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精选7篇)_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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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预防保健查验证明
现住址:
户籍地址: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儿童家长,您好!
请您携带此通知到现住址所属中关村街道居委会进行核实登记,盖章后于每周二、三、四、五上午8:00~11:00携带预防接种本及儿童到中关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其中一类疫苗免费,二类疫苗自费。为保证接种安全,初次接种前需进行常规体检。疫苗咨询:82548664(下午)
居委会签章:
****年**月**日
预防保健查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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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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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儿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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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儿童家长,您好!
请您携带此通知到现住址所属中关村街道居委会进行核实登记,盖章后于每周二、三、四、五上午8:00~11:00携带预防接种本及儿童到中关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其中一类疫苗免费,二类疫苗自费。为保证接种安全,初次接种前需进行常规体检。疫苗咨询:82548664(下午)
居委会签章:
****年**月**日
第2篇: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泸州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各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区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学校所有入学(转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每年的秋季学生入托、入学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包括A+C疫苗)和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接种情况。
五、查验要求:
1、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学生入托、入学(转学)报名程序;
2、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依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规定;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就近或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补种完相关疫苗。
六、查验方法:
(一)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和复印件。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按照《2009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查证时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及时将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三)学校在完成查验工作后1周内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交一份给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
(四)如果学校委托预防接种单位查验的,学校应将《预防接种证》原件按班级清点后交给接种单位进行查验,接种单位查验完毕后1周内将《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一并交给学校,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
(五)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应及时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后的接种证交给学校复验,将补证或补种信息及时登记在《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和接种证复印件上。为了便于统计上报数据,对于补证和补种的针次须用其它颜色的笔进行登记。
(六)对于因漏种疫苗种类或针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补种的学生,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协助接种单位每月发放一次补种通知,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完成补种。
(七)在完成新生入学、入托验证工作后,接种单位和学校应分别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并于每年2月25日和7月25日前上报上学期查验总结。
七、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的9月和次年的3月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组织一次传染病防控专项综合检查。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全文)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_________学校
_______同学,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监护人姓名:_______(与儿童关系):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经我单位核查,该同学□有□无)儿童预防接种证;全程免疫无需补种特此证明!
接种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4篇: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2008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第5篇:预防接种证查验计划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幼儿、学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
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内市区卫防[2011] 号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11年幼儿、学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方案》的通知,为加强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1年秋季入托、入学查验时间安排:查验工作2011年9月1日起,9月30日结束,需要查验第十小学校、机关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新华幼儿园。9月1至9日:准备阶段。准备、印制、发放查验表册。召开学校、幼托机构查验工作培训会。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宣传。9月10日至20日,预防接种证查验阶段。各幼托机构、学校收集本校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对照印发的免疫程序和应种针次,逐一核对,并按要求填入相应的表册内。同时对无接种证的或未完成疫苗免疫针次的儿童,填写、发放通知单。9月20至30日,统计报表阶段:统计查验结果,汇总、报告统计表。
二、查验工作
我单位配合学校根据下发的查验通知要求,逐一核对每位新生的接种记录并登记造册,再统计本校每位新生各种疫苗接种情况,重点统计各种疫苗已种和本次应种数据,并实施补种。
三、补种(证)工作:
(一)补种原则: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定的程序和疫苗,对漏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实行免费接种,需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经家长同意后,可自费接种二类疫苗:如流脑4价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第二针含麻制剂
加强使用麻腮或麻腮风联合疫苗,2007年以前出生的儿童需自费接种。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7、特别强调,应加强流脑A+C和白破二联及含麻制剂的补种。
(二)补种对象:玉溪辖区范围内各幼托机构、小学内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针次或无接种证的儿童。
(三)补种时间: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补种方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定时、定点接种为主。各幼儿园、学校要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种环境,确保查漏补种安全。
(五)补种实施:由我单位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实施。
四、补证:
1、原则:在初始建卡建证原接种单位补办卡证
2、接种记录:以原始档案(接种卡)记录为准,无原始记录的,可以家长回忆的做为接种记录,家长不能准确捆接种时间的,识为未种,可以补办空白接种证,再按预约时间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五、工作总结
在预防接种证查结束后,完成各种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资料上报工作。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备查。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6篇: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小组
2009年9月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登记工作
领
导
小
组
一、目的意义: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儿童监护人有义务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查验儿童接种证,保证儿童接受预防接种。为保证本次查验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查验工作领导小组。
二、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1、2、3、组
长:肖启贵 副组长:王
冬
组
员:兰玉刚
黄定武
袁青云
郑静
刘小琦
三、职责分工:
肖启贵:全面负责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王
冬:具体负责布置、督促查验工作 兰玉刚:负责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后勤保障
黄定武、袁青云:负责查验工作的宣传和资料的印发、宣传 刘小琦:具体负责一年级学生的预防接种查验登记 郑
静:具体负责幼儿园学生的预防接种查验登记
2010年4月12日
第7篇: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一、查验方法
1、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3、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4、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