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精选8篇)_关于项目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1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文
一个房地产项目在合作社时需要签订怎样的协议书呢下面小编跟大家分享几篇合作协议书,以供参考!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一
甲 方:法定地址:
乙 方:法定地址: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 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鉴 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2、乙方拥有本合同项目下涉及的开发土地及附属房产的所有权。
3、汉桥集团拥有乙方 45%的公司股份。
甲乙两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__________项目的开发和 投资,故经友好协商,双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约___亩),规划用地性质为_____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 ____平方米、底层商面积__平方 米),地下一层(面积_____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 的合作形式。
1、甲乙两方拟成立一家项目公司,负责本合同涉及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2、甲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出资 XX 万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的建设 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质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
4、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 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承诺项目公司成立并实际开发 18 个月内,支付汉桥集团人民币 1 亿元用于收购汉桥集团所有的 45%乙方公司股份。乙方保证汉桥集团不会干涉 项目公司运营和项目开发进度。
6、项目公司负责清偿项目下涉及的开发土地及附属房产 9200 万元人民币 的贷款。
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份,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 生效后,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市正式签署。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1/212下一页尾页
第2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1、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
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
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1.1本协议:指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
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2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双方,包括
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背景
2.1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经
公开拍卖程序取得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甲方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2.2该地块出让金总价为万元,甲方已缴地价款
万元(原甲方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余款万元应于 年 月 日前缴清; 2.3该地块的出让方案已经xx市人民政府(政地
号)和 市人民政府(地 号)批准;
2.4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已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3、项目合作内容
3.1 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4、项目基本情况 4.1 4.1.1 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
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1.2项目规划条件: a.b.总建筑面积:
c.建筑容积率: d.绿化率: 不高于% e.f.号文执行。
4.1.3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
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
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4.1.4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5、合作方式 5.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5.2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5.3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5.4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乙方丙方各出资万元,各占%,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5.5 5.6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3天内向市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5.7 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乙方丙方选派人员中
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5.8 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合作各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由乙方丙方派出。各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5.9 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具体以合作各方根据本协议所制定的项目公司章程为准。
6、项目的出资
甲、乙、双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6.1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号地块土地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6.2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第一部分对
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丙方占%,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6.3 出资缴纳时间:第一部分p2010-1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
规税费的出资,甲、乙、丙三方应于2011年2月19日前一次
性付清,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摊结果为:甲方26950万
元(已缴6000万元),乙方5775万元,丙方为5775万元;乙
丙双方于2011年2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交由甲方,甲方向乙方
丙方分别出具缴款凭证,甲方汇总合作各方缴交的款项后代为
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甲方须于2011年2月19日前将本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全部缴清,并提供缴款凭证复印
件给乙丙双方备案。
6.4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 交,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6.5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
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6.6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
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篇2: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永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一、项目简介:
甲方拥有永城市紫金华府北,中原路东、建设路北,共计211.2亩土地,约14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
3.5.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取合作开发、分段实施,以土地合作开发形式进行开发。投资资金人民币共计亿元整。
甲方负责办理前期的土地、规划、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协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挂牌出让地行政审核手续和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免的确认手续(包括人防费等)除施工许可证以外,其它行政性收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受益。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证、规划证、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承担项目前期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政府收取的配套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并保证项目用地产权明晰,无界址纠纷、无银行抵押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期间,甲方应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常开发建设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销售合同及房产证的工作。
7、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办成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保管使用;办理本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甲方使用土地证办理与本项目有关手续时,乙方应全力配合。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款。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收益后,对本项目即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二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办理规划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及许可证、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因违反以上规定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等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工程质量管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财务管理:
1、本项目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乙方所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资金、销售回款须打入此帐户,此帐户的法人印章为乙方所指定的私人印章。
2、本项目所设立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甲方无权调用,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及时缴纳本项目的相关税金。
3、甲方每年定期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本公司的财务账目,本项目所设立的专用账户须与甲方的审计同步。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民币10个工作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平面完成,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工程正负零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4、自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5、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总额的60%的余款,即人民币
6、在项目主体结构10层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项目主体结构20层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项目主体结构封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款项100%的余款,即人民币或本项目的销售额达到60%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余下的40%的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违约,如甲方在12月底之前没有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赔偿乙方前期投资款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自付款当日计算时间,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乙方赔偿甲方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自约定截止时间计算,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本项目用地位置及亩数不变,无论什么原因
导致本项目用地位置数量改变,甲方按乙方保证金额的3-5倍赔偿给乙方,乙方保证参与本项目合作不变。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篇3: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2011-04-21 20:45:53来源:评论:0 点击: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
乙方:xxx 住所地:
丙方:xxx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xx市xx街道xx村xx路xx东南角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xx市建设大楼西面)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xx市xx街道xx村xx东南角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xx市建设大楼西面),占地面积55.43亩,经xx市规划局批准,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86000平方米的商业、住宅,建筑密度 %,容积率2.33,绿化率%。其中4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平方米)由xx村返还出让金的70%后,建成并装修达到xx的要求无偿返给xx村,并负责办妥相应的产权手续。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xx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25%,乙方50%,丙方25%。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15%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25%,乙方按总投资的50%,丙方按总投资的25%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xx市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xx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xx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3篇:房地产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书
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河北省邯郸市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土地地面积亩。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3.项目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万平米。
二、合作形式:
1.合作原则:根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基本思想,实行项目双方整体运作规划,分工实施的合作原则。
2.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组成项目部,项目部独立核算,并全权负
责本项目的协调、推进和建设工作,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项目部的工作,执行项目部的决议。在项目部的整体管理下,甲方主要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相关的手续报批与施工等,乙方主要负责项目的策划与销售相关工作,监理公司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同时,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对方予以配合的,对方均应积极配合。
3.垫资方式:本项目部成立后,甲乙双方各出资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其中包含甲方以土地出资万元。
4.利益分配:项目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项目销售收入扣除成本(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未经双方一致认可不得计入成本)及相关税费后,甲乙双方各占50%。因本项目建设、销售等产生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三、合作程序
1.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全面行使甲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履行甲方在本项目中的义务,甲方代表在本项目的行为,甲方无条件认可;乙方指派代表乙方全面行使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履行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义务,乙方代表在本项目的行为,乙方无条件认可。项目合作期间,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代表。
2.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派员共同组成项目部,项目部由甲乙双方代表负责,采用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本项目所有事项,均由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后实施。
3.项目部下设具体办事部门有:策划部、工程部、财务部和法务部。各部门职能由项目决定,部门领导及组成人员均由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后任免和指派。项目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新的部门。各部门及部门领导均对项目部负责。各部门成立后,可在项目部授权下起草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进度表,报项目部批准后实施。同时,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事项的推进以及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
4.项目部设立共管账户,甲乙双方投资资金均须打入共管账户。后续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筹集。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均应双方代表一致同
意,同时项目部批准。未经双方代表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私自筹集和使用。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任意一方因自身债务或者诉讼,可能影响其在本项目的投资或者继续投资的,均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对方要求提供的,应当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因一方自身债务或者诉讼影响在其在本项目中的投资和继续投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据实赔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4篇:房地产项目策划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策划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州鹏起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针对位于省市区(县)街(路)的(填开发商或投资商名称)的(填项目名称)项目的(填业务名称,如策划)的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邀请甲方为该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合作者,并聘请甲方执行董事余源鹏先生为该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的总顾问。
2、甲方的责任只是负责向该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或投资商证明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及证明甲方执行董事余源鹏先生作为乙方在该项目的营销策划总顾问。
3、乙方保证在与该项目开发商或投资商签订策划、顾问、代理销售等相类似的合同或协议书之后的六天内,必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甲方,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输出费用人民币3000元;乙方保证在与该项目开发商或投资商签订策划、顾问、代理销售等相类似的合同或协议书之后的90天内,必须委托甲方从事一万元以上有关该项目除市场调查研究外的其他策划业务,不够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支付,并且乙方必须在该策划之前一次性将策划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乙方与该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或投资商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和事项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责任、义务和债务。
5、乙方应该按第3条约定支付给甲方品牌输出费和策划费。如乙方隐瞒与该项目的开发商或投资商签订策划、顾问、代理销售等相类似的合同或协议书的,则每隐瞒一天乙方需赔偿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如乙方逾期不付款的,则每逾期1天乙方需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5%赔偿给甲方违约金。
6、甲乙双方需按本协议书严格执行,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诚信的合作态度。双方如有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个人为乙方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乙方法人代表签名(个人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5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1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于2007年4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在位于宗地,详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对乙方取得上述的三宗地,双方进行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并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以上述三宗地作为前期投入与甲方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如以上几宗地若规划容积率≥2.5,则以上几宗地的价按双方达成按400万计价,如土地容积率 2.5,则按实际容积率以2.5土地容积率的标准相应折价计算。
二、乙方将以上三宗地过户到甲方名下,并明确宗地的规划条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并报州、市城规委审批。
三、以上宗地做开发方案报件审批后,若乙方决定退出合作开发,则甲方在乙方提出书面退出合作开发申请后15天内将乙方应得的土地款支付给乙方,甲方将土地款支付清给乙方后,由甲方独立进行开发。
四、若双方决定将该项目共同开发完毕,则双方就该项目成立项目部,并在银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项目部由甲乙双方各派两人(项目经理1人,财务人员1人),该项目所有的开支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财务方能支付。
五、该项目的投资方案为:乙方以土地(经双方确认价款)作为投资,除土地外该项目的所有开支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项目利润与风险分成:该项目所有工作全部完成后所产生的税后利润与风险甲、乙双方各占50%。
七、该项目若规划方案由于政府原因不能批复,双方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若该方案获政府或城规委批复,双方合作均不得退出,谁方退出谁方即视为违约,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壹佰万元。
八、违约处理方式:①甲、乙双方协商处理;②上诉至凯里市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至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6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第7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房地产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取以土地合作开发形式进行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号 平方米(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项目由拟组建项目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珠江路号的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
第三条 甲方确认投入项目公司的珠江路号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坐落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号,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2、土地性质:商业及住宅用地;现有土地使用年限为年。
3、土地价格:甲方取得该项目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与沙依巴克区政府约定的价格成交,不得高于甲方实际发生征迁费用的1%。
4、土地现状:项目开工建设时地块要基本平整;项目地块内的征迁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不能因征迁问题影响项目建设。
第四条 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宗地图及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承诺该项目地块价格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甲方确认已取得投入项目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
第六条 乙方在确认甲方已依法取得项目地块后,负责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 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第八条 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第九条 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第十条 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乙方需要扣除征迁安置房部分,获得全部收益的%);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十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或土地出让金按现行地价成交,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在 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协商赔偿金额);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 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第8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约为xx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住土地,双方确认的土地价值为xx万元,折为甲方出资款xx万元,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约为xx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约为xx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工程竣工后实际丈量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0%,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0%,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约为xx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约为xx万元、乙方应出资额约为xx万元。(实际投资额以双方实际出资额为准)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例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银行单独开户管理,具体银行账户见补充条款,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乙方按实际建设工程进度支付投资款,在利益未分配前乙方所有的投资款应作为甲方的借款。
2.银行账户应由甲乙双方监管资金收支,确保双方利益分配。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各方代表名称xxxx。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双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第十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
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4.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售后产品的维修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支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赔偿由此而给合作的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通知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5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转让的约定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字之日起至该楼盘办理完税收清算手续止。
3.本协议正本一式_3_份,双方各执_1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