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汇总16篇)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后的感受和体会的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那么,如何编写一篇有着较高质量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全文,理解并梳理作品的主题和情节。其次,我们应该抓住自己的感受和思考,结合作品中的细节,进行个人化的阐述与评价。最后,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条理性,使读后感更有说服力和观点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方面的灵感和借鉴。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读后感,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读后感的写作要点和技巧。读后感是一种个人的表达和心灵的碰撞,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独特的,希望大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和感悟,写出一篇属于自己的精彩读后感。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一
葵花已经读小学五年级了。入秋以来,有一个消息像一朵黑色的云彩,在大麦地飘来飘去。城里人要将葵花接回城里。
读到这里,我的心悬了起来,葵花在大麦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城里人怎么说接走就接走。如果青铜家的人知道了,一定会发疯的,青铜家的人并没有听到这个消息。可是他们一家人已经从大麦地人不自然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他们在议论一件有关他们家的事。但他们并没有往这上面想,心里虽然有些疑惑,但一家人还是有说有笑的过着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呼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他们一家人还不知道,他们一家人还能过上几天平静的日子。
有一天,葵花终于知道了这个消息,她并没有告诉家人。她这是一定很伤心,因为她不久就要离开了----离开大麦地,离开爸爸,离开妈妈,离开哥哥,她一定舍不得。不久,家人也知道了这个坏消息,他们也没有告诉葵花。他们瞒着她,她也瞒着他们。
直到一天,一艘白色的小轮船停在大麦地的码头上,双方才把事情说开。
那是一艘白色的轮船,上午十点多钟停靠在了码头。人们以为是接葵花的,便让青铜到学校和葵花一起藏起来,到了学校,葵花问也没问就跟哥哥跑了,到了芦苇荡深出,他们才停下来。青铜一问,才知道葵花已经知道了。直到中午,妈妈来找他们,他们才直到,原来这只是县长来到大麦地看一下。
不久,城里又来人了,当年干校的人也一起来了。这一次他们把葵花领走了。他们做好了爸爸妈妈的思想,他们同意了城里人把葵花接走了。
自从葵花走后,青铜不管什么天气,他都坐在草垛上,妈妈就差跪下求他,他都无动于衷。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脸转向田野时,竟看见葵花回来了,青铜用尽平生的力气大喊了一生:“葵----花!”接着又叫了一声:“葵花”。嘎鱼听见了,撒腿就往青铜家跑,边跑边向大麦地人宣布:“青铜会说话啦!青铜会说话啦!”
青铜正从大草垛下,往田野里狂跑。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二
我非常喜欢富有哲理的书籍,《小王子》很明显就属于这一类,书中的很多处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再见了!”狐狸说,“我告诉你这个秘密,很简单。凡事只要用心观察才看得清楚,用眼睛是看不到事物的本质的。”
“人们已经忘记了这条真理,可是你不该忘,对你照料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起责任。你对你的花儿是负有责任的……”
“月光下,我看着他苍白的额头、紧闭的眼睛和在风中颤动的发绺,自语到:‘我看到的仅仅是外表,最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几年来,我读过很多书,《小王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他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道理,这本书将让我一生受用不尽!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中的《细马》一章,感觉细马这种感恩父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细马毫不犹豫就撒谎说东西落在了车站,但他没去车站,直接回了油麻地。邱二爷和邱二妈都病倒了,只能靠他自己帮助这一家。于是,他把树卖给了桑校长,把羊也卖了,为家里挣钱。同时,他精挑细选买了羊再卖羊。他的理由是:为妈妈盖一幢好房子。
细马遇到了这么艰难的事情,他都坚持下来了,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啊!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四
后来,祥子到了曹府,曹家和杨家是截然相反的两家,曹家的人,无论是主子、仆人,都慈眉善目的,对祥子也非常好。
我觉得,干一份活,拿一份钱,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如果我们是主子,我们不能像“老杨”那样不近人情,他们不把人当人看,只把有人当皇上,这是典型的“势利眼”,生活中我们很多同学已经渐渐“势利眼”化了,但他们还没有注意到,我们一定不要做一个像“老杨”这样的人。
举例:“你这小子不知好歹!”“地道窝窝头脑袋!”“不喝就滚出去……你个傻骆驼!”唉,真不理解为什么书上要让我们读这本书,骂人的话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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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五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第九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平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可是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平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平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习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杯具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可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述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述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述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那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可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述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并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并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仅有老婆,并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述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忙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同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该向他学习学习,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后来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实在有太多的好文章了,我都说不出来了,看了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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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六
第九章讲了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讲了“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第二部分讲述了“我”和“三个小少爷”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七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着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那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那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那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那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那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那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那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那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那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八
这些天我一直在读高尔基的《童年》,里面讲了高尔基小时候,与姥姥、姥爷、米哈伊尔舅舅、雅科夫舅舅、表哥萨沙、伙计格里格高一起生活的童年故事。
在高尔基小时候他姥爷开了一家染坊,虽然很富裕但是很吝啬,多用一根线就将遭到痛骂。当时好奇的.高尔基也想染布,就把一张节日才用的桌布的一角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姥爷打得晕了过去。
我想高尔基所处的环境虽然自由,可是天天生活在酗酒、抽烟、打架、骂人的环境里。但是他仍然能够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戏剧家。这是因为两个字——自觉。假如他不自觉,那么成功就会离他而去,假如他不自觉,那么他只能成为染坊的一个小伙计,假如他不自觉,那么文化史上就不可能出现一颗璀璨的明星。
所以,同学们,让我们自觉的学习吧!让我们将来也成为一颗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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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九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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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
整理书柜时,一旁血红色封面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拾起一看,是《红岩》。摸着老旧的封面,不禁陷入了沉思。
许云峰,一个被困在地牢多时的人,一位伟大的领导者。我仿佛能够想象得到,他那双满是伤痕的手,几尺长的头发,骨瘦如柴的脸庞,大大的颧骨显而易见。而正是这么虚弱的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意志和不可磨灭的斗志,将那暗无天日的地牢挖穿。他为的是什么?为的是给广大人民一个交代,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当所有中华同胞将希望寄托于他时,他甘愿站在染红了鲜血的土地上与人民欢呼,也不愿坐在沙发上与那早已败坏的良心畅饮美酒。他以凡人之躯,比肩了无畏的神明。
鲁迅先生,一直都是众多学者心里的偶像,他的才华无可厚非。但众所周知,他原是富家子弟,本可以享受一生。当他弃医从文的那一刻开始,他便拒绝了这种生活。他知道,中国的人民需要拯救,他要为人民的思想打通一条道路。寄托在他身上的,也曾是人们的希望。他和许云峰同志真的很像,他们平凡的身躯上闪耀着不凡的光。
当我在深夜中独自学习时,没有陪伴,唯有孤寂。冰冷的寒风刺入我的心,我无数次想要放弃努力。然而想起许云峰同志,鲁迅同志,我便开始意识到,虽然不一定人人都有当圣斗士的资格,但只要做好眼前,熬过黎明前的黑暗,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主角。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个夜晚,受了多少的寒风,冰冷的双手总有被捂热的一天。现在,我会告诉自己,我已经是自己人生中的主角,我的眼前总会有看见曙光的那一天。
面对黑暗时,无人不惧,但我们应当有面对的勇气,用尽全力将那无边的黑暗粉碎。当我们在奋斗时,衰败、低落总是会成为打垮我们的工具,但我们身后有着无数的人支撑着我们,成为我们的顶梁柱。
雨后的彩虹转瞬即逝,唯有划破黑暗的光明才能成为恒古。唯有能够独当一面,才能不畏黑暗,即便是在风口浪尖,也能屹立不倒。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一
人生珍贵的财富是什么?你可能会说是金钱,也可能说是名誉,但在我看了《草房子》后,就认为成长的过程才是人生珍贵的财富。
《草房子》以油麻地里的草房子为背景,讲述了一群童真的孩子成长和蜕变的经历,桑桑从剪破蚊帐之后的教训中成长,细马在挖药材中成长……但让我最敬佩的是杜小康的成长经历。
杜小康一家原本是油麻地的首富,可因为自己的鸭吃了村民的几万尾鱼苗,导致村民扣留下了群鸭。杜小康从锦衣玉食沦落到一贫如洗。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放弃了吗?不,并没有,哪怕连他父亲都绝望至极。面对困难,他勇敢地站了起来,像男子汉一样,成为全家的顶梁柱。面对孤独,饥饿,寒冷,生病,大水,狂风……这让他得到了磨练,减少了几分天真,增加了几分成熟,比其他孩子提前懂得了许多。这些挫折看似很可怕,其实是一笔不可多得的人生财富啊!
杜小康的成长令我们敬佩,那我们的成长呢?我们有阳光照耀;也许我们有雨露滋润;也许我们有风霜打击;也许我们有雨雪摧残……在一次次成功,或失败,或痛苦的经历中,我们逐渐褪去了愚蠢,自私,虚荣……学会了宽容,关爱,珍惜……比如在幼儿园时,有一次水果是西瓜。我们每个人都想吃最大的那块。大家争的面红耳赤,都要打起来了,就在他们争的不可开交时,我偷偷地把最大的那块拿了过来,立刻开吃。其他小朋友发现了,有的哭,有的骂我,都恨极了我。当时我还很得意呢!结果上了小学后,我本来还想用这样的伎俩吃大的水果。可没想到大家互相谦让着,谁都不肯第一个拿。我脸红了,和他们比起来我是多么自私!从此以后,我不再自私,学会了宽容和关爱。虽然和杜小康的经历比起来不算什么,但这也是我珍贵的人生财富啊!
成长的经历是人生珍贵的财富,远远重于金钱,名誉。如果你想对成长有更深刻的理解,就去看看《草房子》吧!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使我其乐无穷的书,它的名字叫《草房子》。书中有几位性格鲜明的人使我印象深刻。调皮可爱的桑桑,清纯柔和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深处困境的杜小康,也不忘学习的重要;年纪轻轻的纸月,就背负起全家人的担子;勇敢的秦大奶奶,为救孩子而落入水中。他们的人与事都在涤荡着我的灵魂,让我为之动容!
其中最让我感动要数杜小康。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不应该承受的压力。每当他看着别人有学上,过着快乐的生活。心就隐隐作痛。他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渴望获得以前的所有。他愁眉苦脸过,他垂头丧气过,他忧愁不安过。可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像勇士一样,披荆斩棘,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手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感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坚强。说起最爱麻油地小学的人,那无非要数秦大奶奶。
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的老人。她曾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第二次是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不幸离开了人世。她一听到小女孩的叫喊,就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救起小女孩。这个品质是大多数人都无法拥有的。
《草房子》就像一个磁石一样在吸引着我,它不停在敲打着我的心灵。更使我明白了里面人物的个性美。坚强面对现实的杜小康,教会我人生需要挫折与困难才能长大。慈祥的秦大奶奶,教会我要舍己为人。他们一直在指引着我未来前进的方向,使我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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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二
祥子还是辛辛苦苦地工作着,他的执着让很多人感动,只不过,不再拉车了,倒干起伺候主子的活了,他到了杨家,可杨家的人对他十分差劲,把祥子当狗使唤,唉,祥子为了有一辆崭新的车是什么也干啊!拉人,接人,倒水,买菜,看孩子,祥子活生生地成了一位“家庭保姆”了。
后来,祥子受了“高妈”的鼓动下,不干了,反水了,陈胜吴广大起义了。反而问杨太太要了工钱,祥子受不了这种不把人当人的工作,于是,他走了,回“人和”去了。
我读的这几章是虎妞对祥子表达爱意的章回。虎妞喜欢祥子的勤劳、吃苦、爱干活的精神。可祥子他是个愣头青、一根筋,他脑子里想的只有买车,挣钱。至于娶媳妇,他娶去一个乡下的、能吃苦的、干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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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三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開始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那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在現在許多孩子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他们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個個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根本不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那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四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童年第九章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最近我看了一部叫《童年》的小说,它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达室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的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了过去。幼小的主人公也曾被用树枝抽的失去了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人,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主人公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在苦难中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完了《童年》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心情很久不能平静。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世间混乱的时代。他才刚刚几岁,就见过了许多世面,但他依然过的很快活。高尔基一直跟随外祖母生活,可高尔基的外祖父经常搬家,让高尔基很不习惯,这样却让高尔基接触了许多不同的朋友;有对他好的;也有跟他经常打架的等等。这些不同的朋友给高尔基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让他一生记忆犹新。
这本书描写最有趣、最可恨的人就是高尔基的舅舅——雅可夫,他是一个非常冷漠又不近人情的逆子。有一次,高尔基的舅舅雅可夫喝醉了酒,就跑到了高尔基的外祖母家大发酒疯,不仅把外祖母家的玻璃全打碎了,而且还把高尔基外祖母的手臂也打断了,高尔基舅舅如此伤天害理,让高尔基触目惊心,给他的童年烙下了深深的阴影。
高尔基的童年虽然没有过上现在这样的好生活,但他还是艰苦的度过了,并且成为著名的作家,给后人创造了许多宝贵的财富。现如今经济这么发达,生活条件如此优越,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奋发图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的童年都充满了快乐,喜悦。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却如恶梦一样,像一道道深深的裂痕,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童年》。
高尔基小时候父亲死了,母亲也改嫁了,从小就与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是一个慈祥的人,经常给他讲故事。而外公很严厉,经常打人,高尔基与外公、外婆经历了许多事情,认识了许多不认识的人。在这里,他结束了童年,外出谋生了。
在众多事件中,有些事情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比如那一次他父亲的死,还有那次大火等。众多沉重的事情体现出作者童年的艰苦。那次大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天真无邪的眼神,记录了一次大火,描写了在房子着火后全家人的混乱。
其实,我家也着过一次火,但很小,只是锅烧着了,可就是那一次,我都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往上面砸,也闹得天翻地覆。而高尔基家里却是一场大火,那简直就是一片火海,要是那么大的火出现在我们家里,那还不是得把整个房子都给烧没了?而且,那里的我不知道丁点儿的防火措施!
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那些整天都抱怨生活的人,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对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让每天都过得更加美好!
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主要讲了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他的亲人都不爱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书中的阿廖沙和现实中的高尔基是一样的,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太悲惨了,比我们差多了!
我们多好呀,天天享福,不用受苦。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呀!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也要珍惜时间,珍惜我们的童年!我们要学好每一堂课!上好每一堂课才能考上好大学,只有钱和权是不行的,我们要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奇迹!
21世纪的政府不像以前那呢腐。败,在二十一世纪这个正在前进的中国已经将这些通过关系上大学的事一扫而空了!人人平等呀!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里。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就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住在外祖父家。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和外祖父的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
捡破烂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反而嘲笑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有“臭”味。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钻研,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合上书,不禁思绪万千。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童年》的书,它是苏联著名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之一。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夫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已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甚至连第三代也受到很坏的影响。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外祖父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把幼小的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有一次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外祖父还非常贪财,暗地里放利息秘密接受典当,甚至纵欲徒工到市场上偷窃。两个舅舅则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破血流……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这一切都引起幼小的阿廖沙的激愤和狂怒,身边这些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他并没被恶势力所压倒,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正直、勇敢、坚强和自信的人这是因为还有光明、正直的人们,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童年》中阿廖沙的形象就是这一代新人的代表。整个作品虽然写的是痛苦的过去,却洋溢着明快的乐观主义精神。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创创作的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期间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再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书中的外祖父开了家染房,后来变得吝啬,贪婪,专横;舅舅粗犷又自私;外祖母聪明又善良;还有淳朴的小茨冈;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仇恨的家庭里,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险恶和丑恶。但是他以坚强的力量应付困苦的生活,使它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和充满爱心的人。
可想而知,这是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心情是不可能轻松的。
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浪漫的色彩,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的的巨大力量。
虽然阿廖沙有着不幸的童年,但他内心的强大一直鼓励着人们,我们要学习他那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无意间在书店看到一本书——《童年》,使我深思。书店阿姨看了我好半天说:“小姑娘,想买就买下吧,在那傻站着干嘛,真好笑……”我脸一红顺手把书买了下来。
回到家,懒散地躺倒床上看起了《童年》,才看了两三页就看不下去了,“什么嘛,怎么那么难懂……”但还是硬着头皮看了下去,大概写了这么一个故事:
在这样一个充满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的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讽刺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那些老百姓身处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而又无人能帮助他们。
童年应该是幸福的,应该受到亲人关爱的,但阿廖沙的童年里有太多不幸。我们要珍惜眼前的幸福,不要有太多的抱怨。因为我么和阿廖沙相比之下已经很幸福了,人要知足。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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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五
小阿廖沙的“忘年交”--“好事情”被外祖父赶走后,小阿廖沙就和彼得大叔的关系逐渐密切起来。彼得大叔总是很亲切的和小阿廖沙说话,给他讲故事。然而,小阿廖沙发现彼得大叔尽管有他喜欢的一面,也有令他恐惧不安的一面,结果可想而知,他们的关系逐渐恶化。后来在邻居的孩子玩的时候,小阿廖沙结识了他们,并成为了好朋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是小阿廖沙童年生活中弥足珍贵的记忆!做坏事的'彼得大叔最终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在第一章中,提到小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在这一章中也体现了出来,邻居的孩子在捉迷藏时,藏在了井里,小阿廖沙看到此景,以很快的速度把小弟弟拉了上来,这说明他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所以他也得到了深厚的友情。
小王子第九章的读后感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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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暑期中,我阅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这本书的作者是勃朗特(1816—1855),是一位英国女作家,是19世纪活跃在英国文坛上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在她的小说中,最突出的主题就是女性要求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关心女性自身命运,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从而使后世作家在处理女性主题作品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她的影响,并把她的作品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这本书中写了一个孤儿——简.爱的悲惨的经历。简.爱在父母去世后,被舅父和舅母养大。后来,她又被送到罗沃德义校学习,在那里生活了8年。
在简.爱与舅母生活(那时她的舅父去世了)时,受尽了委屈。舅母的儿子约翰.里德毫无顾忌的打她,海德太太把她关进红房子(里德先生就是在这间房子里死的)。在简.爱的舅母看来,简.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而她的儿子约翰.里德做的事情都是对的。我想,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的偏爱吧。
简.爱好可怜啊!看了下面这段话,你会更加觉得简.爱可怜的:他一句话也没说,突然狠命揍我。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
后来,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义校学习。她在那儿当学生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在盖茨海德府那么苦,却也称得上是艰辛。在那里,粥时不时地烧焦了,冬天双手被冻得通红。简.爱就这样熬了8年。
8年后,简.爱终于去找工作了。她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后来,她的小主人(或者说是学生)去上学了,她也就离开了。
最后,她和爱德华结婚了,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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