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_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2020-02-28 证明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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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安徽巢湖旗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后勤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为200平米,其中房屋面积200平米,位于巢湖市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四楼。该营业场所产权属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并无偿提供给安徽巢湖旗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后勤分公司使用。该场所不属于住宅,作为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不存在扰民行为。

特此证明。

产权单位:(盖章)证明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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