方因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或因资源权属认定不一致引发争议的,应即时报告甲方和县民政局。
10、组织查处违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其他行为。
(三)依法履行其他界线管理职责
(四)据实填写《界线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记录表》和《界点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记录表》,于每年12月第一周报甲方和县民政局。
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
第五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县民政局两份(其中一份报市民政局)备案。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6篇:界线测量
界线分类
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权属界是界线的一种,显示主权和支配的属性。各类产权用地界线,其中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国家用地、事业单位用地界线等。界线测绘
明确划定行政区域界线,离不开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界线测绘的依据是《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界线测绘的内容包括测绘准备、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与相关地形要素的调绘、边界协议书附图制作和印刷以及边界点位置和边界走向说明的编写等。界桩点的平面位置采用卫星定位、导线测量确定。同时采用 GPS 大地水准面拟合、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测定界桩点高程。勘界测绘
勘界测绘就是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勘界测绘的目的是通过获取和表述行政区域界线的位置和走向等信息,为边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勘界测绘过程是在确定界线实际走向后,在实地埋设界桩,测定界桩平面位置和高程,测绘边界线,并在有关图件上作描述。行政区划界线测绘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 基本原则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各市县)之间签署的协议书,并且已经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按照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没有经过批准的行政区域界 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即尚未正式划定过边界线,但已形成传统习惯边界线的,按照传统习惯边界线进行,双方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进行。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是指毗邻行政区人民政府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地划定行政区域界线,树立界桩,形成准确反映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文件、资料和地形图,确定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界桩位置一般在地形不易辨别的边界线转折处,界线与道路、河流相交处,山口、鞍部和平缓的山顶处,以界河、界路等线状地物线状地物为界的边界线起讫处等。界线测绘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界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一般不应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图上 0.1毫米。高程中误差一般不应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十分之一。界桩点
界桩是边界的永久性标志,由界碑和底座组成。界碑一般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成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用花岗石、大理石等坚硬石料凿制成型;界碑和底座结合为一整体。界桩类型分为:三面大型、双面大型、双面小型和简易四种类型。界桩登记表
界桩登记表的内容主要包括:界桩号、界桩类型、坐标、高程、所在地、界桩位置略图、界桩位置说明、界桩与方位物相关位置等栏目。
省界桩号由边界线编号、界桩序号和类型码组成,如5253006Q为贵州省和云南省边界上的 6号单立界桩。
方位物一般不少于三个,应选择明显、固定、离界桩较近的地物。方位距离实测。边界线的标绘
边界线的标绘是将双方确定的边界线、界桩点的位置准确地标绘在规定的地形图上。作为边界协议书附件的边界线地形图是详细表示边界线和界桩点位置的勘界测绘成果之一,是经勘界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国务院决定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边界线标准画法底图。
边界线地形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万,荒漠戈壁地区可用1∶10万比例尺。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
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是对边界线全线实地走向进行描述,以便于界线的实地确认,配合并补充边界线地形图等资料。
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内容一般应包括边界线起迄点、界桩点的位置、坐标、高程,所在地名称,界桩间距离等。
说明以明确描述边界线实际走向为原则。要求简明清楚,采用通用的名词术语,地名准确,译名规范,并与边界线地形图一致。
边界线走向方位采用16方位制,以真北方向为基础,分为:北、北偏东北、东北、东偏东北、东、东偏东南、东南、南偏东南、南、南偏西南、西南、西偏西南、西、西偏西北、西北、北偏西北。每个方位占 22.5 度。
权属界线测绘
权属界线主要有各类产权的用地界线。权属界线通过每个界址点连接成界址线。
权属界线测量方法和精度同地籍界址点。
一、二级界址点的精度分别为 0.05 和0.075米。
界线测绘成果
界线测绘成果包括:界桩登记表、界桩成果表、边界点位置和边界走向说明、边界协议书附图以及测绘过程中用过的起始点成果、控制测量和界桩的计算成果,作业中产生的用图和文本资料等。
界线测绘成果整理
文本资料:起始点成果、计算成果、测量记录和辅助用图,还包括界桩登记册、成果表,边界点位置和走向说明、边界协议书等。数据资料:主要有边界地形图数据和边界专题数据。
图形资料:有边界地形图、边界线情况图以及边界协议书附图等。
界线测绘成果验收
检查验收内容如下:
界桩埋设位置和界桩编号;
边界线调绘资料;
界桩坐标成果和界桩登记表(包括界 桩位置略图);
边界线地形图;
观测手簿和计算成果;
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
技术总结。
界线测绘成果由各级测绘主管部门根据测绘法的要求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成果成图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界线测绘成果要根据界线测绘的目的、内容和提供成果要求建立界线测绘资料档案。
第7篇: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纠纷该有谁来断?
1986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决,若当时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土地确权要走那些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合《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