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协议书(精选3篇)_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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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
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X5080103.3 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点-J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该宗地闭合。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
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界址点)成果表。
协议单位:甲村(公章)代表:
(公章)代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乙村
第2篇: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纠纷该有谁来断?
1986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决,若当时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土地确权要走那些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合《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3篇: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坐落于**镇***村***地段J-3-01-b(R2)地块,土地面积100亩(见附图),本村已于2002年3月3日与*************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4年9月7日************限公司已办理8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地块红线四周外15亩土地(东8.5米,南15米,西5米,北5米)的土地使用权属************有限公司。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