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证明_红字发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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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证明
开红这发票只需申请书啊,没必要写证明的埃如果实在要写的话我这里拟稿了一份看看是否合公司的意。
至***公司财务部
由***部门/分行
日期:--------
书面证明
兹收到(***公司)发票,具体如下:
发票金额(Rmb):--------------
发票张数:--------------
发票号码:--------------
发票内容:--------------
预计支付日期:--------------
收到发票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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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日期
没有具体格式,把情况说明白就行。
到税局取一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如实填写即,税局确认盖单后自已留存一份,一份给对方交对方所在税局认证抵扣。
一.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不符合作废条件:
1.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认证通过:
①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