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协议书(精选5篇)_二手房房产过户协议书
房产过户协议书(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二手房房产过户协议书”。
第1篇:房产过户协议书
您好,感谢您对房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补办购房合同需要到开发商那里补办;原房主找不到,您可以走司法程序,拿法律文书到房管局窗口合并办件。
一、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
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
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
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完毕。
二、一般流程:
三、1.在1楼大堂打印网签合同
四、2.到2楼前台取“递件”号
五、3.到c区递件
六、4.到2楼的收费处交手续费、登记费
七、5.在前台取“问税”号,到50-52号窗刷卡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如
果出售方持有该房产超过5年且该房产为其家庭唯一住房,则要先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再到46号窗查册出唯一住房证明,再回50-52号窗出具购房发票。
八、6.复印购房发票的第一联、免证明,再到61-62号窗刷卡交契税,如果买方为
首套,则要先在61-62号窗申请减免契税后,到46号窗查册出具无房证明,再回61、62号窗交契税,开契税完税证。
九、7.在前台取过户号,到42号窗过户,取正式回执。
-十、十一、十二、查清产权情况---三方合同----递件成功---交税--过户----出新证。现在房管局效率提高了,一般当天可以递件成功,当天可以交税,然后房管局会给您一个受理回执该回执是您拿新证的凭证。
哈尔滨巨业房地产
房产过户的费用 办理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
一、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费用?房产过户的前提有很多种,那么不同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费用,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哈尔滨巨业房产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
就可以了。
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哈尔滨买房卖房找巨业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通过买卖取得房屋办理过户的费用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办理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者要熟悉办证流程,及时办理产权证。
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办证的处理。
房产过户手续:
第1步: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第3步: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4步: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5步:中保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
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第6步: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若买方欲向很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时将总房款的3帆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指定账户,贷款全额待很行放款后汇入中介指定账户。上述两种款项与总房款之差额也应由买方在很行放款前一次性存入 保方指定账户。
第7步: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离婚后房产怎样过户 现在离婚的频率越来越多了,所以导致离婚时候大家的财产、房子等的纠纷,我现在把我-
了解的一些细节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
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现在离婚的频率越来越多了,所以导致离婚时候大家的财产、房子等的纠纷,我现在把我了解的一些细节与大家-
分享,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
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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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房产过户协议书
房产过户协议书
民声: 房产过户问题
本人2014年购买的东关小区的房子,原房主未办理房产证,我与原房主只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原房主已把购房发票交给我了,原房主的购房合同丢失,现在联系不到原房主,我准备办房产证,我需要怎样办啊?政务大厅说必须原房主带购房合同和发票来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办过户,没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没法办,大厅未做登记,我怎样补购房合同啊?原房主不知去向我怎么办啊?我现在一直住在东关小区,如果不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我这样的怎么处理啊,现在小区物业一直都是我的名字,我怎样才能办出我的房产证啊?
您好,感谢您对房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补办购房合同需要到开发商那里补办;原房主找不到,您可以走司法程序,拿法律文书到房管局窗口合并办件。
一、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
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
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
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完毕。
二、一般流程:
三、1.在1楼大堂打印网签合同
四、2.到2楼前台取“递件”号
五、3.到c区递件
六、4.到2楼的收费处交手续费、登记费
七、5.在前台取“问税”号,到50-52号窗刷卡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如
果出售方持有该房产超过5年且该房产为其家庭唯一住房,则要先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再到46号窗查册出唯一住房证明,再回50-52号窗出具购房发票。
八、6.复印购房发票的第一联、免证明,再到61-62号窗刷卡交契税,如果买方为
首套,则要先在61-62号窗申请减免契税后,到46号窗查册出具无房证明,再回61、62号窗交契税,开契税完税证。
九、7.在前台取过户号,到42号窗过户,取正式回执。十、十一、十二、查清产权情况-----三方合同----递件成功---交税--过户----出新证。现在房管局效率提高了,一般当天可以递件成功,当天可以交税,然后房管局会给您一个受理回执该回执是您拿新证的凭证。
哈尔滨巨业房地产
房产过户的费用 办理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
一、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费用?房产过户的前提有很多种,那么不同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费用,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哈尔滨巨业房产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
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哈尔滨买房卖房找巨业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通过买卖取得房屋办理过户的费用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办理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者要熟悉办证流程,及时办理产权证。
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办证的处理。
房产过户手续:
第1步: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第3步: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4步: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
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5步:中保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第6步: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若买方欲向很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时将总房款的3帆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指定账户,贷款全额待很行放款后汇入中介指定账户。上述两种款项与总房款之差额也应由买方在很行放款前一次性存入 保方指定账户。
第7步: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
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离婚后房产怎样过户 现在离婚的频率越来越多了,所以导致离婚时候大家的财产、房子等的纠纷,我现在把我了解的一些细节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
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
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现在离婚的频率越来越多了,所以导致离婚时候大家的财产、房子等的纠纷,我现在把我了解的一些细节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
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第3篇:房产过户
一、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
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一般流程:
三、1.在1楼大堂打印网签合同(如果是中介已经网签、打印的话,就不用)
四、2.到2楼前台取“递件”号
五、3.到C区递件
六、4.到2楼的收费处交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登记费(50元)
七、5.在前台取“问税”号,到50-52号窗刷卡(非信用卡)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如
果出售方持有该房产超过5年且该房产为其家庭唯一住房,则要先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再到46号窗查册出唯一住房证明,再回50-52号窗出具购房发票。
八、6.复印购房发票的第一联、免(纳)证明,再到61-62号窗刷卡交契税,如果买方为
首套,则要先在61-62号窗申请减免契税后,到46号窗查册出具无房证明,再回61、62号窗交契税,开契税完税证。
九、7.在前台取过户号,到42号窗过户,取正式回执。十、十一、十二、查清产权情况-----三方合同(一般业主会要求交一定比例的订金,比如说1万,2
万不等。如果双方十分信任也可以不交)----递件成功(首付30%--50%)---交税--过户(交余款,如果业主之前还有些应缴未交之费用,买家可以暂扣一小部分钱)----出新证。现在房管局效率提高了,一般当天可以递件成功,当天可以交税,然后房管局会给您一个受理回执(这时房产证已经改为您的名字,意味着您是这个物业的新业主)该回执是您拿新证的凭证。
第4篇:北京房产过户
成都装修cd.oceano.com.cn 北京房产过户
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时刻关注购房政策是必须保持的。小编近期就观察了北京房产过户 的一些情况,在观察了北京房产过户的情况后,小编也间接的了解了一下北京的房产政策。下面就借着北京房产过户这个契机给大家介绍介绍北京的房产政策。
北京买卖房政策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
会保险证明;
北京买卖房政策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北京买卖房政策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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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卖房政策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北京买卖房政策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北京买卖房政策六: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北京买卖房政策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 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北京买卖房政策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 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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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以上便是小编近期了解到的关于北京的房产政策的一些讯息,希望能帮助大大家。
第5篇:房产过户协议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得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币(大写)元(¥: 元),乙方同时将该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该套住房的现有证件及相关手续转给乙方,房屋转给乙方时,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三、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提供过户过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造成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如数退还给乙方,有甲方将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应该依据收回时的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四、甲方应该保证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到位。
五、在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有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房屋转让后,自转让之日起,有关因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水、电、暖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证 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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