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济全球化和反垄断立法》有感_反垄断法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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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济全球化和反垄断立法》有感
最近,3Q大战震惊了整个网络,正当大家以为在工信部的调解下,事件会偃旗息鼓。不料北京律师姚克枫与法易网CEO王丰昌以普通网民的身份,以“腾讯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反垄断调查申请书》。使得腾讯公司再次受到严峻考验。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发生的时事。所以,我在对3Q大战继续关注的同时,也对国家的反垄断法产生了兴趣,希望能有更深入的了解,这也是为什么我在经济法网上选择了许明月、侯茜在《现代法学》的2004年第5期上发表的《经济全球化和反垄断立法》。
这篇文章主要有四大部分,分别是:经济全球化及其对传统反垄断立法的挑战;“经济全球化”与各国反垄断立法的调适:以美国法为中心;“经济全球化”与反垄断国际规范;“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反垄断立法。通过详述这些内容,作者希望大家认识到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应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应该及时制定反垄断法或反限制竞争法;并且在制度安排上应注意:坚持垄断中性的认识,充分体现合理规则,中国反垄断法应以规制限制竞争行为为中心,充分考虑国际市场因素,合理安排责任制度,有克制地赋予域外效力。接下来我将更细致地谈谈自己的看法与感受。
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写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反垄断法已经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有一点是国际市场的竞争关系难以得到有效调整。这主要是因为一些跨国公司渐渐成长为国际市场的经济巨人,它们的一举一动,不仅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相关市场,而且可能同时影响到多个国家的市场,甚至可以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操纵全球经济。我个人觉得这种情况在中国将更为突出:首先,中国正处于经济大幅度发展的时代,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予大型跨国公司极大的优惠,使本来就不处在同一水平的中国同行业的的境遇更为恶劣,除了一些大型国企能依靠国家实力与其抗衡,很多小型的私企的生存空间其实很小,很狭窄。这就使跨国公司对我国相关的市场的影响力加大,在平时大家看不出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一旦涉及到他们的利益,他们进行一些政策的改变,将严重地影响到中国正常的市场秩序。再加上法律本身具有滞后性,可能会出现一些现在法律所不能保护的事件,让跨国公司钻了法律的漏洞,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损。
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是以美国的反垄断的立法为主要例子,来分析各国因全球化的反垄断立法的调适。美国在反垄断立法上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严格制裁,将垄断消灭在萌芽状态——放宽政策——重新打击垄断势力,构建充分竞争性的市场——温和态度,适用合理规则。在这种变化的背后我们可以看见变化主要的动因就是经济全球化。在早期的时候,由于经济全球化没有出现或者说是没有形成,所以政府要对本国内的垄断严厉惩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市场的充分竞争,促进本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但是随着全球经济化的趋势不断加强,企业不仅仅需要和本国的企业竞争,还需要同世界上的其它大型公司竞争,这样就需要一个十分强大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为本国赢取更多的资源和外汇。所以,这时候,放宽对垄断的限制,是国家和企业的双赢,只要企业在本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又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政府则不会对其进行处罚。特别是在中国,由于我们市场经济发展较短,企业实力普遍不如跨国公司,这时候更需要这种实力较强的企业能和跨国公司相对抗,不然本国的市场经济将被外国企业占领,我们也就丧失了经济的独立性,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家将许多关系民生的行业作为垄断行业,如中国石油、中国电信、国家电力,也就是为了稳固本国的市场经济的独立性和健康运转。
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是讲了反垄断国际立法的发展,并指出,虽然不少国家和国际组织都给予反垄断国际立法充分的重视,但是至今统一的反垄断国际法规体系还没有形成。所以,我认为,正是因为统一的反垄断国际法规体系还没有形成,我们国家更应该加快完善与重视自身的反垄断立法,并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抵挡美国等国的经济霸权主义——对自身在别国的垄断行为视而不见,对别国的垄断行为却大做文章。
文章的第四部分,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作者提出了我国在发垄断立法上应注意的基本精神。他提出坚持垄断(经济力量集中)中性的基本认识,充分体现合理规则,坚持以规制通过不法手段谋取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通过联合、共谋手段限制竞争行为为中心。看到这,我就不禁与3Q事件联系在一起了。诚然,腾讯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市场的支配地位,到达了惊人的80%的市场份额,把全球即时通讯的霸主msn打的毫无脾气,建立了我们民族品牌的骄傲。但是,我认为腾讯这次的行为绝对构成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首先,我们来确认其市场支配地位。我认为腾讯敢于向用户推出一个“有我无他”的蛮横选项,应是清楚地了解自己掌握着用户的命门,知道大家可以离开免费的杀毒软件,但是让大家离开有着十几年的各种人际关系的联系和社交场所是十分困难的,所以腾讯以用户为弹药,是基于其对自己垄断地位的自信,没有绝对的垄断,没有公司敢于作出这样的举措。所以,从上我们可以看出腾讯具有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我们来看腾讯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其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四、五款,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交易,或者搭售商品,在交易时附加其它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腾讯公司自己辩称是因为关系公司的生死存亡,所以在作出如此艰难的决定,是有正当理由的;但是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当年在四川的张献忠,同样也是在生死存亡之际,他选择将四川人民屠城,因为他认为反正这些人将不能被其统治,还不如杀掉好。而腾讯公司也是这么想,反正你们不支持腾讯,腾讯不好过,你们也不会好过。所以他们的正当理由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看来都是一句可笑的谎言,只是为了掩饰其不良的动机。而且通讯公司长期在安装时绑定了其它附加产品,大多很难甚至不能卸载,所以,从上可以得出腾讯从事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所以我认为腾讯应该受到惩罚,并且我国应该通过对腾讯事件的处理向整个市场发出一个信号:国家允许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因为我们现在需要和世界上许多超级公司竞争,但是这种地位并不代表你可以为所欲为,忽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谁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就一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现在我国有很多的这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还有许多法律特许的国家专营专卖的行业,他们为国家的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也村存在很多的问题,就拿中石油做例子,人家都说中石油涨价的时候一定是与国际接轨,但是当国际油价下降的时候,却拒绝和国际接轨。所以我十分赞同作者的观点,坚持垄断(经济力量集中)中性的基本认识,充分体现合理规则,坚持以规制通过不法手段谋取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通过联合、共谋手段限制竞争行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市场才会蓬勃发展,才能在世界经济的舞台上站住脚跟。