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所需证明材料_遗嘱办理
办理遗嘱所需证明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遗嘱办理”。
办理遗嘱所需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2.①房屋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付款发票和购房合同等房产证明;
②其他财产证明:如:存折、债券、股东帐户卡、车辆行驶证等;
3.立遗嘱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立遗嘱人在70周岁以上或年老体弱的,需由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精神状况证明;(注:医院介绍信到公证处来领取)
5.立遗嘱人配偶已死亡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需由医院或注销户口派出所出具)。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档案管理部门指:单位人事劳资部、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部等存放个人档案部门)
收费标准:400元/人,副本费10元/件,代书费100元/件,修改费50元/件,磁带费20元
特别提示:证明信可打印,或用签字笔、钢笔填写
证 明 信(供参考)
北京市**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男/女)于年月日出生,其家庭成员情况如下:
父母情况:(包括父母、养父母、互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请写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如有已死亡请注明死亡时间)
配偶情况:(请写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请注明二人是否是原配夫妻,结婚日期,如有已死亡、离异或再婚请注明相应时间)
二人婚后共生育了个子女,(曾经/未曾)收养过子女,其子女情况如下:(请写清每个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如有已死亡请注明死亡时间。)
(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办理遗嘱所需证明材料.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证明]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