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作协议[定稿]_合伙开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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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2007-10-8
合作协议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人,为公司共同发展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
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来共同发展公司。
投资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宗旨 :
为公司共同的目标努力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打造一支卓越团队,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全体投资人共同打造卓越团队品牌,以此为根据地,展开一系列的经营活动,经营范
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投资人死
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投资人不愿维持合作关系;(3)全体投资人一致同
意提前终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1.投资人____________(姓名)合作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出总出资人民币的60%
2.投资人____________(姓名)合作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出总出资人民币的40%
3.公司合作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投
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有风险,风险共担。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提出后备基金(总利润15%)后的纯利润.每季度纯利润的85%,按出
资比例分配。2.投资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60 %的分配权利.3.投资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40 %的分配权利;
4.其他投资人分配:在去除后备基金以及总公司股份后按100%的额度分配如下:
5.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每季度分配一次.6.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季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季度终止前的一个星期公布。
7.投资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投资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8.债务承担:合作债务(指从合作开始的日期计算所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为据,按比例承担。投资人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合作债务,投资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10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投资人。
9.投资人有权在每月 5至10日查阅公司帐簿,主管财会的投资人不得拒绝。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合伙负责人是团队的核心人物,其他合伙人必须为核心人物的中心人物来指导工作。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七条投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投资: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撤资: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撤资;②不得在公司合作不利时撤资;③撤资需提前 两个 月告知其他投资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④撤资后以撤资时的公司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投资人同意而自行撤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接纳新的投资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4.投资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撤资,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三条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作经营连续在六个月以上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投资人在表决中对合作经营投不信任票。
5.撤资时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进行清算。
6.出资的转让:原则上不允许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投资者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者,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投资人经营与公司项目竞争的业务。
3. 投资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4. 投资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5. 投资人撤资时按撤资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撤资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6.如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投资人决定除名。
一、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企业内部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企业内部书面许可,任何合作人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企业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企业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时;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③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归第一投资方支配;④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补充协议:
投 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违约责任
1.不得在公司合作不利时撤资或在合作期间撤资,公司将不给予退股金;还要赔偿公
司的一切损失,赔偿损失不低人民币5000元;
2.在合作期间要听从核心人的指挥;
3.在合作期间合作伙伴的资源共享;
4.在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合伙人不忠诚或在企业内部自造矛盾时,合伙负责人在三沟通无效,合伙负责人有权让违约方退出合作,公司将不给退任何股金。
5.合伙人发现合伙负责人有问题或不利于公司发展,合伙人不得在公共发表讨论但可以在股东会上发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