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精选3篇)_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书
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书”。
第1篇: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务工收入证明
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务工收入证明
兹有
;性别:
;家住巧家县
乡/镇
村(社区)
村民小组;身份证号: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我处务工/上班
个月,月工资
元,累计收入
元。
用人单位盖章(公章或业务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地址: 务工人员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小组长签名:
第2篇: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劳务收入证明
附件4
建档立卡平困户劳动力务工收入证明
兹有 ;性别: ;家住巧家县 乡/镇 村(社区)村民小组;身份证号: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处务工/上班 个月,月工资 元,累计收入 元。
用人单位盖章(公章或业务章)年 月 日
第3篇:各班主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各班主任:
请将桂教资助(2014)14号《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32号《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的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及时将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班上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享受各项资助政策要以“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为依据,对符合条件办理的学生,假期要抓紧时间办理。
一、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4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详见附件)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没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各县(市、区)扶贫办在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贫困户信息对接,并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兼)职人员为贫困户出具《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 2014 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要随录取通知书告知申请资助应提供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开展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时,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生姓名 乡镇人民政 府或街道办 事处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性别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与户主关系 县级扶贫 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署意
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