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无人生还读后感(优质13篇)
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一
一开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记人名和身份,外国人的名字太难记了!而且作者在文章中还一会儿用姓,一会儿用名。刚开始看着真是头大!为了记清楚,甚至还做了人物笔记…好在越往后看人物也就越清晰了。
整本书我大约用了4个小时的时间看完,当然,不是一次性的。但内容确实非常吸引我,看的过程中真的不想停下来(第一天看到晚上12点多,怕接着看会害怕的睡不着觉,所以就没有往下继续看。第二天一醒来就开始看,直接看完)。
再说说文章的内容吧:文中的人物看似是毫无关联的十个人被莫名其妙的约到了一起: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但仔细读过后却发现他们又有着微妙的联系。一个人一个人紧紧相扣,谁都不能少。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处在法律边缘的罪人——即虽然并没有直接杀人犯法,甚至旁人看来认为他们并没有什么错,其实却是间接促成某些人死亡的凶手。他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不为所知的、阴暗的角落。
当这些人被聚在一起时,我们更看出了他们个人的自私、怀疑和自我麻痹。彼此的怀疑与不信任,加上各自内心的罪恶感,使他们在岛上仅短短的一个星期就陷入了近乎崩溃的地步,到最后竟是无一人能生还的悲剧。
在阅读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作者好像能看透读者的内心。当你觉得凶手就是某个人的时候,接下来作者就把他写死了,你只好接着往下看。如此反复。只有看到了最后,通过作者的揭秘,才惊叹:哦!凶手原来是他!原谅是这样的手法!不可思议啊!
我觉得:这也正是这本书的吸睛之处——猜不到的发展情节。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悬疑推理类小说,它成功的引起了我对这类小说的兴趣。期待!
另附上书中细思极恐的童谣: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二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三
其实揭示谁是凶手前,我就觉得法官的死有问题啦(马后炮这么慌乱、这么短暂的时间内,要让一个人安静地躺在椅子上,摆放整齐,显然太不科学了。还有一开始留声机播放每个人的罪行,后来都有叙述他们如何犯罪。法官那个说得很轻描淡写,如果是故意判死刑,总应该有个理由(类似麦克阿瑟将军),但并没有。呃,前警长那个我也没看懂。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四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五
布伦特为维护声誉,逼死了未婚先孕的女仆;
布洛尔为了好处作假证害死兰道;莫里斯贩毒,诱惑少女吸毒,导致少女自杀。
这些罪恶之徒为了钱财、私心而埋没良心,侥幸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过法律的制裁,而作为法官的劳伦斯・瓦格雷夫有一种极端变态的杀人心理(尽管都是些该死之人),于是策划了这一起连环谋杀案,最后再自杀。
看了几本书发现阿加沙系列的基本前期乏味,精彩的都在结尾,相比之下还是东野圭吾系列的好看。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六
《无人生还》是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也是读者评价最高的一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侦探女王”的称号享誉全球。这一王冠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1971年“加冕”。阿加莎的侦探系列作品被翻译成130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20亿册,在她之上的只有莎士比亚和《圣经》。这本《无人生还》又是其中“最好”的一本,它的质量毋庸置疑。
小说中,阿加莎将凶杀场所放在一座孤岛上,岛上有一幢豪华庄园。通过故事人物的反复探索,作者告诉读者,小岛是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巨大的“密室”,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所以,这是一个“完美谋杀”的故事构架,即蓄谋已久,无懈可击的高智商谋杀。——直到最后,也没人侦破案件,是凶手自己揭示了真相。
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是一首童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童谣中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死对应一件谋杀。十句歌词,十个“印第安小男孩”死亡,对应岛上的十件谋杀。“印第安小男孩”的死法各有不同,也依照顺序各自对应十种谋杀方式。
岛上的十个人通通被“谋杀”,最后无人生还,包括凶手。谁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方式是什么?阿加莎似乎没有打算让读者解开谜题,这是侦探小说的一大特征,文字给出的信息不完整,障眼法重重误导读者。最后由作者抽丝剥茧,揭露谜底。
这是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体现了阿加莎高超的叙述技巧。作者创造了十个人物,每个人物性格各异,有各自的背景故事,他们的背景故事和被谋杀密切相关。十个人在谋杀接连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反应,猜疑,对策。这些信息不是简简单单地堆积,而是彼此交织。它们存在逻辑关系,相互作用。它们有主次,轻重,既要条理清晰,又要让读者接收到适量的信息。既要迷雾重重,又要合情合理。阿加莎对本书评述道:“我比任何评论家都更清楚这本书创作历程之艰辛。”
故事中的十个人,每一个都有罪,都曾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孤岛上全部受到了惩罚。罪孽越重的人死得越晚,不仅要面对死亡,还有对死亡的恐惧,良心的`折磨。
上岛以前,对于过去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说辞。他们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将罪恶的秘密掩埋心底,继续生活。他们或许会受到良心谴责,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偿命,正义才能得以伸张。——十个人住进庄园不久,留声机的宣判已经揭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为法律的缺位伸张正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被其他人认可。现实中,没有人愿意做坏人,他们永远有看似充分的理由,在犯罪的同时接受自己。人都有阴暗一面,有时候会在无意识中实施犯罪。人性的阴暗并非与生俱来,它们大多产生于生活,反映的还是社会的阴暗面。
读者也应从故事中看到自身的矛盾。每个人都做过有愧良心的事,同时也有安慰自己的一套话术。许多时候,人们都能够逃脱审判。但他们的良心未必总能饶恕自己,除非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坏人。
小说也有缺憾。从故事的逻辑上,凶手对受害者的预判过于精准,与他所能够收集到的信息不对等。此外,推理小说对文学技巧要求不高,如果对阿加莎的文采再做要求,未免显得吹毛求疵。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七
《无人生还》无需赘述是推理小说世界中的瑰宝经典名著。用当代推理小说分类那《无人生还》无需思考肯定属于本格派诡计重于动机。歌谣杀人诡计并非阿加莎首创是美国推理大作家范达因在《主教谋杀案》中开创的诡计,但《无人生还》无疑是推理小说黄金年代乃至整个推理小说世界歌谣诡计的王冠作品,是每一位推理小说迷不容错过必读的推理圣经。《无人生还》中阿加莎的代表风格乡村田园派荡然无存,用开篇阿加莎自己的话说故事很难写,情节不能过于荒诞,凶手也不能过于明显。阿加莎的创作心思全部用在诡计上。本书出版于1939年参考阿加莎写作生涯,1939年是阿加莎创作的黄金期最后阶段。我不敢评价《无人生还》是阿加莎最后一部经典,但《无人生还》之后的作品鲜有与之比肩。
《无人生还》聚齐了歌谣和无人岛本格推理(古典推理小说)永恒的两大关键要素,我不知道阿加莎是不是把这两大推理要素合成的第一人,但绝对是第一个将歌谣无人岛题材写成不可磨灭名著的第一人,位后世本格推理作家建立标杆树立榜样的第一人。此后歌谣和封闭场所(无人岛)就成了每一位本格推理小说家必须完成的挑战,写不出一部优秀的歌谣及无人岛作品的推理作家是不配称为本格派。
阿加莎作品很多当代读者认为通篇人物对话废话较多枯燥乏味当然其中也有外国人名带来的阅读障碍,而正是细微的描写将人物刻画立体,话语间也能看成人物的心理活动。被当代一味追求暴力刺激推理小说惯坏的读者是品味不出乡村田园派的神奇魔力。本书前两章用了38页全书十分之一的篇幅详尽写了十个士兵因何而登岛,看起来是老妇人啰里啰嗦,实际上寥寥数笔开篇人物性格完全展现出来与阿加莎作品风格截然不同。因为本书重点在于精妙诡计而非以往的阿加莎标志性的人物性格心理分析,全书要死十个士兵后面确实没有太多的篇幅,容不得阿加莎慢慢悠悠一点点交代写人物性格了。
第三章节奏瞬间加快直接进入到高度紧张诡异的气氛中。十个士兵中性格最单一没有可塑空间飙车撞死人的纨绔子弟第一个成了刀下鬼,在凶手的自白中这位纨绔子弟的罪孽是十个士兵中最轻的对他的惩罚是最仁慈的。颇具讽刺意义是从阿加莎时代到今天,富二代纨绔子弟缺少管教放飞自我的坏是丝毫没有改变,男人都抵御不住飙车的诱惑。阿加莎在设计牺牲品的先后顺序时无疑是按照人物的性格复杂性来排列的,下一个牺牲品作为管家附属品得太太。
第三位牺牲品是老将军,老将军通过内心自白能看得出是岛上十个士兵中单纯的人。他得罪是利用职权杀死了和自己爱人出轨的下属。通过对往事的追忆,老将军其实早已付出了后半生赎罪。老将军惧怕自己的罪行被揭露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失去情人的太太郁郁而终,从此失去此生挚爱的老将军生命光彩褪淡,最终历经半生在士兵岛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死亡,从而欣然接受死亡。
第四个士兵是管家。正如其他士兵所推断的,管家太太是管家的同谋,早已经过不起良心的谴责濒临崩溃。称职尽责口碑极好的管家见财起意犯下了不可饶恕得罪,管家才是罪恶的主谋。管家夫妻违背一生职业操守在杀人后心安理得还能一如既往的尽职尽责令人费解。在凶手利用唱片拔出每一个人的罪恶后,所有人处在焦虑惶恐中渐渐揭开自己罪恶面纱。而管家看起来丝毫不受周围紧张环境影响照常工作,对于自己太太的死亡更是变现的太过冷静。管家是因为过于敬业处变不惊了吗?还是管家夫妇仅仅一时鬼迷心窍犯下了违背职业操作的罪恶?在管家身上读者看到了人性的矛盾复杂。
第五个士兵是笃诚信仰严于律己观念传统保守的老姑娘,她没有用双手犯过罪,她把一辈子活成了道德典范。只因为道德观的不同,她站在道德的高点上关闭了私生活不检点的小姑娘求生大门。老姑娘是英国保守传统的遗留物,一定要说她的恶那就是对周围人要求过于苛刻缺少怜悯之心,这样的人任何一个时代都会存在。阿加莎生活的日不落帝国正在从巅峰滑落,英国人保守的道德观开始改变。阿加莎本书借老姑娘的灰色罪恶批判传统保守道德观实属罕见,要知道阿加莎自己就是一个保守的人,她笔下名侦探马普尔小姐也是一位保守的老姑娘,唯一的不同是马普尔小姐对他人充满了怜悯之心。
阿姆斯特朗回忆自己从医可不是高尚的治病救人,而是赤裸裸的追求名利。豪赌一把采购了大量新设备专门为富人看病,一次偶然的机会巴结治好了阔太太儿子的病,从此成了富人圈里的名医。阿姆斯特朗就是庸医一名,没有任何医德可言把金钱地位看的比病人的生命更重要。喝酒做手术失手杀人后,毫无愧疚之心竟然只担心自己的好名声。与他人相处是以身份地位来区别对待,正是阿姆斯特朗的人性被凶手看透利用才能顺利完成了连环杀人诡计。要说十个士兵中谁的罪孽最重,阿姆斯特朗这个庸医当之无愧。-->
第八个士兵是警察。毕竟阿加莎写的都是推理小说题材注定书中警察形象正面多负面少,其中也有《波洛圣诞探案记》中的另类坏警察。布洛尔这种贪污腐败的黑警现实社会中早已见惯不怪了,书中作伪证间接害死别人已经是很收敛了。身为上层人士思想保守的阿加莎是不会批判权力机关的,本书中对法律缺陷的质疑绝对是破天荒了。在波罗最后一案1975年出版的《帷幕》中阿加莎明确表达了法律无法惩治所有罪恶的观点,是阿加莎思想上的一次重大飞跃。
第九个士兵是残暴的殖民者。日不落帝国离不开殖民者的贡献,阿加莎既怀念过去的辉煌,也对殖民主义采取批判的态度。阿加莎笔下的殖民者全部是流氓强盗亡命徒,这本身也符合历史事实。隆巴德是一个典型的亡命徒,眼里只有金钱没有道德,只要给钱什么坏事都敢做。殖民者隆巴德不把土著人当人看,为了自保牺牲了十五名土著人的生命,在殖民者观念中这是理所当然根本不是罪恶。最后隆巴德被一介女流杀死可不是阿加莎随意写的,讽刺殖民者都是外强中干只会用武器伪装自己的强大。
十个士兵中有一个主角,那就是最后一个士兵女教师维拉。全书维拉的笔墨篇幅最多心理活动描述最全面。前期维拉和老姑娘形影不离,如果说老姑娘得罪还有待商榷,处于白色正义和黑色罪恶的中间地带灰色的话,那维拉无疑是黑色的罪人,她的罪是为了爱谋杀了一个孩子。长久以来折磨摧残她的是为了爱人杀了人,却没有得到爱人幸福。这就是女人的感性致命的缺陷,被爱冲昏了头脑可以付出奉献自己的一切哪怕是犯罪。维拉是个可怜的女人,也是十个士兵最受折磨的人,最终落单孤零零被逼疯,悬梁了却此生。全书写到这里还是一部本格派重手法诡计小说,一切直到结尾才让我豁然省悟,原来这还是一部阿加莎最擅长的犯罪心理小说。
《无人生还》是以无可能完成的连环杀人诡计青史留名成为推理爱好者必读圣经,而我却不同意这个观点。全书如果没有最后的凶手瓶中信,那本书最大的看点就是不可能完成的精妙诡计,但是瓶中信的出现,完全颠覆了这部小说风格。信中凶手白纸黑字写的再明白不过了,警察倒推找出十个人中表里不一伪装者,所谓的精妙诡计便不攻自破。伪装的凶手可是阿加莎作品中最为常见的手法了,伪装的凶手总会在细微的行动中露出破绽让侦探识破其谎言,这是典型的阿加莎犯罪心理写作风格。阿加莎给读者设了个小圈套或者说是用自己擅长的风格写了一部伪诡计小说,没有最后的13页本书是本格派推理,有了最后13页还认为本书是本格派的读者就中计了是彻底没看懂本书。瓶中信交代得很清楚了,法外执行者所谓的不可能完成手法,其实就是在孤岛封闭的环境故意营造出一种莫名恐慌情绪,利用每一个人做贼心虚的心理状态,乘虚而入轻松完成了连环杀人,根本不存在什么奇妙本格手法。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回顾来说全书内容绝大部分还是阿加莎标志的通过人物自白和人物日常行动来描写每一个人的心理活动,精彩之处是每一个对于自己罪恶的看法。阿加莎对于读者是公平的,回头来看十个士兵的心理活动中只有凶手从始至终并没有承认过对他杀人的指控。本书真正写的是十宗罪,十个士兵代表当时社会的十大罪,《无人生还》还是阿加莎标志的心理罪案推理小说。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八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人生还》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欲望,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杀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杀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杀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
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杀――多么简单的谋杀。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欲望,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九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十
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运用职权擅自判人死刑的法官;那被爱冲昏头脑溺死无辜孩童的女教师;那为求自保而害死二十一名东非部落男子的上校;那高举道德大旗致他人于死地的老小姐;那故意送情敌上战场的将军;那酒醉误事的医生;那让孩童命丧车轮的公子哥;那作伪证害人的警官,以及为钱财而害死雇主的管家夫妻。他们是那十个士兵装饰,每一个都游走法律边缘,在逃脱制裁之后或胆怯,或满不在乎地继续生活。他们勾勒了方方面面的社会派小说情节——有人犯罪,逃脱只是南柯一梦,现在,只等有人来降下天罚。
在以社会派为骨架之后,阿婆继续运用各种诡计,使得整部小说骨架均匀、肉体丰满。
“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这句据说出自尼采之口的话,既完美地诠释了阿婆的这部杰作,也是送给所有读者的警句。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十一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十二
《无人生还》这本书乃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名作之一,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阿加莎・克里斯蒂吧!
阿加莎是一个喜爱阅读的小姑娘。她尤其痴迷福尔摩斯的故事,她喜欢侦探小说,并开始尝试着去创作。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她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之后便开始了她的创作生涯。《无人生还》是她在出版了《斯泰尔庄园奇案》之后的作品。
正如文中凶手所想所做的一样,十个牺牲品全部死亡,让人有一种在劫难逃的感觉。还有这部著作开创了一块在侦探小说的新领域―――――童谣杀人和孤岛求生模式,就单单从这一方面来看,《无人生还》还就足够戴上侦探不朽之作的称号了。
本书强调人性之恶,深不可测。因为最后两人并不是凶手杀害的(凶手在旁边加点气氛),从而导致两人互相厮杀,一人被杀之后,另一人发现自己杀错了,于是进行了上吊。全书情节清晰,有因有果,阿加莎不愧是侦探文学大师啊!
无人生还读后感篇十三
2018年5月31日凌晨两点,终于读完了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本《无人生还》。
最先知道这本小说是通过作者群里发的一段文字所吸引,也正是这本小说的精髓所在,那是关于十个小瓷人的童谣谋杀故事: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弗南克·格林1869
这本小说一开始读起来平淡无奇,所以放在床头快一个月了还未读完。可是读到一半的时候,岛上的人开始一个接一个死亡,而且每死一个人就会有一个小瓷人消失。
其中有段文字描述的特别生动:这就是平静——真正的平静。万物归隐,不再继续躲藏……对,这就是平静。
从看上瘾之后,大概两天的时间便看完了,对于看书慢的我来说已经相当神速了。
本以为看到最后就能知晓结局,能够找到最后的真凶,怎料结局都死完了,凶手却不是最后一个死的人。我怀疑的人总是死得太早。后来才发现死得早的人是因为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比较轻,死也死得比较轻松。死的越晚的人罪孽越深,而且总是活在折磨中。整个故事有点像孤岛求生的感觉。
网上搜了下,有人说法官是假死,最后的真凶就是他,他就是欧文……
不得不说这本小说太刺激了,而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它,有种看恐怖片的感觉,所以以后看这类小说最好还是白天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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