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补办操作程序(推荐)_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说明
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补办操作程序(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说明”。
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补办操作程序
2008-02-28
办理事项: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补办操作程序
受理部门:统计科
(一)进出口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付汇联、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的补办程序:
1、进出口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应书面向海关申请补办。在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一年)内,经科长签批同意后,直接调用报关单结关数据库予以打印补发,在补办的报关单证明联批注“补办”字样,并在封交进出口企业的同时做好登记及签收工作;
2、对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企业需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说明》(一式三联)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查阅核实存档报关单后,情况正常的,经科长签批同意,由经办关员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说明》海关意见栏内签字,加盖“验讫章”,一联归档,一联退进出口企业办理收付汇及核销手续,无需补办报关单证明联。
3、海关查阅核实存档报关单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区别处理,在“海关意见”栏内说明处理情况。
(二)出口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的补办程序:
1、出口企业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主管该企业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2)企业的补办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5)海关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2、上述资料经审核无误并报科长审批后予以补办。海关在补办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批注“补办”字样,并在封交出口企业的同时做好登记及签收工作;
3、对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报关单,不再为其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