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_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免费办理《留学回国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赴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
每周一和周四的09:00—12:00,14:00—18:00
对于远离东京、确有困难前来教育处办理者,可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大使馆教育处。为避免出附上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并告联系电话,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每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
〒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留学人员事务联系电话: 03-3643-0359、03-3643-0188、03-3643-0370
值班电话:03-3643-0305传真:03-3643-0296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者,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的“就读生”。
留学人员在回国前到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国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之一,是对每位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证明。
由于每位留学人员在获取证明后均有权享受一次国家对留学人员的相关待遇,教育处针对每位学一次开具一次,本人应妥善保管。因不慎将证明遗失需要补发时,除提交原申请办理证明所需材提交本人回国落实单位后的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个人理由书,教育处只能补办原件存根的复印件。
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时效期限,故留学人员在开具此证明时,应在确定自己回国日期后以保证其有效使用。
留学人员回国,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开具此证明而急需补开,须在提交本人回国时所出持护照的业证书或在学、研究证明复印件以及在日简历的同时写一份“委托书”,请委托人前来教育处代为
在东京都市圈内的留学人员应尽量由本人来使馆教育处办理。东京都市圈以外的留学人员可以理,大约需要两周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
1、办理户口事宜;
2、联系落实工作单位;
3、申请科研启动费;
4、公证学历;
5、创办企业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
6、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新政策
根据人事部《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国家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中的高在任职条件、工资津贴水平、科研经费资助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较大的突破。
1、明确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条件,即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国外金融机构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金融、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内急需的中青年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具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2、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对其自主引进,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校、科研院所的引进,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办法。其回国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对高层次人才的遴选,要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经适当渠道考察单位可聘任或委任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
4、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经一定时间
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
5、明确了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并根据其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家庭生活基础在合法收入纳税后可兑现成外汇汇出境外。
6、在聘用或任职期间,其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受出国探亲假。
7、对随同回国的家属(含外国籍配偶),用人单位有接收条件的,应为其安排工作。确有困人事部门要积极帮助推荐就业。子女在国内上初中、小学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就件较好的学校或“双语学校”、“双语班级”。报考高中、大学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意见》要求各单位在实施上述政策时,要通过改革奖励、津贴办法,逐步提高先期回国和国层次人才的待遇,其中确有显著贡献的可以同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怎样申请科研资助费
1.凡在外留学三年以上,并获得博士学位(获国内博士学位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在45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在回国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教育部的费。
2.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资助费申请表”一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报申请表的同时须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证明》复印件。
3.除了教育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经费外,还有许多省市、部委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设立了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相关具体事宜可查阅相关院校、科研单位的网站。
留学回国人员怎样购买免税轿车?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者,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的“就读生”。
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必须是毕、结业后一年内持中国护照回国定居并在毕业后首次入境半年内税国产小汽车。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所购免税车,可免除汽车进口部件关税和车辆理购车手续时,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海关部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有效护照;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
4、毕结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进修人员或学术交流人员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证明;
5、经申请人签字、聘用单位盖章的《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份;如在入境时填写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时同时出示。购买其他免税商品等有关事宜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